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 羞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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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人的嘴真苦。”
    說完,權墨抽起紙巾擦嘴。
    “你在胡說什麽?”安歌瞪他,“什麽植物人,什麽在你床-上睡了三年?”
    頓時,安歌忘了被他強吻的事。
    她有更多想知道的……
    “醫院是我投資的,醫院的病床自然是屬於我。”
    “我要聽的不是這個,你說什麽植物人?”
    “看來你睡了三年,腦袋都不清楚了。”
    “你說清楚!”
    “你還不夠資格我廢話。”權墨拿出手機,撥出一個鍵,聲音冷淡而不耐煩,“把植物人帶下去。”
    很快,書房裏多出好幾個保安。
    安歌被保安扯住胳膊往外拖,腦袋跟一團漿糊一樣,什麽都不明白。
    不是2010年嗎?
    怎麽會變成2013年了?她怎麽會在這裏?這一切到底怎麽回事啊……她是植物人嗎?不可能,不可能……
    安歌被拖到門口,身後忽然傳來權墨如冰一樣冷的聲音,“關於那3億債務,我給你兩條路。”
    什麽3億債務?她什麽時候又有債務了?
    “第一,進娛樂圈做外圍女還債。”
    “……”
    “第二,嫁給我。”
    “……”
    話落,安歌就被保安拖出了書房,沉重的門在她身後重重地關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
    一個小小的超市裏。
    安歌蹲在一個貨架前,雙手握著一瓶冷凍的酸奶,雙眼呆滯地盯著酸奶瓶上的出廠日期——2013年12月。
    超市所有的貨品,所有的報紙,所有的日期都是2013年……
    半晌,眼淚從安歌的眼裏掉落下來。
    一滴一滴,滴落在酸奶瓶上。
    模糊了上麵的出廠日期。
    就在幾天前,那個叫權墨的男人的秘書告訴她——
    “安小姐,你父親連續詐騙3億美元,三年前被揭露後放火自殺。你就是在那場火災中受到強烈撞擊而變成植物人,當時你應該是想阻止你父親。這些……你都不記得了嗎?”
    她激動地衝秘書喊,“我不信,我要見我爸爸!”
    “很遺憾,安小姐,你父母都在那場火災中喪生了,權總是看你可憐才一直留你在別墅照顧。”權墨的秘書是這麽說的。
    喪生了?
    都在火災中喪生了?怎麽可能。
    她當然不信。
    她不相信她最愛的爸爸會犯法。
    她跑了出來,她跑警局,她跑法院,她從舊貨站把三年前的社會報紙全部扒了出來……
    可現實,就和權墨的眼神一樣冰冷。
    的確已經過了三年,她也不是20歲,而是23歲了,而她的爸爸媽媽……都去世了。
    她沒有父母了,再也沒有了。
    她受的創傷太重,以至於不記得那場火災,可她清楚地記得他們一家三口開開心心生活在一起的場景,她還記得爸爸還說要帶她去釣魚,怎麽會……怎麽會這樣呢……
    為什麽一覺醒來,她就什麽都沒有了?
    她的爸爸媽媽呢?她的家呢?
    為什麽都沒有了……
    “蹬——蹬——”
    沉穩的腳步聲慢條斯理地由遠及近。
    一群保鏢無聲地將超市裏的顧客、營業員清場出去,權墨踱著步子走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