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蒸一鍋米飯,管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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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l dream 咖啡廳。
    “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林唯夕拚了老命開車約了楚瀟瀟,坐下來喝杯咖啡。
    “怎麽啦?”楚瀟瀟畫著精致的貓眼妝,用銀色湯匙攪動著雪頂咖啡,一副你怎麽事兒這麽多的嫌棄表情。
    “我準備去郊區的小別墅去躲躲,你別告訴別人。”林唯夕歎了口氣,“幫我給大主任請個假。” “得了吧你,還請什麽假,裏不是你最大麽。”楚瀟瀟翻了個白眼,“你幹嘛要去郊區住,你們又吵架了?”
    楚瀟瀟一臉“我就知道你不靠譜”的表情。
    “再在他身邊多呆一秒,我這腿就斷了!”林唯夕忿忿的戳著杯子底下的珍珠,“打死也不再見他!”
    她今天打扮的很得體,藍色的一字肩小禮服襯托得她皮膚愈加白亮,耳朵上也戴了一對小扇子的耳墜,隨著她低頭輕笑的動作而晃來晃去。
    “你們玩兒這麽大啊?”楚瀟瀟直咂舌,伸手去扯林唯夕的領口,“看不出來,任大總裁體力這麽好。”
    “說什麽呢你!”林唯夕拍了一下她邪惡的手,“反正你不要告訴他就對了。”
    “別告訴誰?”一道溫潤的聲音響起,林唯夕和楚瀟瀟順著聲音望去,是林唯凡。
    林唯凡身材削瘦,皮膚白淨,穿了一件淺藍橫條紋的立領襯衣,同色係外套搭在臂彎裏,正全神貫注地凝視她們。
    柔和的陽光透過咖啡廳的彩玻璃斜斜地灑下來,襯托得男人的側臉線條清晰,溫柔安靜。
    “你也來喝咖啡?”林唯夕的水眸裏露出些微的驚訝,隨即微笑起來,“和我們一起吧。”
    “不了,我是來找你的。”林唯凡笑的還是很柔和,a型人格的他,像是一束光線,沒有任何侵略性,也不會忽然刺痛你,反而被他照到的時候還會覺得暖洋洋的,讓人不由自主就想靠近。
    “小夢夢,你不是說回去幫我看看楠楠嗎?他又燒又吐的,莫非是流感?”楚瀟瀟急忙扯了扯林唯夕,死活拽著她不讓她走。
    “你去看看吧,我去別墅等你,這是地址。”林唯凡淡淡的笑,伸手扯了扯領子。
    林唯夕感到了危險。
    “好,你先去等我一下,我馬上就過去。”林唯夕說完,拽著楚瀟瀟就走。
    “瀟瀟,我先送你回家,剩下的事情,你別擔心。”
    “要不要叫你老公過來?”
    “我會給他打電話的。”
    把楚瀟瀟送到之後,林唯夕直接開車去了r&g。
    到了之後找人一打聽,任如故正在開會,林唯夕也就沒有多說,隻是給任如故發了一條微信,告訴他自己去見林唯凡,就開車回了林唯凡的別墅。
    林唯凡就等在門口。
    林唯夕跟著他進門,林唯凡摁開客廳的燈,一邊解著袖口一邊示意林唯夕隨意入座:“想喝點什麽嗎?冰箱裏有果汁和牛奶,你喜歡什麽可以去拿,還有你愛吃的冰激淩和芝士蛋糕。”
    他說完便轉身進衛生間簡單地洗漱了一下,結果出來後發現林唯夕還是傻愣愣地站在客廳裏,這裏摸摸那裏蹭蹭,不禁拿著毛巾啞然失笑:“怎麽?難道我的家看起來很奇怪嗎?”
    “這倒也沒有,”林唯夕收回四處亂瞄的目光,斟酌著開口道,“就是覺得…梵的家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樣呢…”
    “那你想象中我家應該是什麽樣子?”
    “應該要更加、更加精致一些?”
    “其實這套房子我從買下後還沒怎麽住過,一直都是家政公司在打理,裝修也是按照房產商提供的最基本的樣板來的,所以看起來有些簡陋。”
    林唯凡笑著解釋,“你第一次來,可能有些不習慣,以後你可以帶你喜歡的東西放進來。”
    我可不是第一次來…
    他看了一眼牆上的掛鍾,驚訝地說道:“都已經七點鍾了嗎?我們還是先吃晚飯吧,你想吃什麽?你最愛吃的薯條排骨香辣蝦?”
    林唯凡的手藝,是被林唯夕的嘴饞給訓練出來的。或者說,林唯夕的口味刁鑽,是林唯凡一手寵起來的。
    “好,還要幹煸四季豆。”林唯夕最愛吃辣,這幹煸四季豆是她最愛的川菜素菜。
    “我蒸一鍋米飯,管夠。”林唯凡好笑地搖了搖頭,順手係上了圍裙,“你等我會兒,少吃點涼的。”
    “知道啦!你趕快去吧,我已經餓死了!”林唯夕笑著衝他扮了個鬼臉。
    “餓死鬼投胎!”林唯凡從櫃櫥裏拿出一包菠蘿幹,扔進林唯夕懷裏,“喏,這是你最愛吃的果園老農,小的時候貴的要死你偏偏饞的要命,臉這麽大都是當初紅薯幹嚼多了。”
    那語氣,頗叫一個嫌棄。
    “你才臉大!”林唯夕扯開包裝,扔進嘴裏大嚼特嚼,“趕快去做飯!”
    林唯凡進了廚房,熟練的切菜、剁排骨、清理蝦線,把排骨入沸水焯水,加入花椒大料薑片香葉。
    趁著這個空檔,鍋內放油,將切成方塊的薯條放入鍋中油炸,撈出後加入幹辣椒和麻辣味調料,爆炒排骨,鮮蝦,最後放入炸好的薯條,調味之後即可出鍋。
    林唯夕叼著菠蘿幹,看著他的背影頎長,修長的雙腿,緊窄的腰身,隱隱的陽光透過他的白襯衫,能讓人看見模糊的肌肉輪廓。
    小的時候,爸媽不讓她多吃零食,每次都是林唯凡省吃儉用的省下零用錢,給她買吃的。
    爸媽工作忙,幾乎在林唯凡七歲之後,林唯夕的生活起居都是由他一手照看,又當爹又當媽,全能型人才。
    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才會讓他走入現在的偏執,成了這種讓人心疼的模樣。
    “哥哥!以後我嫁給你,我們永遠生活在一起!”穿著公主蓬蓬裙的林唯夕撲進一個清秀的男孩子懷裏,小小年紀,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模樣,也已經有幾分現在的迷人輪廓。
    “傻妹妹!以後哥哥一定娶你!”
    “好!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小的時候,她隻知道,結婚,就是和一個對自己好的人相守一生,那個時候,林唯凡就是她最大的依靠。
    就像好多小姑娘想嫁給自己爸爸一樣,那個時候的她,因為林唯凡對自己好過爸媽,才想嫁給他。
    誰知,他記了一輩子。
    墜入瘋魔。
    不,他沒有病,他隻是太過愛自己的妹妹,而已。
    林唯夕戳著桶裏的冰激淩,使勁盯著自己麵前的桌子看,好像要把桌子看出兩個洞來,直到身邊的沙發忽然陷下去一塊,林唯凡已經坐在了林唯夕身邊。
    “怎麽過來吃飯?”林唯凡接著一根手指伸過來,戳了戳林唯夕的臉頰。
    “梵…你,還記不記得,我小的時候三天兩頭吵吵著要嫁給你的事?”
    林唯凡好笑的點點她的鼻尖:“那是小的時候亂說的,這個笨丫頭還當真了?你老公要是知道了,不扒了你的皮?!”
    “也是,都是過去的事了。”林唯夕配合的嘿嘿笑了兩聲。
    “怎麽突然說這個,他惹你生氣了?”林唯凡慢條斯理的挖了一塊冰激淩,優雅的嚐了一口,眸色深沉,閃過一抹不明的顏色。
    “也沒有,就是想起了好多小的時候的事。”林唯夕低垂了眼。
    看他的樣子,讓人心疼。
    她突然理解了任如故對於如意的態度。
    自始至終,二十幾年的親情,終究會在心中留下深深的痕跡。愛情是兩個陌生人的新的征程,期間多有磨合和阻隔,而親情,則是斬不斷理還亂的血濃於水,揮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