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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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蔣搴華,白天是一雜誌社編輯,晚上是一夜總會歌女。別人以為我黑白兩道遊刃有餘,其實哪邊都混不明白。我最常聽到的精典評語為:一個假正經的歌女或是一個不正經的編輯。
大抵長輩中無人預料到我居然會淪落到這般田地,那個“搴”字便是佐證。在風月場中無人識得這個字,混跡其中的男女隻認得錢。入行的第一天我紅著臉向滿麵油光的王老板用指頭比劃名字中的那個“搴”,見對方皺眉補充道搴華二字音同洗盡鉛華的鉛華,這一辯更羞紅了臉,預備做歌女的人還在這賣弄學識,好不守本份。如今我便用這個字界定文化人與文盲,王老板顯然是文盲,一個有錢的文盲。
他揮手斬斷我的話,大筆一揮寫下“鉛華”二字,這個鉛字他還是識得的。從此鉛華的名字便在夜總會傳開了,現在想來這個字真是改得好,如今的我正如一塊黑黢黢的炭,僵硬,陰冷。當然還有一頭黑如鉛的長發。
在風月場中混得愈久便愈讚同巴斯噶的話:我認識人越多,我越喜歡狗。那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她們要他們的錢卻打心眼裏瞧不起他們,反過來,他們給她們錢卻抬起腳毫不留情地從頭頂直踩下去。
我常說“她們”就會有人質疑:你以為你有多高貴?
我無語。
伊索講過這樣的一個故事:獅子落入陷阱,狐狸辱罵。獅子回敬道:辱罵我的不是你,是我的不幸在辱罵我。
五年前我畢業於師大中文係,在一雜誌社謀差,生活剛象花蕾般舒展開,暴雪襲來,父親慘逢車禍昏迷在醫院,至今未醒。肇事者的賠款少的可憐,父親每月基本的開銷不低於五千,逼急了,隻好去賣。
當然賣是有底線的:隻賣藝不賣身。剛開始的時候這樣的表白讓眾姐妹恥笑,哪個雛兒剛進來的時候都是如此,過不了多久便墮下去直到厚厚的粉底也遮蓋不住的衰敗。賣來賣去不過是一層皮。然而日子一天天折上去我沒跌下來,執意要打破常規,這激起了旁人極大的憤慨,到風月場來立貞潔牌坊?為著我賣著,過往正派的朋友哄地散個精光;為著我賣的不徹底,被同伴堅壁清野著,冰炭不入。鉛華是鉛,反倒成了炭。
然而再怎麽清撇也是假的,賣著就是賣著,我不想五十步笑百步。你當自己真是百靈入世麽?若不是老板看中了自己的姿色斷不會如此提拔。食色,人之性。這點道理我懂。然而到底讓老板失望了,我的拒不上高台在對方眼裏就是爛泥扶不上牆。
是這樣的,行裏用平台和高台界定賣的程度。平台即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高台便什麽都肯了。光靠唱歌這點子正經收入是遠不能賺夠父親的費用的,唱完歌,我不得不上台陪客。陪來陪去都是男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學富五車的,目不識丁的,俊的醜的,情深的,義薄的,相同的是:他們的目光都恨不能把我的衣裳剝光,他們的手都有意無意地在我的胸前晃漾。我沒有別的招術,隻好躲,全心全意地,殫思積慮地。每每此時我便慶幸父親是睡著的,在他的夢裏我還是他的單純無憂的小姑娘。
這一睡,就是五年。五年中我問的最多的問題就是:為什麽睡著的不是我?
托晚班的福白天陽光下的工作也飽受白眼,有時候我就奇怪為著這麽點子工資下死本同我勾心鬥角,得吃多少大餐去滋補身子?我很不想因為自己的存在而拉低某些人的檔次,可我不能退出。玩弄文字是我修練多年的本事,舍不得荒廢。正如男人玩弄女人一樣。我常想當男人吊住女人的心,看著它在掌心中趻踔,那快感同我調遣文字成就美文差不多吧?那一刹那我幾乎要原諒男人了,怪就怪人世的樂趣太少了!
大學時我交過一個男朋友,毫不出奇。我姿色尚可,愛舞文弄墨。才氣魔化了容貌,很多帥哥力挺我,追求者呼出的氣就能把我吹到天上去。當時選中他無非因為他是個正經人;然而當我身陷囹圄為錢打拚時,他丟給我正大光明分手的理由居然是:我不正經。
生活同我開了個特大號加肥加大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