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我比你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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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國內一樣, 不去不給麵子, 不吃不給麵子,不喝不給麵子,不給麵子最後就扯上什麽勞什子看不起的問題。
所以,除非是一些特別小的公司。不然, 金美璨有時候真的拒絕不了。不過,好再大部分吃飯的都是大領導,也算是人脈了。
嘴角帶著笑容, 微微點頭把人送走了之後,金美璨才捏了捏自己的腰, 挺了挺上身。
從餐廳走出來之後, 左右看了看, 也沒有先去開車。從手提包裏麵找出自己的煙盒來,給自己點了一根煙。
日子還真的是越過越讓人覺得熟悉啊。
不管是running man這樣的綜藝, 或者是出道的組合。都有種回到自己當初那個時代的感覺了。
隻是, 她的心現在已經平複下來了。
“美璨?”熟悉的聲音, 金美璨幾乎不回頭都知道是誰。
彈了彈手上的煙灰, 側過頭看向也正在點煙的殷誌原點頭, “誌原哥, 你也來這邊吃飯?”
“在談新的節目綜藝。”殷誌原側頭看了看正帶著好奇看向兩個人的工作人員擺了擺手, “等下我會自己叫車的, 你們先走吧。”
工作人員還是忍不住上前囑咐了兩句, 這才不放心的離開了。
“什麽綜藝?”
“sbs的。”殷誌原笑了一下, 出聲說道:“怎麽?突然這麽關心我?”
碾滅了手裏麵的煙頭, 金美璨背了背自己的包出聲問道:“要不要找個地方坐一下?”
“醒醒酒?”
“對啊。”
“那就往前走走吧。”
兩個人結伴往前走了不少,雖然是十一點多了,但是這邊的夜市還是十分熱鬧。路邊的米腸攤子裏麵,隱隱約約的能看到不少穿著西裝的男人。或是麵露苦色,或者臉上帶著笑容。
喝了酒的人,突然變的純粹的多了。
沒走多長時間,前麵就有個店子。兩個人一前一後的走了進去。殷誌原脫了鞋子之後,一邊打量著周圍,一隻手下意識的抬起來讓身邊的人扶住了自己。
脫完鞋子,金美璨才抬頭看了一眼殷誌原。這個人的頭發亂糟糟的,沒有一點形象,大概是剛剛喝完酒,眼睛都是紅紅的。
“姨母!這裏。”殷誌原伸手喊過來一邊正在和自家員工說話嗑瓜子的老板,出聲說道:“這裏醒酒湯兩份。”
“好的。”
“唔,再要一份烤肉。”
“剛才沒吃好?”
“全都喝酒了。”
“那再要一份米飯吧。”
“就這些嗎?”姨母詢問了一下。
“暫時就這些吧,等下我們再加。”
送走了阿姨之後,殷誌原喝著桌子上的大麥茶總覺得嘴巴裏麵有些淡,摸著下巴正在思考要不要來瓶酒的時候,抬頭就看到對麵的女人正抱著手機在發短信。
“給誰發短信呢?”殷誌原多嘴的問了一句。
“給我兒子啊。”金美璨笑道:“那小子今天晚上睡在公司的宿舍。”
金美璨說完,手指在屏幕上飛快的動作著,[我的小臭臭,早點休息,明天還要上課呢。]
[知道啦媽媽,但是不要叫我這個小名了。]
[知道啦,小孩子脾氣還蠻大的。]
“宥謙……”殷誌原的聲音突然從金美璨的身邊響了起來。
不用想,金美璨都知道他在想什麽。
“宥謙……真的不是我的孩子嗎?”
金美璨無奈的笑了笑。
這件事兒,要是說起來的話,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了。
久到金美璨那時候還沒穿越過來的時候,原本主人做的事情了!
1996年冬天的時候,金美璨沉迷hot,從家鄉一個人到了首爾。因為人生地不熟的,所以見過自己的佑赫歐巴之後,就醉生夢死的。大概也就是那段時間認識了殷誌原的。
那段時間的金美璨急需一個人來緩解自己無法安放的感情。所以就想談個戀愛,殷誌原和她雖然是就在夜店認識的。但是這個男生長得好看,人又nice,再加上是個海龜。殷誌原稍微一搭訕,兩個人就勾搭到一起了。
覺得自己閱“男”無數的金美璨,其實一次戀愛也沒談過。而看起來人畜無害,一副純真樣子的殷誌原確是在外麵沾花惹草的,談過無數戀愛了。
這場看似是大師的新手和看似新手的大師,誰贏誰輸,都已經放在台麵上了。
殷誌原隻是想要one night stand,而金美璨卻是動了真感情。
而接下來更加戲劇化的是,殷誌原在互相聯係的時候,還知道了金美璨是hot的狂飯。作為馬上要出道的藝人,他們從出道就在練習室裏麵掛了打倒hot的標語啊。現在女朋友竟然是hot的粉絲,他果斷的就斷了聯係了。
而被斷聯係的金美璨,這才發現除了一個電話號碼,她根本不知道殷誌原的任何聯係方式。再次被傷了心之後,金美璨在自己家裏麵談了個戀愛。這也是肚子裏麵的孩子出來的原因之一。
不得不說,97年韓國的孩子,對於性這件事情,感興趣的程度可多的多了。要知道,上輩子的李彩妮都是到了大三才有了對象,知道性這件事兒的。
不過,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後來宥謙的父親就去當兵了,再也沒回來過。那段時間金美璨知道自己懷孕的。聽老家那邊的人說是邊區暴動死掉了。哪家人也是獨子,好在不知道有宥謙這個孩子。不然的話,估計不知道要怎麽鬧騰呢。
再後來的話,原主看到水晶男孩出道,也想去找殷誌原。但是想了想,最後還是放棄了。畢竟兩個人斷了聯係之後,她也很快的又找上了一個人,而且還懷孕了。這也是為什麽李彩妮穿越過來的原因之一。
因為金美璨算是抑鬱而終的。
穿越過來的李彩妮確實是接收了原主全部的記憶,但是卻對殷誌源並不是那麽的恨。相反,她站在一個大人的角度看,兩個人都還是小孩子,小孩子心性了。而更讓她有點無法相信的是,她竟然和水晶男孩的隊長睡了!是藝人啊!
說起來雖然有點絕情,但是她既然穿越過來了,她就有她的人生。金美璨是死了,但是李彩妮在她身體裏活了過來啊。她不想提金美璨過生活,她想活出李彩妮的人生來。
以為自己再也接觸不到藝人的金美璨,開始做起了策劃。進入電視台實習之後,雖然也是從小小的作家開始的,但是時不時的給主編劇一點點的靈感,還會說話拍馬屁。怎麽也比那些剛剛進入社會生活的小孩子厲害的吧?
這也是她這麽快,就坐上kbs策劃總管職位的原因之一。
而再遇見殷誌原的時候,也是在《兩天一夜》,但是那時候的金美璨才剛剛開始做策劃類的室長。而殷誌源的話,則是過的不如之前了。
兩個人的身份一時間做了一個巨大的轉換。
當年的殷誌原細皮嫩肉的,身上永遠都穿著名牌。金美璨雖然漂亮,但是卻土土的。
那時候的殷誌原則是黑眼圈那麽重,頭發都亂糟糟的。兩個人相遇在走廊的時候,殷誌原走過去一時間都沒反應過來。
當年那個漂亮的姑娘,現在可以用氣質來形容。身上穿著黑白色的職業裝,身材自己早就看過了。現在隻是變得更好了。
而殷誌源,他身上穿著昨天的土黃色外套,因為昨天熬夜遊戲的原因,他像是吸毒過量的犯罪分子一樣。
殷誌源家裏麵真的不錯,家裏麵因為上一輩經商涉政的原因,對於他要求比較嚴格。小孩子叛逆就跑到了國外去了。後來又因為音樂回來的時候,還被家裏麵的人罵過不少次。
隻是,這孩子天生反骨。越說我不行,我就越要做點什麽出來。
這也是後來出道的原因。現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遇,殷誌原一時間不敢相信對方是之前的人。
兩個裝糊塗的人互相試探,最後殷誌原還是敗在了宥謙的身上。那次知道宥謙的年齡之後,殷誌原拽著金美璨出門抽煙。
那樣子,和現在詢問的樣子沒什麽差別。
“宥謙,真的不是我的孩子?”
金美璨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真的不是!我孩子是11月份出生的!”
這話說的倒是沒錯,但是誰知道金美璨會不會在生日這件事情上說謊?
兩個人吃吃聊聊,最後還是喝起了酒。至於去誰家睡覺的事兒,金美璨怕自己兒子在家,被突然襲擊,跟著殷誌原去了他家。
兩個人關係穩定,誰都沒有妨礙誰。偶爾約一下,反正之前也認識,方便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