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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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八十年代的麻辣軍嫂[重生] !
    此為防盜章, 本文采用晉江防盜:防盜比例30%防盜時間一天半;  上輩子, 姑且當著是上一輩子吧, 她沒能趕上見母親最後一麵, 母親怕是到死心裏都惦念著她這個無法歸根的苦命女兒, 不得心安;
    她和顧長軍, 結婚十八載,相處時日滿打滿算加起來也不過半年時間, 生離後是死別, 顧長軍最終被掩埋在深山的穀底,烈士陵園裏隻有一個空空的墓穴和冰冷的名字,寄托她二十年的相思和堅持;
    唯一的姐姐因為自己入獄被婆婆趕回娘家, 在弟妹、小姑磋磨下艱難度日十年,雖然最終被接回夫家, 但當年最後見的那一麵,已經是白發蒼麵, 怕是心已老、身已艱;
    女兒還是孩童時沒有媽媽的照料教養,又被小姑家的孩子欺壓,性子孤僻執拗,青春叛逆時期又碰父喪, 被逼一夜長大。雖有撫恤金, 但是孤兒寡母, 還有遺腹子弟弟要撫養, 早早同母親一起擔起生活的重擔, 算是一天孩童的快樂都沒有享受到。
    ……
    上輩子的缺憾實在是太多了, 所以她雖然能坦然麵對死亡,但是內心深處,卻含著太多的不甘,明明沒有做過任何傷天害理之事,為何這半生淒苦,還連累至親都不得善終?
    一切的起因都是那場牢獄之災,而源頭就在這一年的夏末初秋。
    折騰到後半夜,沈喜梅慢慢湧上睡意,因為她總算徹底想清楚了。
    回來了,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重生啊,絕不是為了將上輩子淒苦一生重走一遍!
    重生,可以提前勘破許多事情,原來的軌跡該避開的絕不涉足,該追求的也不再怯步不前。
    三十多年,這中間可以改變的太多了:
    家徒四壁,有什麽關係?爸媽健在,兄嫂年輕,八十年代是那個隻要敢想,敢邁出步伐,經商致富最簡單的年代。
    姐姐被離婚?自己名聲臭、被婆家不喜?這些都簡單,源頭掐掉,死命掐掉,她們姐妹兩還是十裏八村最勤勞、最漂亮的姐妹花。
    顧長軍成為烈士?還早著呢,她早日籌劃,掙錢,出資修路!實在不行,她賴著一起出車,就不信在那種天氣,顧長軍能不顧及一二?
    上輩子有件事,沈喜梅是確認的不能再確認的,那就是顧長軍他稀罕自己這個媳婦,稀罕的很,所以隻要她開口說的,他肯定會聽的。
    想清楚了,這一覺睡得格外踏實,睡醒時,額頭上出了一頭汗,想來時間不早了。看著床上掛著老舊的蚊帳,沈喜梅再次提醒自己,她回來了。
    現在一切生離死別還都未發生。
    姐姐姐夫還算夫妻恩愛,爸媽還年輕力壯,攪家精的二嫂還沒有進門;
    丈夫?現在還在遙遠的西北戍守邊疆,怕是還不知道有她這個人。
    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滅那場無妄的牢獄之災的源頭。
    上輩子,沈喜梅在蓮花河壩頭等小哥和石家兄妹一起去鎮上看電影,被六生產隊的朱茂華拖到蓮花河邊的蘆葦灘裏,意圖不軌,在沈喜梅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絕望之時,回家探親兼相親的顧長軍路過,聽見沈喜梅呼救的聲音,解救了她。
    朱茂華因流氓罪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哪想三年後全國嚴打打到了安城,坐牢的朱茂華直接改成死刑,給槍斃了。
    雖然因為強奸未遂就判了死刑有點過了,可是誰讓你作惡,判刑的也不是她沈喜梅而是當初的形勢,那年頭聽說還有口頭上占人便宜的流氓罪都判死刑的,所以沈喜梅並沒有太多的負罪感,畢竟她是受害者。
    可是朱家隻有朱茂華一獨子,當得知一根獨苗被槍斃了,朱家這些年的怨氣,直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大雨瓢潑的夜裏,朱家兩老潛入沈喜梅嫁入顧家後住的小院子裏,直接上手搶她才滿兩歲的女兒。
    沈喜梅抱著女兒拚命掙紮時,拿起針線框裏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對方胸口。
    其實那時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實,沈喜梅那一剪刀雖然用力,見了血,但是絕對不會致命。
    沈喜梅趁著對方愣神呼痛之際,抱起女兒沒命的往外跑,老年喪子的朱富貴已經喪失了理智,拿起條凳就追出來,卻一腳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麵杖上,後一倒,就這麽摔死了。
    朱茂華的母親瘋了一樣喊著沈喜梅害死他們兒子,又殺了朱富貴,是殺人犯,要她償命。
    沈喜梅被鎮上的警察抓了起來。
    顧長軍第一時間從部隊趕了回來,加上法醫驗證等,沈喜梅隻是自動防衛,朱富貴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構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麵發展時,朱時茂的媽媽,撞死在法院大門口,迫於形勢,沈喜梅一審判了重刑。
    顧長軍要申訴,但是那個年代申訴困難,並且基本上翻盤的概率為零,哪怕顧長軍即將任命為加強團的團長。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麽說,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產隊上風言風語,村領導幹部都一麵倒的站在朱家立場上,若是輕拿輕放,村裏人會看不過去,娘家婆家人都在村裏住著,農村人不懂法律,所謂自衛傷人、過失殺人對於他們來說最直觀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說,若是一味申訴下去,對顧長軍的仕途影響很大,雖然妻子坐牢了,作為軍人,這影響本就免不了的,但是,這事還是早了結早好。
    她本來以為一切隨著她的入獄劃下句點,哪想顧長軍十年立功不少,卻毫無升遷,姐姐沈喜桃因此事離婚,二嫂程潔卷走家裏所有錢財跑了,那錢是家裏打算蓋樓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裏人去程潔娘家理論,對方說你家都出了殺人犯,誰敢呆下去?至於卷走的錢,誰看見了?誰看見了?沒有,那就是汙蔑!
    欠了一屁股債,房子蓋不了,小兒媳娶不進門,二兒媳跑了,離婚的沈喜桃加上兩個外孫女都接回來了,小姑還帶著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家裏至此一貧如洗。
    想到這裏沈喜梅不由抓緊身下的草席,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驚醒過來,低頭看了一眼,無意中,草席下麵的床板都被她摳起來兩塊,床板邊的木屑紮進手心裏,有少許血跡在上麵。
    沈喜梅愣愣的看著掀起來的床板,回想起上輩子在坐牢時無意發現自己不知為何力氣大的出奇,這件神技是保她在獄中十年平安無事的法寶,她對誰都沒有提起過,難道這項奇跡跟著她回來了?
    沈喜梅不顧手上的刺痛,將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輕輕一折,一分為二,然後再對折……
    哢嚓的聲音響在耳邊,仿佛天籟。沈喜梅樂此不疲的將一塊半米長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規則的積木,嘴角泛著詭異的笑:朱茂華,強奸犯?你再敢動什麽歪心思,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將你打的連你爹娘都不認識!
    也不用等什麽流氓罪了,這一身力氣在,有的是機會讓對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腳將一地的小木塊歸籠在床底,床板用草席掩蓋好,坐在小課桌前,打量著小圓鏡子裏的自己:還是鮮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華,高一輟學,在家待嫁……
    突然,伸懶腰的沈喜梅的動作僵硬了。
    差點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她這個時候是有未婚夫的,那個後來處處和沈家過不去的生產隊長石家的佼佼子,石愛國。
    沈喜梅再也顧不得其他,站起來跑出房間,來到自家堂屋裏,斑駁的牆壁上掛著的毛主席畫像,右下方釘著的一張a4紙兩倍大小的硬紙板,那是華光行印製的日曆,一年十二個月份都在那張紙上,前麵六個月,字裏行間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過的痕跡,七月那一片還是比較幹淨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轉折的年份,不知道具體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進屋裏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問道:“小哥,今天星期幾?”
    “星期六啊,你抬頭不就能看見?”
    沈喜梅不死心的問:“28號?”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號同石家定的親。
    沈喜梅歎口氣,怎麽就沒早回來幾天呢?最起碼在訂婚前啊。
    沈來福回到家裏,又反複拿起那幾張紙看起來,若按上麵所說的,那窗口真能掙不少錢。
    雖然覺得沈來旺有吹噓之嫌,但是沈來福基本可以排除江女士是為了騙錢定的這承包合同。
    不過就算是這樣,家裏也是承包不起的,全家財產加上砸鍋賣鐵也夠不上一個月承包費。
    為著這沈來福輾轉一夜都睡不著,這要是騙人的,還好過一點,大不了將喜妹拘在家裏,不讓她出門,去做那發財的夢。
    現在糾結的是,明明金山銀山在向你招手,可是這通天的河亙在前麵,哪怕拚盡全身力氣也是跨不過去的。
    沈喜梅倒是睡得安穩的,天大的難處,還能難得過上輩子的處境?
    睡好覺,明天準備一些新穎的吃食,好好讓大家驚豔一下才是首要。
    正好是沈喜桃回來過滿月的日子,能找到名目,她今天從國賓飯店各種調料都帶回來一些,等著明天,她要好好的亮一手給全家瞧瞧。
    因為沈喜桃回來過滿月,沈來福一早到村西頭程屠戶家割了四斤肉,回來的路上經過沈喜樂家,想著昨天因為得知家裏有大飯店打包回來的肉菜都吃光了沒留給她而鬧騰了一天的妹妹,沈來福招呼都沒打一聲,徑直走了。
    每次家裏有點好吃的,都會早早讓人通知沈喜樂回去吃,其實後麵根本不用通知,沈喜樂從來不會缺席,但是習慣改不了,碰到了就會喊一聲:“家裏殺了雞,你去吃一口……”
    明明每次看到她都嫁出去幾年還當自己家裏一樣一頓不落的來吃飯,還專挑好的吃,還總指使孩子們給她端茶倒水,還挑三揀四說這個難吃……心裏就會來氣,想到這還是自己喊來的,就覺得是在犯賤!
    沈來福昨晚沒睡好,心裏憋著火,總算控製住自己的嘴,什麽都沒有說,就這麽提著稻草係著的一大塊肉徑直走了。
    特地在門口候的沈喜樂見了肚子更大了:氣的!
    想昨天在娘家看見的那堆骨頭,哪怕隔了一夜她都能聞到那股香味,她就氣的喘不過氣來。
    大盆的雞鴨魚肉都沒給她哪怕是留上一塊,她還說不得?
    就因為她說了幾句一家子人居然給她臉色看,還有她那好大嫂說的是人話嗎?
    什麽大夏天不能留,什麽沒多少東西,什麽她都吃飽了,什麽大晚上她睡了……
    呸,不過是窮山溝裏的賠錢貨,要不是嫁到他們沈家,能有她的好日子過?還敢給她臉色看。
    她可是她大哥唯一的嫡親的妹妹。
    想她沈喜樂上有五個哥哥,這唯一的妹妹,怎麽也算得上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就該千嬌萬寵著長大。
    偏偏她那大嫂同她過不去,生了兩個討債的丫頭。那沈喜桃和沈喜梅就知道油嘴耍滑,特別是那沈喜梅整天就知道裝瘋賣傻,將她的寵愛都搶了。
    當初要不是沈喜桃嫁人,家裏怎麽會提出分家?若是沒有分家,錢財都是掌握在她爹手上,她總能想著辦法讓她娘拿些出來給她花。
    現在好了,幾個哥哥都偏心眼,隻顧自家媳婦孩子,將這小妹忘到天邊去了。
    一想到大鍋的燒雞,燒肉、燉魚,她連口湯都沒喝到,她就撓心撓肺不得安寢,居然還怪她不懂事,說她好吃懶做,……
    笑話,她是沈家幺女,現在肚子裏懷裏三個男娃,一點好吃的好喝的緊著她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想她大嫂不就仗著生了雙胞胎,在家裏說話硬氣了嗎?自己肚裏少說得有三個,到時三個大胖小子出來,全村人不都的稀罕死,像是劉家現在恨不得把她給供起來,可她娘家就太寒心了,什麽是都聽石芸榴那個外姓女人的,還有石紫燕那新媳婦,就生了一個沈永康,敢同她搶起吃的來!笑話,他們沈家會缺男孩?
    她前頭那麽多哥哥,後頭沈家出生的又一流水的都是男娃,她才該是那些好人家看重的最佳媳婦人選,可是自打她大了,絡繹不絕的人上門問的都是沈喜桃。
    好在出了個潑辣戶張寡婦,將礙事的沈喜桃收了。
    哼,什麽狀元屯一枝花,還不是個勞碌窮酸的命。
    想到嫁人的事,沈喜樂又來氣,她就比沈喜桃小了一歲,沈喜桃都出門幾年了,村裏的媒人像是一下子瞎了眼似得看不見沈家還有個待嫁女,愣是不往她這裏提。
    破天荒冒一個出來,居然是打聽沈喜梅那丫頭的,當初她可才十三歲,也不知道哪裏學的狐媚手段,小小年紀不學好,引得人家上門打聽。
    要不她也不至於著急,被劉紅兵那個沒出息的糊弄住了,肚子大了,不得不嫁到劉家,不過劉家再差,也比張寡婦家好太多了。
    當初她娘就不該到那窮山溝裏找這麽個攪家精做兒媳婦,生的兩個丫頭像是專門克她似得。
    想著沈喜梅定的好親事,沈喜樂肚子裏都酸死了,那些都該是她的!
    越想越氣,沈喜過了,今天沈喜桃回來過滿月,得派人來請她,她才紆尊降貴回去吃飯。
    哪知等了一早上,她大哥,她嫡嫡親的大哥居然視而不見。
    有道是娶了媳婦忘了娘,她大哥現在越來越不把她放在眼裏了,不能忍,太不能忍了!
    沈喜樂氣的直喘氣,大早上,就出了一身汗。
    夏天衣裳薄,劉紅兵見媳婦站在門口哆嗦著,身上的衣服都汗濕了,貼在顫巍巍的肉上,相當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