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華坤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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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書包裏的書都倒出來,然後裝了一把菜刀裝和四個饅頭,興衝衝的往matchstick跑。那一天我們心裏都懷著雄心壯誌,我們要加入聚義幫了,從此就能敲詐賣麻辣燙的了,還能天天吃上豬頭肉,未來一片光明。
跑到matchstick的時候才知道,原來酒吧是隻有晚上才會開門的。那裏離我家很遠,於是我和梁以衷兩個在附近的橋洞底下找了個沒人的地方,睡了一下午,倆人啃了三個饅頭,等到晚上的時候,再一次跑過去。
但是我們並沒有見到孟老虎,據說孟老虎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見著的。但是我們見著了一個叫黑鴉的,聽說他是孟老虎手下的小弟,也很厲害。我們找到他的時候,他身上隻穿了一件緊身的背心,露出胳膊和肩膀上一片紋身,看起來特別威風。
梁以衷嚇得躲到我身後,我現在是他大哥,我不能慫。所以我壯著膽子走上去,問他孟老大還收不收小弟。
黑鴉的身材並不高,但是也比十二歲的我要高出將近一個頭。他居高臨下地看了我一會兒,然後哈哈大笑起來,指著我們兩個大笑,說就這麽高的兩個小娃娃,也要來當孟老大的小弟,當咱們家是收破爛的麽,什麽都要?喲,還背著個書包,這麽晚了還不滾回家,別等著老師明天叫家長啊哈哈哈哈……
我被他搶白到說不出話來,吭哧了好一會兒,做出了一件連自己都覺得有點腦抽的舉動,我把書包給拉開了,然後從裏麵掏出了菜刀……
黑鴉和圍在他身邊的眾人都嚇了一跳,沒想到我書包裏背著的是大菜刀。梁以衷一臉崇拜地看著我,後來我才想起來也許那個時候,他以為我拿刀出來是要砍人了。
我把菜刀拿出來以後,隨即拿出了剩下的最後一個饅頭,然後把饅頭放到桌子上,一刀切開,遞給梁以衷一半,自己三下兩天吃掉了另一半。
我隻是忽然覺得餓了而已。
周圍的人都愣住了,過了好幾秒鍾,忽然爆發出一陣大笑聲來。
我瞬間有點懵逼,臉刷的一下就紅了。
黑鴉捂著肚子笑了一會兒,然後走近了幾步,拿起我的菜刀看了一會兒,說,孟老大應該是不收小弟了,我倒是可以收。不過,你得拿個投名狀來才算數。
我問,投名狀是什麽?
黑鴉拿手指頭在菜刀上麵彈了一下,說,投名狀就是,你去找個人,砍他一刀,這把吃過人血的刀帶過來給我看。這個投名狀我滿意了,就收下你。
我問,那當你的小弟能算是聚義幫的人麽?
黑鴉說,當然算。
梁以衷不放心,躲在我背後怯生生地問,那能天天吃上豬頭肉麽?
黑鴉又笑了好一會兒,然後說,能,不光是豬頭肉,紅燒肉香辣雞啤酒鴨水煮魚通通都能吃上。
我聽見梁以衷在背後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後捅了捅我,說,那咱們就走吧,去找投名狀。
十二歲的我,背著我的菜刀,義無反顧地從matchstick走了出去,為了豬頭肉和紅燒肉香辣雞啤酒鴨水煮魚,開始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而很多年後回想起這一天的時候,我覺得可笑,同時又覺得悲哀。
隻不過,如果時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來,我依然不確定我是不是會後悔那一天的選擇。
我和梁以衷從matchstick出來,乘著夜色,去找我們的“投名狀”。那時候年紀小,心裏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是非觀,一心隻想著投名狀的事,根本忘記了去考慮自己傷害到一個無辜的人是否正確。
我們埋伏在離matchstick大概幾裏地的一處稍微僻靜一點的小樹林裏,學著電視裏打家劫舍的綠林好漢的樣子,把刀從書包裏拿出來,藏在背後,等著行人經過。
先是一行五六個人有說有笑地走過來,我沒敢出去。他們人太多,我倆估計隻有挨揍的份了。
又等了一會兒,過來的是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梁以衷要衝出去,也被我給拉住了。我估量了一下對方的實力,覺得就憑我們兩個,即使帶刀也幹不過他。
這條路上人不多,結果我們就這樣等到了深夜,兩個人都沒穿多少衣服,哆哆嗦嗦的凍成了寒號鳥。這時候我們已經稍微回過味來,梁以衷說,如果我們砍死了人,是不是會被捉去,剃光了頭發當勞改犯?
我想了想,好像是這麽回事。黑鴉他們一定是騙我們的,欺負我們年紀小。
看來這加入聚義幫的事情,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辦成的。
正要垂頭喪氣地打道回府,卻看見路的盡頭走過來一個搖搖晃晃的醉鬼。
那人估計喝得不少,走路都踉踉蹌蹌的,嘴裏還在唱著跑調的歌,好像是十八摸之類的,反正不是什麽好歌。我悄悄跟梁以衷說道:“你看他也不像什麽好人,咱們砍一刀就走,賭一把,要是真砍死了,就當為民除害,怎麽樣?”
我倆達成一致,等著那個醉鬼走近了,忽然就從樹的陰影後麵衝出來,使出吃奶的勁兒,一刀砍在那個醉鬼的背上。
那是夏秋之交,衣服穿得不算厚,我這一刀下去,粘稠而腥甜的鮮血嘩的一下就出來了,那人直接就往前撲倒了。我嚇得不輕,愣了一會兒,撒腿就跑。
我跑了一會兒,大概跑出去二十多米吧,忽然想起來,問梁以衷,刀呢?
梁以衷也懵了,愣了半天,我倆把刀給落下了。
我倆壯著膽子,跌跌撞撞的又跑回去,發現那人依然趴在地上,並沒有爬起來。但他還活著,嘴裏一直在罵罵咧咧的。我連忙撿起刀胡亂塞進書包裏,再次逃離了現場。
一路上我的心一直在咚咚的狂跳,等我跑到matchstick的時候,已經是淩晨,酒吧都都要關門了,裏麵的客人隻剩下稀稀拉拉的幾個。我背著染血的書包,像個歸來的聖鬥士一般,大搖大擺地走進去,走到角落裏正百無聊賴地剔著牙的黑鴉麵前,把書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然後從裏麵掏出刀,啪的一下拍在黑鴉麵前。
十二歲的我,好像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黑鴉拿起刀,看了兩眼,輕蔑地說,不是在哪兒砍了隻貓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