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第四百零一章 站街女的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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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了唐靈姸之後,李旭去了別墅,把要離開的事情告訴陳昕和湯佳,至於葉傾城方麵,有黃苟傳達這個訊息便夠了,李旭擔心自己去告訴葉傾城的話,葉傾城會糾纏不休的問自己去幹什麽,這樣李旭可就說不清楚了。
陳昕和湯佳兩人對李旭的服從度很高,而且在陳昕的心裏,她把自己的位置擺得很低,把李旭的位置擺得很高,所以不管李旭要去幹什麽,走哪去,陳昕都不會多問,她要做的,就是靜靜的等著李旭回來而已。
陳昕這樣的女人,是大部分男人夢寐以求的,她不光是給與了李旭最大限度的自由,而且她也從不關心李旭在外麵幹什麽,即便是和其他的女人搭在一起,陳昕也不會介意,她的小小要求,就是在李旭心目中有一點屬於自己的地方,能夠讓李旭記得她。
李旭心裏也清楚陳昕的想法,雖然很卑微,但他目前不會去改變這件事情,因為他的確需要更多自由的時間,而這些時間並不是用來玩女人,而是壯大兄弟會,或許,等某一天李旭真正站在至高點的時候,李旭會告訴陳昕,她是他的女人,她不用因為任何事情而感到卑微。
三水市距離漢城三個小時左右的車程,還是比較遠的,而且李旭也從來沒有去過三水市,不過三水市的魚聽說非常出名,幾乎每條街上,都有吃魚的店家,而且非常有當地特色的味道,正巧這次李旭也可以去試試,當然,吃魚這種事情,得等到任務完成之後,李旭才有心思去細細品嚐。
詹釗作為退役的特種兵,警覺性必然是非常高的,所以李旭要查他,必然不能夠太過刻意的和他接觸,而且跟蹤他也肯定會被發現,李旭隻得祈禱老天爺長眼,能夠讓他在三水市偶遇詹釗,這樣一來,就不會被詹釗看出破綻了。
不過這麽巧合的偶遇,是那麽容易就能夠遇到的嗎?
答案是,是!
老天爺是真的開眼了,李旭到三水市某條不知名的街上停好車之後,剛下車,馬路對麵便路過一個非常麵熟的人,當李旭拿出照片指認的時候,這不正好是詹釗嗎?
這種幸運的巧合讓李旭措不及防,趕緊跟了上去,不過李旭也不傻,並沒有到詹釗對麵的馬路,而且遠遠的跟著。
根據以前看的一些警匪片的經驗來看,詹釗這樣的人,肯定是具備反跟蹤能力的,而李旭連跟蹤人都不會,自然不會貿然的跟近他。
到一家書店的時候,詹釗駐足了一會兒,看了看四周,似乎是在看有沒人跟蹤他,在確定沒有情況的時候,詹釗才走進了書店。
李旭手心額頭全是汗,第一次幹這種事情,對他來說,緊張到了極點,甚至是走路都感覺不太會了,左腳絆右腳,差點讓李旭摔了個狗吃屎。
詹釗進了書店,對李旭來說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抉擇,他要不要進去?
如果進去的話,很有可能會被詹釗發現,可是不進去的話,又怎麽知道他在幹什麽呢?
“帥哥,看你不是本地人吧?要玩玩嗎?”
這時,一個濃妝豔抹的女人突然走到了李旭身邊。
李旭也不是沒見過這種拉客的,可大白天就開始做生意,她會不會太勤奮了一點?而且她怎麽知道自己是外地人呢?
“不用了,我不喜歡女人。”
李旭簡單而直白的拒絕道,而且他相信這個理由,也不會讓這位小姐繼續糾纏他。
“沒關係,我也不喜歡男人,我們可以試試啊,萬一你覺得女人更好呢?你放心,我的服務絕對是三水市一流的,隻要四百塊,怎麽樣?”
服務一流的還用得著自己出來拉客?這一看就是好幾天沒做生意了,又沒錢,生理又饑渴,想找個金主一舉兩得。
李旭可不是傻子,對於這行的事情,他比內行人都清楚。
“大媽,你別跟我鬧了,沒事走遠點,我不玩。”
李旭無奈的說道。
“什麽意思?你叫我什麽?”
聽到大媽兩個字,女人瞬間炸毛了,拉著李旭,一副不死不休的樣子。
“你再不放手,我報警了。”
好不容易老天開眼,讓李旭遇到了詹釗,怎麽就又來了一個潑婦呢?
李旭擔心如果這時候詹釗出現了,看到他和這站街女打鬧可就完蛋了,因為像詹釗這麽警惕的人,自己在他麵前出現過一次,他肯定能記住,而下一次出現,他恐怕就不會當作巧合了,李旭可不想自己的計劃全敗在這個女人的身上。
“你報吧,我有的是時間跟你耗。”
真tm是遇到了無賴,李旭怎麽也沒想到來三水市的第一次經曆,竟然是跟一個站街女在街頭拉拉扯扯,搞得好像自己剽了沒給錢一樣。
“行行行,我輸了,包夜多少錢?”
李旭沒辦法了,隻能花錢消災,而且這麽點小錢李旭也丟得起。
“1200。“
站街女眼睛都不眨的說道。
就這貨色,還能值1200?要放在平時,200李旭都不會看一眼的,不過現在是特殊情況,隻能花大價錢了。
“來,這是1200百塊,真金白銀,找個酒店開房等我。”
李旭擔心她還會糾纏,所以幹脆給她留個念想。
“沒問題,不過你怎麽找我?”
站街女說完這話,發現李旭已經抓到機會跑路了,這讓她氣得直跺腳,好不容易遇到這麽個大金主,竟然被溜了。
李旭不確定在他和那個站街女糾纏的時候詹釗有沒有離開書店,所以他隻能進去。
書店很大,各類書籍都有分區,以前李旭沒來過這樣的地方,因為他所有的知識,都是在孤兒院學的,而看書是他非常討厭的一件事情,所以這些東西對他而言,無異於違禁品,能不碰,竟然不要和它們牽扯上任何關係。
在書店找了一圈,已經不見詹釗的人影了,這讓李旭暗自罵了一聲。
要不是那個站街女,李旭珍惜好這個機會,或許還能夠知道詹釗住在哪,可沒想到,現在所有的都泡湯了。
一千二花了,什麽好處都沒撈著,這可不附和李旭的性格,隻是心有不服,他也隻能忍了,總不可能在那個女人身上發泄回來吧?那可就不僅僅是虧了一千二,還得虧上億的子孫。
跟丟了詹釗,李旭隻能找個地方先落腳,三水市不大,隻要詹釗出現,李旭想要找到他也不是什麽難事,而且光頭說得很清楚,詹釗會在三天之後離開三水市,也就是說,李旭還有三天的時間,還是挺充裕的。
和漢城相比,三水市不止小了一點,整個城區,幾乎不用半小時就能夠逛完,這感覺,就像是埡縣一般,不過由於地勢位置的原因,三水市的經濟比埡縣發展得更好,恐怕這也是它能夠稱之為市的原因。
而且三水市地方雖小,但有錢人卻很多,而且不少外地人都喜歡在三水市買上一棟別墅,用作休閑避世,而且三水市還有另外一個名號,被稱作小三市,這個名字的來源,是因為很多有錢人,在這裏買了房之後,用作金屋藏/嬌,大街上很多開豪車的女人,至少一半以上,都是某位老板圈養在三水市的情人,所以這地方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美女特別多。
李旭找到了安生之所後,便在大街上閑逛,除了碰碰運氣看能不能再遇到詹釗之外,也算是熟悉一下三水市,雖然他沒來過,可這地方,以後是要被兄弟會插旗幟的。
地方沒漢城大,但繁華程度卻絲毫不遜色於漢城,而且三三兩兩逛街的女人,品質也不是漢城能夠相比的,李旭走了不到五百米,遇上的女人,幾乎個個都是美女,而且還是屬於那種麵容身材都不錯的,這一點可不是漢城能夠相比的,不過這些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而且身上全是名牌,李旭不用想也知道肯定都是名花有主的,而且和袁姍姍估計是同一種人。
對這種人,不管她們長得多漂亮,李旭都提不起任何興致。
不知道今天出門是不是觸了黴頭,遠遠的,李旭看著一個熟悉的麵孔朝自己走了過來,這不就是剛才那個站街女嗎?沒想到遇過一次了,還能在一天之內遇上第二次,這可真是倒了血黴啊。
李旭趕緊把頭朝一邊撇,希望那個女人沒看見他,可世事哪有這麽如願的呢?
“嘿,帥哥,這麽巧,我們又碰麵了。”
巧nmgb啊。
李旭心中暗罵了一聲,這是得罪了黴神才會發生的事情吧。
“錢我已經給你了,用不著騷擾我了吧?”
李旭隻希望她能放自己一馬,畢竟錢也花了,而且李旭也沒讓她付出什麽。
“放心吧,我這人不是那麽不要臉的,不過你既然花了錢,要不我給你爽爽?”
聽到這話,李旭連連擺手,道:“不用了,我喜歡男人。”
“哎,你用不著說謊,你要是喜歡男人,我就能用頭走路。”
站街女不屑的看著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