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宣讀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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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蘭敲了一下法槌,宣布:“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吳長江是檢察長但此時他的身份是公訴人,這種場合他必須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他讓他的助手公訴科科長檢察員左偉打開手提,與超大電視屏的插口相連,起訴書顯示在正前方左邊的幕布與電視屏幕上。
審判大廳有5台電視屏,在審判席的下方,左右各一台分別麵向公訴人、辯護人;中間一台麵向審判人員,一台麵向被告人,還的一台超大的電視屏近離麵對聽眾席,此外正前方左邊的還掛一塊幕布,音響畫麵顯示同步,這樣整個大廳所有人都可以滿足視覺要求。
水清縣審判大樓的軟硬件設施是整個尚宏市法院係統第一流的,審判大廳按裝電視屏幕適應現代化審判辦案要求也是超前的,這一點水清縣法院的法官也引以為榮。
這是一份標準的刑事起訴書格式化公文,可以放到網上做範文讀本。開頭部分是19位被告人的身份和基本情況。第二部份是案由和案件審查過程。第三部分是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最後部分是起訴的理由和根據。
吳長江盡管年齡快60歲。但宣讀的嗓音仍然洪亮。不用麥克風,也穿透整個審判大廳。
在讀第三部分時,他不急不慢,吐字清晰,似乎能讓大廳所有的人都知道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經依法審查查明:
一、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2016年1月18日上午10時許,孫拿子(綽號孫瘌子、在逃)帶人至馬元寶(綽號馬桶),朱金元(綽號貪心鬼),盧小送(綽號盧雞公),邁暖暖(綽號賣暖)等人在水清縣嶺南鄉xx村xx組開設x場內,要求加入每天保護費,朱金元等人未同意。孫拿子揚言不給就不讓被告人等開設x場。隨後,被告人馬元寶、朱金元、盧小送、邁暖暖等共糾集了50餘人,朱金元並將事先藏於家中的一把“來福”手槍拿到現場,被告人邁暖暖從家中拿了30多把鋼管焊菜刀,之後,由被告人馬元寶、黎苟崽(綽號驢狗崽、在逃)、盧小送、邁暖暖、章武魁(綽號豬嘴筒)、汪大烈(綽號黃瓜)、陳寧士(綽號沙曝眼)、黃保長(綽號保長)、王白明(忘白狗)、羅馬飛(羅馬帝國)、陳富富((綽號騷瓜)、水阿良((綽號小狼)、房善(綽號黃鱔)、興大有(綽號小辣椒)、令箭來(綽號黑皮)等15人為骨幹,組成一隊,在馬元寶帶領下,有30餘人守村東口。朱金元則帶其他10餘人守村西口。下午16時許,孫拿子帶領胡別三(綽號胡癟三)、方歸卒(綽號龜龜兒)、冷寒心(綽號冷哨子)、邱季靈(綽號邱巴崽)等人,攜帶槍支、砍刀等工具來到嶺南村東口,孫拿子下車即朝天開了一槍,黎苟崽(綽號驢狗崽、在逃)拿著朱金元提供的手槍也朝天開了一槍,隨後雙方發生混亂械鬥。在鬥毆過程中,參與鬥毆的車報喜(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右手手臂被砍傷。經法醫覽定,車報喜的傷情為輕傷甲級。
經尚宏市公安局刑事科所鑒定;涉案的類槍物品是以火藥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支。
二、開設x場罪
2015年10月、11月、12月,被告人朱金元、盧小送、邁暖暖等人按一定股份比例在水清縣嶺南鄉xx村xx組村開設x場,聘請被告人汪大烈(綽號黃瓜)、陳寧士(沙暴眼)等人維持x場秩序,設定“搖寶”的x博方式,並提供x具、資金,組織多人x博,2015年12月上旬,被告人馬元寶入股參與,聘請被告人黃保長(綽號保長)、王白明(綽號忘白狗)、羅馬飛(綽號羅馬帝國)、陳富富(綽號騷瓜)、水阿良(綽號小狼)、房善(黃鱔)、興大有(綽號小辣手)、令箭來(黑皮)等維持x場秩序。2016年1月、2月、3月份被告人馬元寶、朱金元、盧小送、邁暖暖、等人按一定股份比例繼續在水清縣溪水鄉xx村等地開設x場近70多天,繼續聘請汪大烈、陳寧士、黃保長、王白明、羅馬飛、陳富富、水阿良、房善、興大有、令箭來等維持x場秩序,設定“搖寶”的x博方式,提供x具、資金,組織多人x博,共計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三、故意傷害罪
2015年2月20日下午,被害人徐響亮因與被告人馬元寶在x場一起x博,贏了馬元寶現金100萬欠條80萬,馬元寶賒帳不還。徐響亮與馬無寶在水清縣羅家鎮發生爭執。隨後,被告人馬元寶,指使章武魁、汪大烈、陳寧士、黃保長、王白明、羅馬飛、牛扁擔(在逃)、朱方文(在逃)、楊洪(在逃)、馬包子(在逃)以及馮士兵(另案處理)、胡子安(另案處理)等十餘人欲將被害人徐響亮帶走,徐響亮不從,牛扁擔、朱方文、楊洪、馬包子牛等人遂持砍刀將被害人徐響亮砍傷,被害人徐響亮的傷情經法醫鑒定為重傷乙級。
2014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人馬元寶因懷疑被害人冷金鑫,報警擾亂自己在水寧縣五家鄉xx村開設的x場,遂指使黃保長、王白明、羅馬飛、牛扁擔(在逃)、朱方文(在逃)、楊洪(在逃)、馬包子(在逃)五人將冷金鑫帶至水清縣長洪鄉xx村公路堤壩上。後三人用木棍將冷金鑫打傷,被害人冷金鑫的傷情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乙級。
2015年10月12日中午,被告人馬元國因被害人吳曙光中標承包了富麗源大酒店自己落標心懷不滿,在富麗源大酒店就餐時,故意找茬,與吳曙光發生爭執。隨後,被告人馬元寶指使黃保長、王白明、羅馬飛、牛扁擔(在逃)、朱方文(在逃)、楊洪(在逃)、馬包子(在逃),對被害人吳曙光拳腳相加。5天以後即10月17日晚上9點,黃保長,王白明在富麗源大酒住宿,因住房設施坐便器不通與被害人吳曙光發生爭執,被告人馬元寶聞訊帶上羅馬飛、牛扁擔(在逃)、朱方文(在逃)、楊洪(在逃)、馬包子(在逃)等人攜帶砍刀和木棍趕來,後六人和黃保長用木棍和拳頭將被害人吳曙光腿部打傷。被害人傷情經法醫鑒定為輕傷甲級。
案發後,被告人馬元寶因涉嫌聚眾鬥毆被抓獲歸案,主動交代了上述公安尚未掌握的徐響亮、冷金鑫的故意傷害事實。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法醫鑒定、槍支鑒定、現場勘驗檢查筆當及照片、書證。
本院認為,……。”
電視畫麵顯示起訴書的最後部分,吳長江慷慨激昂,鏗鏘有力的一口氣的讀完。他的正言厲色和特有高音似乎就已經告訴了在場的聽眾,這些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必須繩之以法。
讀完,他恭敬的對冠蘭示意的點了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