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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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閨蜜把我帶回她家,我不肯去醫院,她隻好在樓下的藥店給我買了些藥。碘酒接觸到已經淤血的皮膚,疼得我齜牙咧嘴。
    閨蜜氣憤地將手中棉棒扔在地上,恨鐵不成鋼地瞪了我一眼,說:“疼死你算了!他打你不知道跑嗎?”
    我心虛地低下頭,不作辯解。隻聽見閨蜜在我耳邊長歎一口氣,她問我:“你現在打算怎麽樣?什麽時候離婚?”
    離婚?我搖搖頭,流下無奈委屈地眼淚:“他不同意,我怎麽離?”
    我自己之前查閱過相關的法律文獻,隻要男方不同意,我必須向法院申訴三次才有效。在這期間,他隨時都可能變本加厲地折磨我,我怕隻怕自己沒有那個命支撐到第三次。
    閨蜜替我擦掉眼淚,心疼地看著我:“他是不是像我之前猜測的那樣?”
    我點點頭,心中萬分悲痛,將自己這段時間的遭遇全部告訴了我的閨蜜,她聽後一刻也忍不了,拉著我出門說要帶我去報案。
    閨蜜告訴我,家庭暴力可以量刑,最輕的也是刑事拘留,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麵臨有期徒刑。
    “我們不能白白挨打,至少也得讓那個賤男嚐嚐苦頭!”閨蜜陪我來到負責我家那塊的派出所,拍拍我的肩膀,臨近門前給我加油打氣。
    我點點頭,說:“我這次一定會讓他付出代價。”
    其實在我心裏也有一點盼望,我希望他能夠被關進牢裏,永遠都不要再出來。
    接待我們的民警是一個中年男人,身上有一股很大的煙味,簡單地詢問了一番之後,連筆記都沒有怎麽寫,就告訴我們,我丈夫對我做的這些不足夠量刑。
    閨蜜一聽,立馬站起來反問:“那你告訴我,到什麽程度才能夠量刑,你看看她身上,哪裏還有一塊好地方?”
    她把我的衣袖弄上去,露出一塊塊青紫。可那民警看了一眼,用一種十分不屑地語氣對我們說:“沒流血沒斷手的,就紫了那麽一點也值得你們大驚小怪?小姑娘,百年修得共枕眠,好好回去過日子。”
    我怎麽也沒有想到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剛想和他理論,就被閨蜜拉著往外走。臨出門時,閨蜜還不忘對身後的人說,“祝你女兒也能和她一樣,找這樣一個人共枕眠!”
    “嘿,你這小姑娘,你給我站住,年紀輕輕怎麽說話的!”
    不顧身後民警罵罵咧咧地喊叫,閨蜜拉著我一路往外麵走。
    回到她家,我問閨蜜為什麽會這個樣子,那個警察分明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閨蜜無奈地歎了口氣,對我說:“你還看不出來嗎?這裏的人分明事先就已經被張大誌收買了,所以我們就算說破了天都不會有人理我們。”
    我驚訝地望著閨蜜,她怎麽會知道這麽多?
    閨蜜同情地看了我一眼,說:“這種事情像你這種涉世未深的家庭主婦當然不知道,我爸是市局的,這裏麵的水深得很。你隻要記住這句話就行了,有錢能使鬼推磨。要不是你的情況特殊,我就幫你問問了。”
    是啊,有錢多好,像張大誌那樣為非作歹隻手遮天,又或者像閨蜜那樣是個官二代,雖然跋扈,但沒有人敢欺負。反觀我,什麽都沒有,在這個錢權擋到的社會隻能任人魚肉。
    正發著呆,我老公的電話就打了過來,我看了一眼閨蜜,她拿過手機,開了擴音。
    “沒想到你這個小賤人還真的有膽子去報警,怎麽樣,吃了閉門羹吧?現在好了,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一個沒男人要的爛貨了,恭喜啦。”
    沒有想到竟然是那個男人打的電話,他尖著嗓子幸災樂禍的聲音從電話裏傳出來竟然比平時聽起來更為刺耳。
    閨蜜一向潑辣,翻了一個白眼,毫不留情地還擊回去:“那你就是被男人弄不要的爛貨了?”
    那個男人的大概是被氣瘋了,一時語塞,“你陳沫你如果不想他們受牽連,你最好乖乖回來!不然我們走著瞧!”
    “奉陪到底。”閨蜜說完就掛掉電話,顯然她也被氣得不輕。她一邊用手給自己扇風,一邊訓斥我說:“你平時就這麽給他們欺負的?”
    我點點頭,但心裏擔心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
    我憂心忡忡地看著閨蜜,小心翼翼地提議:“他們兩個特別不要臉,要不我還是回去吧?”
    閨蜜幫我的已經夠多,我不能再連累她。我老公和那個娘娘腔簡直就是一塊虎皮膏藥,被他們粘上,脫下來就是一層皮!
    閨蜜不屑地冷笑一聲,帶著我走到她家陽台,指著遠處大門口的保安對我說:“這裏是市局家屬區,我敢打賭,全市最好的安保係統就在這裏。你待在這裏,張大誌那點家底還不能在我地盤上撒野。”
    我滿臉羨慕地看著閨蜜,羨慕她有一個衣食無憂的家庭,羨慕她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像我一樣畏手畏腳,什麽都不敢做。
    怪不得人家常說出身會決定一個人的一生,有錢人家養出來的孩子和沒錢人家養出來的孩子千差萬別,這點在我和我閨蜜的身上體現地淋漓盡致。
    我的出生並不好,父母都是工薪階級,家裏還有一個弟弟在讀書,日子過得何止緊巴巴。和我老公結婚,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能夠救濟我家生活,的確,在和他結婚之後我的物質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也時常能聽見周圍人議論,說我這張臉終於換到了應有的價值。
    閨蜜衝我笑笑,說:“你就安心地在這裏住下,法律上規定,分居兩年以上就能離婚。這段時間你可以調整一下,過段時間出去找個好工作,開始你新的人生吧!”
    被閨蜜這麽一說,我的心裏暖洋洋的,渾身開始充滿鬥誌,好像美好的生活就在不遠處等著我。
    我想離開我老公,想賺錢住上這麽好的房子,想過上和我閨蜜一樣的生活可惜,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教會我什麽叫做宿命。
    宿命,是一個人逃不掉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