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見李斯和的相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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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為從此也就與他們沒有什麽大的牽連,最多還有一個駱冰洋,需要我慢慢地離開。
    但是,完全錯了,他們始終記得我,就像我是他們的一生擺不脫的惡夢一樣,非得看見我死去,才肯放心。
    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誰告訴駱冰洋,我已經回來的。
    最開始我一直猜測是李斯和,但是從後來的事情來看,根本不是那麽回事,是袁霄霄。她也迫切地希望我回到駱冰洋的身邊,好放棄掉嶽城。
    當我賓館裏麵看見好幾個月未見的馬修似,他很詫異,我怎麽一聲不吭地回來了。
    看來霄霄是沒有告訴他。
    “怎麽都沒有聽霄霄告訴我呢?”
    “可能你沒有問,她就沒有說。”我輕描淡寫地說。
    我正在工作,也不便與他多聊,但是在離開之前,還是囑咐了他一句,說:“今天在這看見我的事情,希望你不要告訴霄霄。”
    我不知道這管不管用,已經被看見了,隻能囑咐一句,他可能會覺得奇怪,但如果不說,肯定是要在霄霄麵前提起來的。
    不過這完全沒有用,霄霄還是很快就找上門來了。
    “是馬修告訴你的?”我一邊給他鋪床,一邊忍不住問了句。
    “不是,他隻是向我問起你來。我就猜到了他肯定是見過你。”
    所以就特地跑過來,在我上班的時候住進來,我原形看著我為她鋪床疊被。
    他見我不動了,笑了笑說:“那倒不是,你從來也沒有比我好過,隻是這次,我想確定一下,你到底要怎麽辦……”
    “你這不是看見的了,”繼續手上的活,“隻要你們不來找我,肯定是看不見我的。”
    “我不來找你,有人會來找你。”她不同意我的說法。
    “所以就隻有我死掉,你才會放心是吧?”我忍不住想起在德國時的事情,心中不免有些怒氣,“是不是還想著殺我一次?”
    她看著我,不接話,說:“既然不想死,那為什麽還要回來?”
    “為什麽不能回來?”
    “這裏除了駱冰洋外,誰想你回來?你回來幹什麽?”
    看來究研我不是一天兩天了。
    “也不光是駱冰洋一個人,還有嶽城哩。”本來是不想提的,隻是她的話實在太過分,又完全聽不進別人的話。
    她聽了我話,隻好不繼續接下去。說:“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好吧,你慢慢休息。”
    晚上的時候,駱冰洋又開車過來與我吃飯。
    飯吃到一半的時候,他從口袋裏麵掏出了一個小盒子遞給我。
    我接過來看了看,說:“這個東西,我都戴了兩個了,這第三個,能不能再給我點兒時間,讓我想想。”
    隻說要過來吃飯,真是沒有想到他會這麽快就拿個這個東西給我。
    “我也不知道該對你說什麽,我隻想我們能夠回到從前的樣子。”
    我將盒子放在桌子推了過去,說:“你不覺得我們現在這個樣子是最好的嗎?”
    這應該是我們在一起以為,最平靜的日子了,我不僅沒有麻煩,連工作上的煩惱都沒有,有的隻是飯菜味道如何,哪一家的哮五花肉又嫩又入味。
    “是很平靜,”他也承認這一點,“但是你不與我住在一起,我心裏麵總是不太踏實。”
    “我現在很踏實。”我說。
    除了擔心霄霄不知道什麽時候又會來外,其他的挺踏實。
    不過去擔心別人算計自己,也不用去算計別人。
    這個晚飯吃得不如前幾次那個愉悅,至少他不太開心,有點兒憂鬱。
    對我來說,這是好現象,現在就差一個能夠讓他移情的女人。
    第三個星期一我休息,李斯和也正好打來電話,叫我過去吃飯。
    “有事嗎?”現在沒有事的話,我真是能不他們最好不見他們。
    “給你介紹個人,你過來幫著看看……”
    我忍不住笑了笑,說:“這李大偵探,居然要找我去幫著看人。這是跌落凡塵了,要我這凡人來指指路。”
    他說別那麽多廢話,來不來嘛。
    “我去看什麽,我看了隻能生氣,就為了她攆的我是吧?”
    我的話還沒有說話,他就搶了過去,說:“這小器得,沒有他,你也不能天天跟我住一塊……”
    話雖如此,但是一想起那幾天他的樣子,我心裏麵就忍不住。
    不過看在他親自打電話過來請的份上,也隻有答應下來,畢竟是他的重要時刻。
    除了他兩個主角,另外就是我,還有就是女方的一個表哥。
    對象姓方,叫方芳。表哥姓趙,叫趙維秀。
    方芳長發披肩,穿一件粉色毛衣,看上去粉粉嫩嫩的。
    表哥趙維秀長得眉清目秀,唇紅齒白的,又穿一件黑色高領毛衣,襯得皮膚越加白了。
    與旁邊李斯和這種常常不修邊幅,又生得普普通通的站在一塊,真是很鮮明的對比。
    我忍住悄悄地跟李斯和說了句:“你小子虧得是生在當今社會下,要不然,哪裏還有你的份。”
    他忍不住笑了笑,說:“怎麽,又把這個給看上了,你別考慮,就一個小職員,這年頭男人還是得注重實力的好。”
    “這倒是。”我點了點頭。
    吃過飯後,李斯和便不管我和趙維秀,讓我們自己搭車回去,隻管送方芳回家。
    “見色詞義。”我抱著雙手,忍不住說了句。
    本是很輕聲的一句嘀咕,沒想到卻被旁邊的趙維秀給聽了去。
    他笑了笑,很自然地說:“男人都是這樣,有了女朋友,然後就忘記了所有的朋友……”
    “你也是這樣?”我本是一句玩笑之言。
    沒想到他答得倒挺誠實,那就看看你是不是真誠實。
    “我……”這個問題看來是不太好回答。他低頭笑了笑,撓了撓腦袋說,“我都還沒有交女朋友……”
    那剛才句話,肯定就是胡說八道的了。
    “多大了?”這麽漂亮的男人,居然沒有女朋友。不過看他的那個樣子,也不像是撒謊。
    “25。”雖說天暗,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但想,他在說這句話的進候,臉肯定是紅了。
    方芳是他表妹,不是更小。
    “那方芳多大?”
    “她比我小兩歲。”
    才二十三,這麽小就相親找對象了。
    趙維秀繼續說:“她雖然年紀比我小兩歲,不過人比我聰明……”
    找個了李斯和,聰明什麽?真是沒有看出來。
    兩人一起走到了公交站台。
    這大冬天的,每個人都穿得嚴嚴實實,帽子,手套,除了兩隻眼睛,和兩個鼻孔外,會都被藏了起來。
    趙維秀也戴了一頂帽子,我沒有戴,也沒有手套,所以從火鍋店裏出來的時候,隻能將手放在大衣上的口袋裏,要不然就是兩手一插,藏在腋下。
    不過雖說我少了兩樣東西,但是我看周圍的人,也都差不多,都冷得要命,不停在走來走去。就算是站規規矩矩地站在那裏,那兩隻腳也是停不下來,一起一落,就像是在跳踢踏舞。
    “你坐幾路車。”
    “31。”我呼了口氣在兩手裏,然後搓了搓。
    “我也是。”他說。
    我笑了笑,想說,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嗎?
    但是還是忍不住,改說:“你在哪裏下,我在桃花林下。”
    “我在魚港下。”
    雖說是一條線上的,不過,不是應該在對麵去坐嗎?
    我忍不住提醒了他一句,“你好像應該到對麵去坐……”
    他回頭去用手機照了照後麵的路線圖,對自己的馬虎大意,笑了笑,“是啊,腦子是不是剛才給燙掉了。”
    跟我道了別,然後又往回走,得過天橋才能到對麵去。
    真是個馬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