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姑姑做紅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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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蘭的文具櫃台麵前有幾個青年人隔三差五的經常光顧,她姑姑看出了眉目,女孩大了,該談對象了。一朵鮮花開著,總有蜜蜂過來采蜜的。
    算算她的年齡,18歲高中畢業,加上4年高考,22周歲了,在農村算虛的是23歲了,象她這樣大的女孩基本上都結婚了,她中學班上的女生,好多做了媽,有的孩子都三四歲了。婚姻法盡管規定女的20周歲結婚,但山裏的習俗一般女孩17、18歲就要出嫁的,有的更小,這種現象司空見慣。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新的婚姻法沒有普及?不是這碼子事,鄉裏有關的工作人員再宣傳,再教育法定婚姻年齡的重要性也阻止不了這種事實婚姻。不過宣傳教育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這些年有的到了法定年齡知道自覺的去補辦婚姻法律手續,有點象阿根廷等國家樣的,生了一、兩個兒女才去正式注冊結婚。這種山裏人的特性,或者說陋俗的改變要有一個過程。這樣一說,讓人明白,哦,原來是這麽回事。
    冠蘭爹娘為她的出閣心急如焚,可女兒桀驁的性格,他們不敢開口,請姑姑出山解決。
    她姑姑開導:“蘭兒呀,年齡不小啦,要是有合適的小夥子,你就談朋友吧。”她頭搖似撥浪鼓。期間,鄉政府的、信用社的還有醫院的小夥子整天圍著她轉,可她始終緊閉著自己的心扉。
    農校畢業分配在鄉政府的小夥子,追逐她,為了表白對愛情的堅貞,隻要沒下村,連續幾個月來風裏來雨裏去接送她,可她依然堅固如磐。小夥子絕望了,甚至懷疑她是石女。
    兩年以後,讀高中的妹妹考上了大學,冠蘭家庭的經濟負擔更重,大弟弟大學未畢業,妹妹又要入大學校門。她在供銷社幫姑姑買文具一個月工資一百多元,全部拿給家裏也是杯水車薪,好在姑姑買布匹,贏利蠻多,時常接濟她家,日子勉勉強強,但畢竟不是長久之際。再說她年齡過了24,在農村屬於剩女,鄉裏追逐她不成的小夥子說:“你以為你是皇帝的女兒?不就是人長的漂亮一點,還有點文化,又不是國家幹部,有什麽時候了不起的,你不理我,老子才不稀罕你呢!”
    冠蘭錯過了婚姻戀愛的最佳時期,原追求她無望的小夥子紛紛另擇其花,鄉裏已經沒有了符合她年齡段的小夥子。山裏人還有一個陋習,家庭困難的,如果有女兒到了17、18歲,一般趕緊找個好婆家,多要點彩禮,或指望親家幫忙救濟。冠蘭爹娘斷然沒有這種把女兒作商品交換的念頭,就是有這種想法也不敢提出來,可她的姑姑卻開始四處為她張羅了。
    一天,她和姑姑到新華書店進貨,她在倉庫裏挑選書籍年畫掛曆品種,姑姑與業務員閑聊,談到當今小孩子的戀愛與婚姻問題時,業務員歎氣,說自己的兒子至今未找對象,她姑姑問你兒多大,在哪裏上班,回答:“25,在電影院。”
    姑姑心想有正式工作,年齡與冠蘭正好匹配,再說這個業務員的老公在文化廣播電視局當副局長,我冠蘭要是嫁到這種人家不僅享福,她爹娘弟妹都跟著沾光。姑姑接上話題:“我有個侄女,長得如何如何,人品如何如何,高考差幾分,剛剛考取在職的廣播電視大學,沒有談過戀愛,現在就在倉庫進貨,你先看一下,如配得上,咱們約個時間讓他們倆見個麵,怎樣?”
    “好呀。”
    “蘭兒,過來一下。”
    冠蘭來到業務員麵前。
    “是她呀,去年還是全縣優秀農村圖書發行員,參加了我們召開的表彰大會。哎呀,我怎麽沒注意這麽漂亮的女孩子呢?”
    “你們街上人,怎麽看得起我們鄉下人唦。”姑姑說。
    “別那麽說,我回去問下我家老頭子,確定下來,打電話給你。”
    “那我等你電話。”
    返回的路上,姑姑一個勁的嘮叨,嫁給這家人好,進了城,說不定還能安排工作。
    農村女孩嫁人一般講究遞進法,就是山裏的嫁到塅裏,塅裏的嫁到原裏,原裏的嫁到鄉(鎮)裏,鄉(鎮)裏的嫁到街上(縣城),這樣嫁人嫁得有麵子。
    冠蘭名譽上是鄉裏的,可幫姑姑買文具是臨時工,實質上還是山裏人,由山裏的一下子嫁到街上(縣城),多麽風光。
    她爹娘聽了姑姑一說,高興的嘴都合不擾。冠蘭經不住姑姑和爹娘的勸告,想想也是,自己年齡不小,家境又不好,答應去相親。
    書店業務員的兒子李申金初中畢業就讓她淘神。
    李申金高中考不上重點,普高又不願讀,家裏隻好隨他,一根獨苗,嬌生慣養,性格孤僻,體格精瘦。一般不出家門,整天抱著電視機。如果是這樣呆在家裏也好,省得父母操心,等到年齡大一點,再送他去當兵,退伍回來,也好安排工作。
    有一天,派出所找上了門,李申金與一起強奸案有牽連,嚇壞了父母。原來,他嫌電視不好看,在街上散心,被同班考不上高中的同學邀到了一起鬼混,開始僅是到錄像廳看看錄像,打打電子遊戲機,時間一長,有兩個年齡大的社會上的小混混加入了他們的隊伍,充當老大。也許受到黃色錄像的影響,老大提出要泡妞,下麵的囉嘍到處尋找,碰到兩位也是沒考上高中的女生,拖來陪老大玩。在賓館開房,打樸克,打輸了脫衣服,老大老二對陣兩個女生,開始男的輸了,輸得僅剩褲衩,突然風向變了,女孩子急轉直下,脫得成泳裝,老大對圍觀的手下揮揮手,出去!出去!到外麵去!李申金跟在後麵,在門外站崗。裏麵傳來女孩叫聲和哭聲,一會兒沒了聲音。好一陣子,頭號老大出來了說,x的個x,又不是xx,還哭叫呢,說著拉著女孩一起去吃晚飯。
    這夥人酒醉飯飽後,說是縣城附近茶園去玩,老大老二拖著兩個女孩分別上了自己的摩托車。李申金說不去,同夥說不去不行,摩托車載著他跟隨著。到了那裏,老大說,他們要到茶山上玩,弟兄們到山下望風。兩個女孩子幾乎是架著上山的。在山上,老大老二各抱著一個女孩,剝衣服。有個女孩從老大懷裏掙紮出,跑了幾步又被追到,老大發怒了,打了兩個耳瓜子,罵道,不識相,再跑打死你。並讓她自己脫衣,摁到在地,強行奸汙。
    這個女孩哭哭啼啼的,老大心血來潮,說要燒這個女孩子的毛。女孩裸體跪著求饒。
    老大麵目猙獰:“不願就打死你。”他讓女孩逼迫就範,然後點燃打火機,燒得女孩哭著,跳著,“跳你x個x,”拉過來又要燒。老二奸完了,過來說:“算了,算了,燒傷不好辦的。”並讓這個女孩穿起衣褲,老大說,:“看著我兄弟的麵子,饒你,今天的事不準對任何人說,說了,殺死你全家。”說完,揚長而去。
    當晚這兩個女孩來醫院檢查,值班女醫生問是怎麽回事,燒了毛的女孩隻是啼哭不敢吭聲。女醫生知道,事出有因,打電話給派出所,民警來了,詢問了情況。一舉抓獲了這個流氓團夥,李申金自然跑不脫。
    經過訊問、詢問所有的當事人,李申金僅是隨從人員,好在沒有在街上拖女孩子陪老大玩,好在後來的犯罪活動隻是跟在後麵,加上又是未成年人,待案情查清,拘留了十天,免予刑事處罰,放了回來。
    這一事件,讓李申金父母驚魂未定,想想這樣下去不是個事,送去當兵,兒子剛從拘留所出來,口都不能開。隻好讓他到他母親的書店做短工,幫買課本的學校打包送書到汽車站去托運,既可以為家裏賺點零花錢,又可讓業務員的娘老子看住他。
    李申金在拘留所出來,知道了失去自由的滋味,再也不敢跟那幫狐朋狗友鬼混了,聽了父母的話,乖乖地在書店幹了一年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