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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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個小時之後,丁晨夕拿著辭職信走進孟祁嶽的辦公室。
    “什麽事?”
    孟祁嶽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腦:“有話快說,我現在很忙!”
    把疊成三折的辭職信放在孟祁嶽的麵前,丁晨夕反手抹去眼淚:“對不起孟總,競標失敗都是我的錯,我會承擔責任,這是我的辭職信。”
    雖然引咎辭職很不光榮,但她別無他法,沒有能力挽回公司的損失,她隻能出此下策。
    孟祁嶽打開辭職信掃了一眼,然後重重的拍在桌上:“你給公司造成了幾十億的損失,不想辦法彌補寫封辭職信就算了?”
    “孟總,我也很想彌補公司的損失,但我沒那個能力!”丁晨夕羞愧難當,深鞠一躬:“對不起!”
    深邃的眸光一閃,孟祁嶽若有所思,幽幽的開口:“你有那個能力,就看你願不願意了!”
    難道還有轉機?
    丁晨夕一下來了勁兒,忙不迭的點頭:“我願意,我願意!”
    不管是上刀山還是下火海,隻要能挽回公司的損失,減輕罪惡感,她都願意去做。
    “很好!”孟祁嶽似笑非笑,嘴角冷冷的揚起:“我剛剛接到消息,廣坤集團競標到了這項工程,你可以去求沈鬱恒,叫他把工程讓給我們!”
    去求沈鬱恒?
    丁晨夕頓時傻了眼兒。
    在孟祁嶽的逼視下,她沒有猶豫太久,點了頭:“好,我去求他!”
    隻要有一線希望,她都不能放棄。
    接到丁晨夕的電話,沈鬱恒喜出望外。
    兩人約在以前經常去的咖啡廳見麵,那是屬於青春年少的“老地方。”
    沈鬱恒說“老地方”的時候,丁晨夕怔了怔,難以自持的心痛讓她淚花閃爍。
    咖啡廳的名字叫做“yesterday-once-more”,以前不覺得這名字有什麽不妥,時隔多年,再走進這家咖啡廳,丁晨夕真的有昨日重現的感覺。
    那個時候,她還隻是個初中生。
    沈鬱恒上高中之後課業繁忙,兩人見麵的機會大大減少。
    大部分周末,沈鬱恒都會帶她來咖啡廳一起寫作業。
    喝她最喜歡的奶茶,聽她最喜歡的鋼琴曲,兩個人擠在一張沙發裏,他耐心的給她講解數學題。
    很多時候,她看著沈鬱恒認真的臉不知不覺就入了迷,根本沒注意他說了些什麽。
    也因此沈鬱恒常嘲笑她是笨蛋,腦瓜子不是用來學習的。
    那個時候的她,心思確實不在學習上,沈鬱恒是她的整個世界。
    考不上高中沒關係,考不上大學也沒關係,隻要和沈鬱恒在一起,她什麽都不在乎。
    五年過去了,就算咖啡廳的桌子沙發沒有變,掛在牆上的畫沒有變,放的音樂也沒有變,丁晨夕依然找不回當初那種濃香甜蜜的心情。
    物是人非,此時的她,心中隻有回味不盡的苦澀。
    在靠窗的第二個位置落座,慵懶的音樂緩解了丁晨夕沉重的心情,點了一杯奶茶,靜靜的等待。
    十分鍾之後,沈鬱恒風塵仆仆的趕來,看到丁晨夕,立刻笑眯了眼。
    “對不起,路上塞車,我來晚了!”他脫下西裝,在丁晨夕的對麵落座。
    心絞痛一閃而過,丁晨夕的指尖若有似無的繞著奶茶杯打圈:“沒關係,我也剛剛到!”
    時光交錯,丁晨夕想起一些塵封的往事。
    以前沈鬱恒經常遲到,他穿著白色的足球服,像閃電一般奔到她的麵前。
    她總是不高興的噘著嘴,責怪他隻顧著踢球而忽略了她。
    已經記不得沈鬱恒是如何的好話說盡,她隻記得,他總是會在她生氣的時候偷吻她。
    臉頰上似乎還保留著當初那種濕熱,微麻的感覺。
    定了定神,丁晨夕不讓自己繼續沉浸在回憶中,開門見山的說:“我想求你把體育中心和博物館的工程讓給我們公司,可以嗎?”
    丁晨夕的話似乎在沈鬱恒的意料之中,他早已想清楚,毫不猶豫的回答:“可以!”
    “真的?”丁晨夕壓下心底的喜悅,理智的告訴自己,不能高興得太早,事情不可能這麽順利。
    “當然是真的,我什麽時候騙過你!”
    沈鬱恒話音未落,丁晨夕的神色就黯淡了下去。
    他的欺騙比任何謊言都要可怕,對丁晨夕來說,是血淋淋的教訓。
    收拾心情,丁晨夕淡然開口:“你的條件是什麽?”
    “給我生個兒子!”除此之外,別無他求。
    “不可能!”
    丁晨夕堅定的回答:“沈總,我現在是在和你談公事,在商言商,請不要帶入私人感情。”
    “晨夕,你何必活得那麽辛苦,讓我養你,我們的兒子以後繼承公司,這對你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對我來說,最好的選擇是自己養自己!”
    這些年,嚐盡了人世間的酸甜苦辣,丁晨夕深刻的體會到,女人終究還是要靠自己才能活得漂亮。
    把希望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到頭來受傷的隻能是自己。
    丁晨夕豔麗如玫瑰花瓣般的唇噙著冷笑:“沈總,開個價吧,多少錢你才願意把體育中心的工程讓出來?”
    來找沈鬱恒之前,孟祁嶽給了丁晨夕3億的底價。
    也就是說,隻要沈鬱恒點頭,除去前期投入,他馬上就能淨賺兩億。
    “我要你!”
    沈鬱恒深深的凝視丁晨夕,眸光之中,滿是柔情。
    心口劃過一陣鈍痛,丁晨夕感覺鼻子有些發酸,故作輕鬆的開口:“如果沈總一定要這樣,那就沒什麽好說的了,以後我不想再見你,也請你不要出現在我的麵前。”
    語畢,她快速起身,大步朝門口走。
    “晨夕,別走!”
    正如丁晨夕所料,沈鬱恒追上了她,阻止她離開:“再陪我聊幾句,好嗎?”
    幾乎是哀求的語氣,聽在耳中,酸在心底,丁晨夕別過頭,不看他,冷冷的說:“沈總,請讓一讓,我和你沒什麽好談的!”
    “怎麽可能沒有!”
    曾經,她和他有說不完的話,不管大事小事,她都會第一時間告訴他。
    那些年,就連丁晨夕的生理期,沈鬱恒也了如指掌。
    丁晨夕冷睨他,嘲諷道:“怎麽不可能,你以為我還是以前的丁晨夕嗎,被你賣了還幫你數錢?謝謝你,讓我長大了,也讓我清醒了,就算我被公司解雇,我也不會再求你!”
    求沈鬱恒根本就是自取其辱,她真是腦子進水了,才做這種蠢事。
    不但不該來,而且該有多遠就躲多遠,永遠不要再見他。
    猛的推開擋路的沈鬱恒,丁晨夕撒腿就跑,她要跑出那些如夢魘般的記憶,更要跑出猝不及防的心酸心痛。
    “晨夕,晨夕……”
    沈鬱恒的喊聲越來越遠,在街角轉彎,就完全聽不到了。
    背靠著牆,丁晨夕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還沒等她緩過勁兒,沈鬱恒就開車出現在眼前。
    丁晨夕無視他,攔下一輛出租車回學校。
    路上,沈鬱恒不停的給她打電話,她都沒有接。
    最後煩不勝煩,將他的手機號碼拉入黑名單才算消停。
    沈鬱恒知道說什麽都無濟於事,隻能遠遠的看著丁晨夕走進濱城大學,抽完一支煙之後調轉車頭。
    走到宿舍門口,丁晨夕想起昨晚燈泡壞了,便去超市買了個燈泡,準備自己換上。
    以前燈泡壞了都是室友的男朋友幫忙換,現在室友都搬出去住了,丁晨夕孤家寡人,就隻能自己man一點。
    用手電筒照明,丁晨夕把書桌推到燈下麵,然後凳子放書桌上。
    丁晨夕輕鬆的爬上書桌,再艱難的爬上凳子,剛站上去,凳子猛烈的搖晃了幾下,把她嚇得大氣也不敢出,曲腿站了好久,平穩之後才慢慢的站起來。
    順利的換了燈泡,丁晨夕長長的舒了一口氣,正準備爬下凳子,一隻巨大的飛蛾突然朝她的臉撲來。
    “啊……”
    她躲閃飛蛾導致重心不穩,身子一歪,就從凳子上摔了下來。
    身體與地麵來個親密接觸,頭重重的磕在床沿邊,發出“咚”的一聲巨響。
    近兩米的高度把摔得丁晨夕七葷八素,兩眼冒金星。
    “哎喲……”她感覺自己全身都在痛,骨頭已經散架了。
    恰在這時,手機響了。
    丁晨夕隱隱約約看到床心有亮光,摸到手機,放耳邊:“救命,救命……”
    簡短的呼救耗盡了丁晨夕僅剩的力氣。
    手機掉落在地,她迷迷糊糊,聽不清電話那頭的人在說什麽。
    丁晨夕突然覺得自己很可憐,如果今晚摔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
    不知過了多久,門外響起嘈雜的腳步聲,鑰匙相互撞擊發出的聲音,還有熟悉的呼喊聲:“小丁,小丁……”
    終於有人來救她了。
    “裴總……”
    她低喊著,緊繃的神經猛然一鬆,頃刻間就暈了過去。
    醫院病房中,丁晨夕稍稍一動,手撐著頭正在休息的裴荊南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仔細端詳她。
    丁晨夕雙眸緊閉,能看到眼珠在轉動,纖長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羽翼,在眼窩裏投下陰影。
    裴荊南輕喚:“小丁,小丁……”
    聽到裴荊南的聲音,昏迷了近一個小時的丁晨夕緩緩睜開了眼睛。
    “謝天謝地,你終於醒了!”裴荊南喜出望外,握緊她的手,溫柔的聲音竟有幾分顫抖:“感覺怎麽樣,頭還痛不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