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孩子也許保不住了3
字數:4185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守婚如玉:敬前夫一杯酒 !
我知道,很多事情都是已經過去的了,現在提及,無非是徒增悲傷。
這人世界上,我們真的有的時候,對有些事無能為力。
殺人償命,一句話的事情,可這種話,隻對窮人和本真善良的人有用,對那些壞到骨子裏。
手握重權的人,真的沒用的。
嚴宮珩就是那種壞進骨子裏的人,他有千萬種方式逃脫法律,所以,我們無能無力。
“咚咚!”竹樓外人敲門。
嚴宮希看向我,轉身去開門,回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個袋子。
他將手中的袋子遞給我道,“換上吧!”
接過他手中的袋子,他主動轉身道,“換吧,我不看,這裏沒有更衣室。”
我……
還能怎麽辦?
總不能矯情的不換吧?
隻能硬著頭皮換上了。
的將衣服換好,我回頭看向他,見他依舊背對著我。
我開口道,“嚴宮希,我換好了。”
他沒回頭,隻是開口道,“孩子的名字起了麽?”
怎麽所有人都喜歡問這個?
我搖頭,“沒有!”
“林韻,能不能孩子的名字讓我來取?”
我愣了愣,點頭,“好!”
我不知道為什麽要答應他這個請求,隻是覺得,他此時的情緒有些波動,莫名其妙的就答應了。
“不管是男孩或是女孩,能不能都叫謹希?”
謹希?
我有點失神,半響才點頭,道,“嗯!”
他低笑,開口道,“林韻,我欠你一句話對不起,但是我想就算對你說了也沒用,這個世界上,會有報應的人,遲早都會遭到報應的。”
我不知道他要說什麽,張了張口,沒說出來,他便又道,“別太擔心,有我在嚴宮珩身邊,你不會有什麽事的!”
說完,他便直接出了竹樓,頭都沒回一下。
“嚴宮希,你……”
他突然停下,沒回頭,道,“對了,以後,再見,就真的陌路不識了。”
說完,這貨真的徹底走了。
離開溫泉的時候,我在酒店外麵遇見找到了望殊,見到我,她鬆了口氣,看著我換了一身衣服。
愣了愣道,“沒事吧?”
我搖頭,“泡了一會兒溫泉,沒什麽大事,你的同學呢?走了麽?”看了一眼四周,沒見到明麗,我便開口問了一句。
她歎了口氣道,“她有事走了,時間不早了,我們也回去吧!”
說完,拉著在酒店門口打車。
我有點無語,看著她道,“我們還是叫車吧!這裏沒有出租車回來的。”住在這邊的人,一般都是有專車接送,一時半會的想要打到的士,難!
她大概也跟我想到了一塊,點了點頭,抱著手機開始搭車了。
叫了車,我和她在路邊等車,閑著沒事,就順口問道,“你那朋友,和你很要好麽?”
她搖頭,道,“不怎麽好,準確來說,我麽還是情敵呢。”
“情敵?”我那點八卦心裏又被勾起來了,看她道,“你和她還有這麽一段啊,說來聽聽?”
她笑了笑,道,“她和我初中就認識了,那時候我們是同桌,你也知道,小時候我和小雅和席琛哥走得比較近,琛哥從小就優秀,那個時候,他算是我們學校的校草之類的吧!很多女孩子都喜歡他,明麗也喜歡他,因為知道我和琛哥走得近,她就經常通過我的關係和席琛套近乎。”
我好奇問道,“後來呢?”
她叫的車子來了,她沒繼續講下去了,看著我道,“我們先上車!”
上了車,她才繼續道,“琛哥對她不怎麽感興趣,讓我以後別和她走太近,他這人特別討厭纏著他的女生,所以那段時間琛哥都不太怎麽理我!”
我有點不懂,“為什麽席琛哥不理你,纏著他的又不是你!”
她點頭道,“的確不是我,但那段時間,是我幫明麗追琛哥的。”
她歎了口氣道,“其實琛哥這人也挺奇怪的,後來因為這是我沒法幫明麗了,莫名其妙的,他又和明麗在一起了,那段時間我幾乎不怎麽主動和小雅他們一起回家,好像都互相不認識一樣。”
“小時候太單純,也沒想那麽多,到了高中,琛哥和明麗不知道什麽原因分手了,那時候明麗還說是懷孕了打胎,之後我就沒見過她了,說是被學校開除了,再後來我見到她,就是現在。”
我一時間覺得信息量有點多,看著她道,“那孩子是席琛的?”
她搖頭,“不知道!”
我心裏那點八卦細胞經不住道,“望殊,你喜歡的那個人是不是席琛?”
她愣了愣,隨後幾分尷尬的搖頭,“韻姐姐,你說什麽呢!”
嘖,現在的人都喜歡這麽藏著掖著?
她不說,我也不多問了。
倒是她,歎了口氣,看著我道,“韻姐姐,什麽是婚姻?”
我被她問得愣了一下。
看著她道,“怎麽突然問這個?”
她笑笑道,“沒有,就是突然想到這個問題就問了,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後來我一直跟著爺爺,奶奶走得早,爺爺在他房間裏給奶奶立了靈牌,時常一個人時候就對著靈牌發呆,有時候一個人自言自語的和奶奶說話。”
“我沒見過奶奶,但是因為爺爺,所以我知道奶奶喜歡穿的衣服是什麽顏色,喜歡喝什麽茶,喜歡吃什麽糕點,甚至知道奶奶不喜歡爺爺喝酒,從小到大,奶奶的所有習慣和愛好,我都一清二楚,你看,一個已經死了那麽多年的人,她的喜好,另外一個人都一直那麽死死的記著,還影響了身邊的人,這是婚姻還是愛?”
是婚姻還是愛?
好像都是!
我一時間不知道回答她。
半響,我才道,“望殊,這個世界上真正因為愛情一同白頭偕老的人,沒有幾對,愛情這種事,越是美好,越是容易厭倦,很多人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都是不想愛的,越是那些相愛的人,越是沒辦法走到最後。”
看向窗外,我幽幽道,“有些人十幾歲二十幾歲就遇見了愛情,年輕的時候就遇見彼此,相愛的那些年,他們用盡了全力,後來時間久了,疲倦了,各自分開,各自找那個不愛的,卻能攜手白頭的人。”
“那些22歲嫁給愛情的人,也許等不到十年或是二十年後就開始厭倦彼此了,28歲離婚的人,不是不懂婚姻不懂愛情,隻是,很多時候,有些感情,逛個超市就突然明白了。”
回到大院,望殊有些走神,一直不知道在想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