49 樊雪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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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這時,訾老五再一次撲了過來。
    訾老五這一次是右勾拳和側踢的組合,上下二路同時攻擊。這家夥打定主意,就是要讓吳波硬接下他的招,把對手帶入自己的動作節奏。
    他的計謀正在實施,吳波再次反擊。
    吳波沒有選擇花哨的招式。而是向前跨出一大步,樸實無華的一拳擊出。
    “轟!”
    空中出現爆裂聲,那一拳表麵上看似樸實無華,裏麵蘊含的功力足以將巨大花崗石擊得粉碎!
    吳波的拳頭勻速向前推進,看起來不快,其實迅疾無比。
    隻要拳頭觸碰到人的身體,就可以把這股衝霄之力打入他的身體。
    然後,那功力在他的身體裏麵爆炸開來。
    五腑粉碎,六腑變型,肝膽俱裂。訾老五臉蛋被擊打,就像是中了五彩蛋,臉頰迅速的青紫紅脹。
    訾老五一張嘴,噴出幾顆帶血的槽牙。情急之下,他破口大罵:“馬拉戈壁的,你竟下此黑手,老子廢了你!”
    訾老五嘴角露出擰笑,突然間,拳頭猛地擊向吳波的胸口——
    吳波後退一步,躲過這一拳。
    訾老五快速跟進,誓要把這一拳的力道打入吳波的身體,造成創傷!
    唐霓出驚叫的聲音,大聲喊:‘哥要小心!’
    那些訾老五的徒子徒孫卻已經哈哈笑著鼓掌。
    可是,徒子徒孫們臉上的表情都很快凝固。
    因為,吳波做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動作。
    隻見他身體一個後空翻,那腰若無骨,身如靈蛇,穩穩地站在地上。
    這一個後空翻,其修煉的功法氣勁,已經達到一品之境。
    訾老五一拳落空,被吳波這一幕表演得眼花瞭亂,正在他心神有瞬間發傻充楞的當口,吳波發出神速的一拳,直擊他的小腹。
    “啪!”
    這一次,力度格外的大,訾老五的身體卻再次飛出五、六米開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徒子徒孫一擁而上,圍著師傅竟相呼叫著:
    “五哥,你咋啦……”
    “五哥,你沒事兒吧?”
    “兄弟們,咱們饒不了這小子,早晚得弄死他,給五哥報仇……”
    黃貴指揮著一群混混,抬著被打傷的訾老五,轉身匆匆跪向那台客車,把訾老五抬上客車後,黃貴上了奧迪,那兩輛車屁股後冒出一串黑煙,疾馳而去。
    圍觀的人們發出一陣哄笑。
    大頭還有唐霓走上來,站在吳波身邊。
    看著這群人迅速潰退的景象,大頭哈哈大笑:“喂,慢點走,我踩不斷你們尾巴的……”
    第二天,魏鐵柱又來到儷人醫院,詢問對吳波約架的結果。
    黃貴正跟殷隼說著話。
    見到魏鐵柱來了,就說:“你想別的招吧,吳波這小子武藝太強,連訾老五都打不過他……”
    “那怎麽辦呢?”魏鐵柱愁眉苦臉地問。
    “這事還是請殷副院長指點迷津吧。”黃貴說。
    殷隼那三角眼裏的眼珠閃著賊光,眨了幾下,忽然說:“樊雪不是老要與你解除婚約麽?
    “是呀。”魏鐵柱傻呼呼地說。
    “既然樊雪上衛校是你家供的費用,她要離,你告樊雪違約,賠你家資助她上學的費用,她上學你家一共花多少錢?”殷隼問。
    “四年的學費,還有夥食住宿什麽的,加在一起,總共4萬多元吧。還有彩禮錢2萬,我就告他,要求她賠我6萬元?”
    “你這人怎麽這麽傻呢,花6萬就賠6萬?這麽多年,還有利息,另外,如果我拿這6萬做生意,這六七年翻幾番呢。”殷隼說。
    “那我讓她賠多少呢?“
    殷隼伸手指扳著計算了一番:“這麽地吧,你讓她連本帶利賠你30萬元。”
    魏鐵柱聞聽眼睛瞪得溜圓:“30萬元?有點多吧?”
    “多什麽?你把這個價喊出去,法官判多少那是另一回事,再說,也可能樊雪一聽這個價,就嚇得不敢跟你離婚了呢?”殷隼笑著說。
    “好吧,我就要求樊雪,連本帶利賠我30萬!”
    “你還要連帶著告吳波。”黃貴在一邊接著說。
    “告他什麽罪呢?”魏鐵柱問。
    “告他引誘你的未婚妻,勾搭成奸……”黃貴狡黠地說。
    “可要是告吳波睡了樊雪,我手中沒有證據呀?”魏鐵柱一付憨實的表情。
    “這還要什麽證據?明擺著的事,他們兩個人如果沒上床,他吳波會這麽賣力氣把你樊雪弄到他身邊?”殷隼在一邊用肯定的語氣說。
    “說得也有道理。”魏鐵柱恍然大悟地說。
    “去吧,趕緊請律師寫訴狀,盡快把訴狀遞到法院去……”黃貴吩咐著說。
    “嗯,我馬上去找人。”魏鐵柱答應著,起身告辭走了。
    樊雪和吳波分別接到法院的傳票,原來魏鐵柱把兩個人給告了。
    魏家要求法院判樊雪與魏鐵柱結婚,如果結不成婚,就好好算一下賬,樊家欠他家的彩禮錢加上供樊雪上學的錢,一共6萬,這幾年連本帶利總共要返還30萬。
    吳波通過米蘭,為樊雪和自己請了個業務精湛的女律師,名叫鄭一秋。
    鄭律師除了自己開律師事務所外,還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擔任兼職律師,經常免費為貧窮的弱勢群體打官司。
    鄭律師跟樊雪和吳波聊了二個多小時,對案情掌握後,說:“放心吧,這個案子我有信心幫你打贏的。”
    不久後的一天上午,順河區法院就魏鐵柱訴樊雪歸還上學費用案,正式開庭審理。
    原告席上,坐著魏鐵柱和他父親,還有魏家聘請的律師。
    吳波和樊雪坐在被告席上,樊雪的養母因為有病,沒有到庭。
    原被告方各自的親友和同事,還有幾位司法幹部,新聞單位等人員在旁聽席就坐。
    上午九時許,法官宣布開庭。
    原告律師在陳述中說:“七年前,原告與被告樊雪定了婚約,原告給了被告家2萬元彩禮,被告家庭經濟困難,考上財務中專後,因家貧無力就讀,以資助她上學為條件,資助她讀中專,條件除了支付2萬元彩禮外,還要供被告上學直至畢業,等到被告到了婚齡,就與原告結婚。被告上學4年,原告一共資助她4萬餘元,加上2萬元彩禮錢,一共6萬元。但是,被告中專畢業,卻沒有履行原先承諾,以未到婚齡,或剛參加工作,壓力太大等為借口,一再拖延不與原告結婚,現在又公然要求解除婚約……”
    法官問:“原告有什麽要求?”
    魏鐵柱拙嘴笨腮地說:“我……我想跟樊……樊雪結……結婚呀。”
    原告律師說:“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七年前的約定,與被告結婚,如果不能履約,那就歸還彩禮錢和上學資助的費用,兩項的本金一共六萬,加上多年來的利息,按蒙東當地私人抬錢的最低利率,一共30萬元,一次性歸還,被告現在居住的,位於後宮小區的一套90餘平方米的房產,也要歸還魏家……”
    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展開辯論,唇槍舌劍。
    被告方的鄭律師稱,“被告與原告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雙方沒有感情基礎,這種婚姻應予解除。”
    原告律師稱,“魏與樊的婚約,屬於契約婚姻,當初雙方定立這個婚約時,條件是公開明示的,原告並沒欺詐行為,而且是雙方簽字同意的。契約精神是法製社會的本質和核心,應予尊重,所以,這個婚姻應視為合法有效,如果視為無效,就違背了法治精神的根本。因為法律精神的本源,就是全體公民從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發,對於生活中可能出現的某些利益紛爭,予以事先的約定。”
    鄭一秋律師:“這個婚約是雙方家長簽定的,雙方都同意的,權利和義務也是事先寫明的,並無欺詐,但是,這其中有致命的一點,就是被告方的當事人之一,樊雪當時才16歲,屬於未成年人,是其養母代她決定並簽字的,請法官先生考慮,女方當事人從小是被生母拋棄,人販子把她轉賣到養母家,女方當事人在樊家的卑微地位,從這個角度來考量,這個婚約產生的背景——”
    旁聽席上,人們一陣騷動,議論紛紛。
    被告方律師接著發言:“我請求法官允許,讓被告樊雪講述從小在樊家的生活境遇——”
    “反對!這與本案審判無關!”原告律師舉手大聲叫道。
    法官略一思考:“反對無效,請被告方對自己從小在樊家的生活境遇和地位做一敘述,但要注意要簡略。”
    樊雪站起來,開始講述自己的身世——
    “我在五歲後,多次聽鄰居講,自己是個私生女,聽說我的生母是外地某劇團的演員,我生母生我時未婚,才十七歲,她生我後無力撫養,就是醫院把我放在一紙箱中,放到醫院院中一條長椅上,被人揀去,後來我在一歲時,被人販子轉賣給我養母家,因我養父母當時沒生子女,我來到樊家,頭二三年,養母對我挺好,後來養父母生了一對雙胞胎,我的境遇就變差了,養母讓我吃剩飯,代兩個弟弟寫作業,二個弟弟長到十幾歲,曾多次偷家裏的錢,被養母發現,弟弟賴我偷的,養母不由分說,就狠狠打我,我十多歲,就幹家務活,洗衣,做飯,打豬草,上山背柴……”
    樊雪說到這裏,已經淚流滿麵,泣不成聲。
    法庭上下,靜悄悄的,顯然,旁聽席上的人們都被樊雪的講述打動了。
    好多人都轉而對被告方產生了深深的同情,大家開始在底下小聲地議論,晞虛不已。
    吳波也動容了。雖然原來他聽樊雪說過,她是私生女,從小缺乏親情嗬護,但是,當時她沒有說得這樣詳細,還是,今天是在大廳之下,法庭的公眾場合,強化了這種悲情氛圍,而且今天她敘述得這樣淒婉,吳波聯想到自己坎坷的身世,也禁不住流下辛酸的淚水。
    樊雪穩定了一下情緒,接著講述道:“……由於我從小要強,學習還不錯,考上衛校財會專業,但養母不讓我去讀,後來,魏鐵柱的母親上門提親,答應給我養母2萬元彩禮錢,我養母貪圖彩禮錢,讓我嫁給魏鐵柱,我不敢拒絕,因為拒絕,意味著以後生活境遇會更苦……我提出自己年齡還小,想上學讀中專,魏家聽說後提出,可以提供我四年上學的各種費用,條件是上完學就與魏鐵柱結婚……各位法官大人,我與魏鐵柱的婚姻就是這樣產生的。”
    樊雪說著,掩麵而泣。
    鄭一秋律師:“根據我的當事人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到,原告與被告的這個婚約明顯帶有封建包辦性質,當初我的當事人還未成年,弱小的她,無力抗拒養母的意誌,她是被迫的。婚姻法規定,婚姻最根本的要件,就是雙方當事人有無感情,是否各自出於自己意願的真實表達,所以,這個婚約應予解除。”
    法官:“請問原告和被告雙方,對事實方麵,還有無異議?”
    原告和原告律師都搖頭,表示沒有異議。
    法官:“好,既然事實已經清楚,庭辯階段結束,現在暫時休庭,進入庭外調解程序。”
    經過庭外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樊雪與魏鐵柱的婚約,因為沒有愛情基礎,予以解除,樊雪返還彩禮和魏家資助她上學的費用,一共6萬餘元。樊雪現在居住的位於後宮小區的那套住房,也歸還給了魏家。
    和解後,在法庭外麵,樊雪和吳波跟鄭律師道別。
    原被告雙方來到中行營業部,吳波掏出一張信用卡,從中轉出四萬到樊雪的中行卡上,樊雪把吳波轉給她的錢,加上了自己積蓄的錢,一共六萬元,打到魏鐵柱的卡上,雙方交割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