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殘魂奪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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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佛子虛像根本不是“虛像”,而是白骨架主人的一縷殘魂。人死後,他以大法力把一縷殘魂凝到舍利之中,他倒也沒想過奪舍之事,隻是心有不甘。沒成想有一個愣頭青闖進洞中來,把他的一百單八顆舍利凝成丹藥,殘魂重聚,所以凝練好的丹藥中會有一個佛子之相。林墨初以為這個這丹藥裏的佛子之像是丹嬰呢,而他一不留神的晉升
為八品煉丹師,以後可以以丹尊自居了。哪有這麽好的事,他想多了。殊不知,丹道一途,沒有捷徑可走。白骨主人身死之前已是瀕臨金身大成的境界,堪比道修的合道之境,遠不是林墨一個煉氣二期的小蝦米所能比的。僅僅是一縷殘魂,也比林墨的魂念之力強大多了,奪舍
成功並不是一件難度多大的事情。殘魂緩緩下落,當觸及到林墨的身體時,林墨的身體頓生擠壓之感,頭疼欲裂。這擠壓之感倒不是作用在身體上,而是作用在他的魂魄上,要把他的魂魄擠壓離開軀體,
鳩占鵲巢。
“你要是識好歹,就乖乖的魂魄離體,乖乖的去往生投胎,不然的話,我必吞噬你的魂魄,讓你永遠轉世的可能。”殘魂口出威脅之詞。
“瑪德,虧我還叫你一聲老哥,你他娘的卻要奪我的舍。想奪我的舍,做夢!”如果被奪了舍,人就完蛋了,哪怕是蚍蜉撼大樹,林墨也要拚上一把,因為他不想死。美好的生活才剛剛開啟,幸福的大門才剛剛打開,突然要掛掉,挨誰誰都不會樂意
。
“不自量力,那你別怪我不客氣了。”
殘魂以更快的速度下落。林墨拚盡全力的反抗,使出渾身解數,但是白骨主人的殘魂實在是太強大了,那抹恐咘的威壓排山倒海般朝他的身體湧來,把他的魂魄擠壓得扭曲變形,要撕裂他的身體
,甚至開始吞噬他的魂魄。“老哥,不要這樣。”林墨要扛不住了,不得不放低姿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你是密教上師,天上有地上無的大能之人,欺負我一個普通人,傳言出去就不怕人笑話嗎
?老哥,算我求求你了,放過我好不好。我上有老下有小,家裏少不了我啊!”
“哼,既然怕了,那就乖乖就範,把這具軀殼讓給我。”
修到白骨主人這等境界的高人,七情六欲都已是過眼雲煙,萬物以為芻狗,予殺予奪,全在一念之間。林墨以為裝可憐人家就會放過他,癡人說夢。“咳咳,要不這樣,老哥,你把我給放了,我長得又不好看,三庭五眼都不成比例,我再給你找個長相好看的人來供你奪舍。你喜歡什麽樣類型的,我就給你找什麽樣類型
的,包括各大英俊瀟灑男明星,金發碧眼的歪果帥哥我也能給你找到。如果你這一世想體驗體驗做女人的樂趣,也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林墨這話說得,有些自欺欺人了,妄自菲薄,不對自己負責。但也難怪,他沒有鏡子,不知道自己此刻什麽樣子的。此刻他白骨觀的第四重境已經完成的差不多了,伐毛洗髓,脫胎換骨,白骨上長出凝脂一般的肌肉,五髒六腑,經絡血脈,無不煥然一新,原本光禿禿的腦袋也被一頭烏黑亮麗的發絲遮蓋。他身上的衣服盡數碎裂,不著寸
縷,露出一具精致到無可挑剔的身體,臉型精致得女人見了多要嫉妒,肌肉線條如同刀削斧劈般完美,膚色如凝脂白玉,隱隱閃動著晶瑩的光華。
此刻的林墨,帥到人間爆炸,就是趙家二公子“美男子”趙天佑見到他都得羞愧得低下腦袋。
這麽一具完美的軀體,正是白骨主人所需要的,所夢寐以求的,如何能肯放過。
“聒噪!”殘魂一聲喝道,繼續著他的奪舍之舉。到目前為止,他沒有受到半點的阻礙,因為他太強大,而林墨有太弱小了,實力可謂雲泥之差。
林墨急了,破口大罵道:“草尼瑪的,別給臉不要臉,趕緊從我身體離開,不然我不客氣了。”
林墨的咒罵換來的隻是白骨主人更快速度的奪舍。林墨再也堅持不住,先是魂魄之腳離開了身體,然後小腿,大腿,接著更快的速度蔓延到上身。他所離開的,正是殘魂所占據的。當他完整的魂魄被擠離軀體,他就完了
,隻能去陰間報道,等待來生世間再走一遭。
林墨心急如焚,卻無計可施。
難道自己的一生就要這麽悲催的落下帷幕了嗎?
不甘心啊,實在不甘心!
突然,腳下一物被他看在眼中,銀針。依著這根銀針,他醍醐灌頂的想到了一個可能會有效的辦法,屠龍之技,九陰針法和九陽針法。
老頭子說,九陰純陰,隻能給陰鬼治病,九陽純陽,隻能給神仙看病。
銀針能幫人治病,當然也能殺人。
魂魄乃是陰體,九陰針法正適用。不管九陰針法有沒有效果,能不能降服這個老小子,林墨沒有別的辦法了,隻能一試。這時他的魂魄已經被擠出身體大半了,一體兩魂,好在白骨主人的殘魂隻擠占他的
身體,並未融合,身體還在受他的控製。
“無妄小兒,你在幹什麽?住手!”
見到林墨拿銀針紮自己,殘魂厲聲質問道。在殘魂看來,這具完美的軀體已經是他的了,決不允許任何人破壞。
“這身體是老子的,老子想怎樣就怎樣,管你鳥事。你要是識相,趕緊從老子的身體裏離開,不然老子非紮死你不可。”
“不見棺材不掉淚,不到黃河心不死!你這無妄小兒,我本仁慈想留你一縷魂魄,但你一再辱我,我豈能留你,今日我就把你的魂魄也毀了。”林墨頓覺不好,他已經離體大半的魂魄突然被一股無形的拉力往身體裏麵扯去,而白骨主人的殘魂不僅在融入他的體內,也在融入他的魂魄,不僅要奪他的舍,還要把他
的魂魄給融合了。白骨主人的殘魂比他的魂魄強大何止十倍,就像一個丫丫學步的嬰兒麵對一個九尺壯漢,毫無招架之力。兩具魂魄在漸漸融合,一個吞噬另一個,一個越來越明顯,越來越具體,而另一個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