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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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的聽雨軒,祖孫兩個正拉扯著。
    “祖父,你快別寫了,我母親要給我裹腳呢。”何雲旗晃著何老太爺的胳膊撒著嬌。
    何老太爺被晃得頭暈,扯出來被揪住的袖子,說:“你母親是為了你好。孫家是大戶人家,對女子的品行要求甚嚴,若你有你嫁過去,長了一雙天足,別人會以為我們家不會教養女孩子,而且也對瞧你不上,拐囡囡,快回去吧。”
    孫家是何雲旗母親嶽氏還在世的時候為她找的婆家,定的就是孫家最小的公子孫裕山。然而對於這個婚事,何雲棋並不滿意,“我才不要嫁給孫裕山那個呆子,而且他娘一點兒都不喜歡我,我們彼此都看不上,為什麽還要讓我嫁過去受罪?再說了,天足有什麽不好?就好比今天,我一雙天足跑的飛快,可若是一雙小腳哪裏跑得動?以後若是遇到危險了,豈不是隻能等死?”
    何老太爺一下子聽住了,他在任上的時候,有時候也下去體察一下民情,老百姓家的女子跟官宦家的女子不一樣,官宦家的女子走動都有人攙扶著,隻管養尊處優就是,可老百姓家的女子卻沒那麽好的命,家境好一些的在家裏操持家務,家境差的還要跟男人一樣下地幹活,站不起來就隻能跪著。有一年發生旱災,從外地逃過來許多災民,他就親眼看見過有的裹小腳的女人無法承受長途跋涉,隻能在地上爬,從千裏之外一路爬到杭州,膝蓋和手掌早就磨爛了,舊傷還沒好就得上路,不然就會被遺棄,所受的罪也隻有自己知道了。
    想到此,又想到如今的局勢,朝廷已經開始實施“新政”,老佛爺都意識到不能遵循老規矩了,以後的光景還不知道會如何,還不如真如孫女說的,給自己留一條活路。
    可若是不裹腳,說不得定好的婚事就會有變故,除非嫁到在旗的家裏,但是如今的八旗子弟都沒有一個爭氣的,天天就知道提籠架鳥,鬥蟈蟈放風箏,恐怕還不如孫家。
    提起孫家,何老太爺心中一聲歎息,當初定這件婚事的時候,他還在巡撫的位置上,孫家主母顧氏跟兒媳婦是手帕交,所以嶽氏在彌留之際給唯一的女兒定下了這門妥帖的婚事,豈料他一退下來,孫家的態度就變了。
    罷了罷了,兒孫自有兒孫福,用不著為他們操一輩子的心。
    “那你可想好了,這是你自己的決定,若是以後反悔,可不能怨恨我和你母親。”
    何雲旗隻搖頭:“不會不會,我高興都來不及,怎麽會怨恨呢。”
    正說著,陶氏帶著人進來了。
    她接到萬媽媽的消息後就暗道不好,顧不得正在處理的家務,急匆匆過來給公爹請安。
    “父親,您看看小大姐,誰家的千金小姐不裹腳啊!兒媳帶著人去了好幾趟,都被大小姐趕了出來,再不裹就完了!”陶氏先聲奪人。
    “剛我跟雲旗已經商量過了,她就不裹腳了。”
    “這,大小姐若是不裹,我豈不是要被人戳脊梁骨戳死?”說不定她虐待繼女的名聲就要傳出去了。
    “這個不用擔心,我讓雲旗寫個契約,言明是她自願的,不怨你。”
    話已至此,陶氏也就在無話可說。
    何雲旗親自起草了一份契約,她簽了名字按了手印,陶氏不會寫字隻按了手印,何老太爺作為見證人,也寫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