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瘸馬和他的王大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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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幹物燥,小心火燭!”
    王寶善提著燈籠走來,看到馬廄火光閃爍,頓時定在當場。
    他的腦子向來不怎麽好使,腦子、說話和行動都不在一個節點。
    比如說,麵對這不可容忍的夜半明火,他有生氣罵娘、提水滅火、逮人來抓小壞蛋三個選擇,可是他一項都沒做,腿一軟,坐在地上直嚎:
    “你個殺千刀的小兔崽子,要是把草點著了,我要被打屁股……”
    “富春閣的美人以後都不跟我說話了……”
    他一邊嚎還一邊扯把扯把地上的草,用草來擦臉上黏糊糊的鼻涕淚水,結果草上全是馬糞,整張臉都快成了屎殼郎。
    他都把自己折騰成這樣了,馬廄裏麵的人還是沒動靜,王寶善莫名覺得自己冤,為了一口酒好好的人不做,做個潑皮無賴。
    沒錯,他酒癮犯了,這次犯得特別厲害,百爪撓心莫過於此。可是全城鑽了個遍,他也沒找到一絲絲能夠治這酒蟲子的地方,隻能巴巴跑到小兔崽子這裏來碰運氣……
    小兔崽子是他酒友章大馬的獨養兒子,打小在馬廄裏長大,他哪次見到這個小家夥渾身不是草就是毛,除了跟馬膩歪,從來沒見過他開口說話,看人的時候眼睛發直,眼珠子發紅,叫人瘮得慌。
    小兔崽子小時候皮得很,騎馬摔斷了腿,留下一個瘸馬的外號,性子也變了,如今腿長好了,外號還跟著,還有可能跟一輩子,至於性子,天知道他這鬼憎人厭的模樣會不會招人背後一榔頭。
    章大馬死了,不管是人是鬼還是馬,湯主席特寶貝他的馬,怎麽也不可能在馬廄留下一個吃幹飯的,他挺擔心這個小兔崽子變成自己的負擔,要不是情勢逼人,也不能來這趟。
    “別怕!寶貝兒,好了!這就好了!”
    這個色胚!
    王寶善氣急敗壞,酒蟲子也顧不上了,抄起隨身的打狗棍躡手躡腳走到近前……
    隻見這小兔崽子披散頭發,上身赤裸,汗流浹背,不,血流浹背,褲子……褲子倒是還沒脫下來,用一根草繩拴著。
    角落的燈火中,一匹馬躺在地上,渾身血糊糊的。
    他是在跟馬接生!
    馬是一匹棗紅馬,長得雖然漂亮,性子烈,不馴服,一點也不討人喜歡。
    章大馬養得這麽辛苦,就恨不得把它當女兒養了,棗紅馬還是把他踢死了。
    對畜生好,從來沒有好下場,這是他的人生經驗。
    王寶善看這血糊巴拉的模樣,渾身直哆嗦,背靠著一人一馬坐下來,摸摸全身上下,隻覺得自己可憐——酒蟲子剛被嚇唬走,煙蟲子又鑽心裏撓癢癢去了。
    章大馬窮歸窮,對街上的老兄弟們沒話講,一瓶酒打回來沒到家就剩了空瓶子,點一根煙一路上誰都能嗦一口過過癮……他的兒子不關照關照,心裏過意不去。
    “我說小馬猴,別跟畜生太好,你想想你爹怎麽死的。畜生成天吃你的喝你的,到頭來還要踢你一腳,我跟你爹算有點交情,不能不管你。你聽我的,你年輕長得好,出去找個事做,別成天跟這些畜生打交道,最後小心自己也變成畜生脾氣……”
    棗紅馬生的是頭胎,並不是很順利,小馬的一條後腿先出來,多耽擱一下,就是母子雙亡。
    “過來!”
    聽到一聲悶吼,這次王寶善是腿比腦袋快,嗖嗖跑了進去。
    “快!怎麽辦!”
    小馬猴瞪著一雙血紅的眼睛看著他,像一隻要吃人的惡鬼。
    王寶善從裏到外一個哆嗦,棍子掉下來。
    王寶善瞪圓了眼睛指指自己鼻子,尚未做出反應,小兔崽子一巴掌拍在他腦門,把他摁在草堆裏。
    他這回總算醒悟過來,顧不得地麵血跡斑斑,抓上馬腿就塞了進去。
    這還真是死馬當成活馬醫。
    小馬位置對了,加上兩個空有一身死力氣的大男人幫忙,母馬終於順利生了下來,氣息奄奄躺倒在地。
    王寶善一想到這是“仇家”母子,氣得想把這對畜生扔火堆燒了。
    小馬的腿顫巍巍動了動,像是活不了的樣子。
    王寶善隨手撿起打狗棍,小心翼翼撥弄了一下小馬。
    小馬猴又急眼了,扭頭死死盯著他,也許是燈火亮了一點,沒有剛才那麽沒人氣,可還是嚇人。
    在打狗棍掉落下來,打到小馬之前,小馬猴飛快地接住,扔了棍子將小馬抱到水槽邊,給小馬清理口鼻和身體。
    王寶善還記著仇,看了看棗紅馬,還準備偷偷給它一腳,再一看,棗紅馬身下血流滿地,一動不動,早就落了氣。
    王寶善踉蹌退後,小馬猴很快發現棗紅馬死了,抱著小馬起身朝著他走來。
    王寶善連連擺手,“不,不……”
    他腦海中一片空白,隻想逃離這個鬼地方。
    “王大哥,取個名字吧。”小馬猴聲音雖然有點啞,聲線有奇異的魅力,讓人心境平和。
    “這……這……”
    “你救的,跟你姓。快說吧,王什麽?”
    “王大雀!”
    王寶善這次回得倒挺快,因為這是他給自己還沒投胎的兒子取的名字,當然快。
    小馬猴點點頭,衝他笑出一口白牙。
    “我不叫小兔崽子,也不叫小馬猴。我叫章文龍。王大哥,謝謝你,那壺酒歸你。”
    小馬猴,不,章文龍衝著馬廄外的籃子一指,裏麵除了衣服,確實有一壺酒。
    王寶善幾乎是蹦跳著跑去拿起酒壺,一飲而盡,一個幸福的酒嗝之後,打著響亮的更離去。
    “天幹物燥,小心火燭!”
    酒喝完了,王寶善半夜幫人送東西得了點好處,覺得應該知恩圖報,跑去灌滿了酒,捎了兩斤豬頭肉拎過來,誰知道正趕上朱胖子帶著湯主席來找茬,嚇得躲在草料堆裏直哆嗦。
    湯主席看起來胖得像個菩薩,那是對姓湯或者跟湯家有關係的一幹人等,要是姓湯,承德城裏殺人放火一點事都沒有,要不姓湯,那就千萬別招他。
    小馬猴變了個模樣,渾身收拾得幹幹淨淨,低眉順目跟從湯主席看小馬駒。
    王大雀也變了個模樣,個頭不怎麽樣,長得跟他娘一般漂亮,又精神,還通人性,湯主席一挨過去,小馬猴一聲輕喚,王大雀立刻黏糊上了,整個腦袋都要塞進湯主席的胖肚子裏。
    湯主席其實是來問罪的,死了人和馬,管馬廄的朱大胖自知大事不妙,跑來向他告狀,經過朱大胖一番攛掇,湯主席理所當然認為馬踢死人肯定是人的不對,哪怕這個章大馬跟他養了一輩子馬。
    王大雀跟湯主席膩歪完了,又管章文龍要吃的,章文龍抱在懷裏小心翼翼地喂,把湯主席一個叱吒沙場的熱血漢子看出了一泡熱淚。
    這兩個大的也算一命還一命,小的就恩怨盡了,相依為命。
    他幾個兄弟英雄一世,還不是被張大帥家的小六子算計,到頭來他還得跟張家小六子乞食,指著小六子照看湯家這些不孝子孫。
    王寶善和章文龍誰也不會想到湯主席一個念頭飛跑出幾百裏地去了東北,物傷其類,莫名其妙把被踢死的章大馬撇清幹係,將章文龍和王大雀兩個小崽子歸納到自家的小崽子範疇。
    有了這層關係,湯主席再看一人一馬又跟以往不同,其實王大雀這種馬確實養得好,而章文龍也確實長得俊俏,不辱沒他的各種高頭大馬。
    湯主席帶著怒氣而來,巡視一番之後,真心歎服馬廄的井井有序和小馬駒王大雀的通人性,走的時候做了決定,章文龍子代父職,成為新一代弼馬溫。
    章文龍得了俸祿,王大雀得了額外的一份喝奶草料費,朱總管多了兩份錢克扣,王寶善有人喝酒還多了個馬兒子,可算皆大歡喜。
    不過,王寶善很快發現看錯了這個馬兒子王大雀,它越長越像母馬,高大漂亮,而性格有過之而無不及,簡直就像一匹野馬,桀驁不馴,不跟章文龍或者它搞好關係,一蹄子能把人踢上西天,就像它媽踢死章大馬一樣。
    若說還有好處,那唯一的好處就是這是天生神駿,跑起來不知道累,還特別認人,除了章文龍,誰也不讓騎。
    能夠靠近的也隻有王寶善自己和富春院的鶯鶯燕燕,其他人非得章文龍擺事實講道理,磨破了嘴巴皮才肯認。
    要是它特別討厭的人,那還得了,它犯起倔來連章文龍也管不了,朱大胖不知道哪根弦不對,想跟人顯擺這匹好馬,還沒牽出馬廄就被踢飛了,朱大胖一怒之下扣了王大雀的口糧,章文龍隻好認倒黴,自己掏腰包給它添草料。
    那陣子大家實在慘,王寶善的酒斷了,章文龍餓瘦了,隻有王大雀照樣膘肥體壯。
    最後王寶善實在忍不了酒蟲子,腆著臉跑去跟富春閣的老板娘富大花告了一狀。
    富大花和這些女人一點也不拿他當回事,倒是心疼章文龍和王大雀,女人們聯合起來把朱大胖好好收拾一頓,朱大胖的婆娘把他撓得滿臉花。
    朱大胖幾天不敢出門,派人打聽一圈,總算明白事情壞在哪頭,乖乖把王大雀的口糧補了,又請章文龍和王寶善喝了一頓酒,這才平了這件事。
    大概是經過章文龍的千叮嚀萬囑咐,從此之後,王大雀脾氣收斂許多,再也沒踢人了,勉勉強強能跟富大花這些女人和睦相處。
    不和睦相處也不行,章文龍和王寶善能為好吃好喝的折腰,它一匹馬為一點零嘴不踢人算不得什麽怪事。
    自從王大雀不踢人了,富大花就經常叫章文龍帶著它來富春閣幫點小忙賺個酒錢,朱大胖抓了章文龍謀私的小辮子,心裏倒是還想跑到湯主席麵前告狀,後來發現自家婆娘也跟王大雀黏糊,自知馬和女人都得罪不起,隻得老老實實做人。
    至於湯主席,他的馬場大著呢,一個弼馬溫和一匹馬可不值得他惦記。
    第二節  瘸馬和他的承德朋友們
    “天幹物燥,小心火燭……”
    深夜,王寶善一路打更喊話,經過女人紮堆的桃花巷,胸膛硬是挺得多生了個雞胸,脖子抻得老長老長,生怕漏了誰。
    真可惜,今天出來的沒一個漂亮姑娘,富春閣的老鴇子富大花聽到喊聲吱呀一聲開了門,骨碌碌滾到他麵前,塞給他一塊熱乎乎的玩意,尖尖的紅指甲一頭差點戳到他眼珠子裏。
    “叫瘸馬洗幹淨自己和王大雀送過來!姑娘們都指著他!他就不能有點眼色!”
    王寶善低頭一看,是塊洋胰子,諂媚地笑,“富姐,王大雀可是一匹大馬,這洋胰子怕不夠吧?”
    富大花這會可沒客氣,一指甲準確戳進他的肉裏,戳得他胸口又疼又酥麻——女人,不管是啥女人,都是老天賜給這灰突突人間的好東西,從發絲到腳趾甲,從聲音到味道,統統都是好東西,半點浪費不得。
    “我說寶善,你吃啥長這麽大個,洋胰子這麽貴,誰舍得去洗馬!”
    眼看富大花又要使出擰耳朵絕招,王寶善終於從遍體酥麻狀態回返,身子一矮,躲過她的爪子,回頭邊跑邊笑,“我和瘸馬這就去洗幹淨,都洗幹淨。”
    富大花雙手叉腰跳腳,“老娘叫瘸馬來,你別臭不要臉地蹭過來看姑娘,小心老娘戳瞎你的狗眼!”
    王寶善活到三十多歲還沒正經碰過女人,除了遠遠偷看過富春閣的女人洗澡,從來沒見過沒穿衣服的女人長什麽樣子,除了富大花,還沒跟哪個女人有過肢體上的接觸……
    一句話總結,在不缺酒的情況下,他想女人想瘋了。
    富大花的話對王寶善來說就是聖旨,可惜這一套在瘸馬章文龍身上用不了。
    王寶善不是沒照過鏡子,自認為比章文龍長得好,因為幹的是晚上的活兒,不怎麽見光,皮膚又白又嫩,還不愛長胡子。
    章文龍長得真叫一個歪瓜裂棗,成天胡子拉碴,衣服鬆鬆垮垮破破爛爛,實在穿不住了還得王寶善來縫補。
    再者,章文龍可不像王寶善這樣和氣,四處有人招呼,走到哪都被人高看一眼,這小子從小在馬廄裏長大,除了跑去書場聽書聽戲,什麽都不願意幹。
    世上就是這麽不公平,章文龍這麽懶散,從富春閣到整個承德城,沒哪個女人不喜歡他,走到哪都有人往他身上撲,這讓王寶善這個光棍十分眼紅。
    王寶善把洋胰子送到章文龍手裏,兩人對著這香噴噴的玩意認真地發了一回愁。
    “瘸老弟,我們還是去富春閣洗吧,那裏的澡堂子漂亮得很!”
    王寶善不知道想到什麽香豔畫麵,眼冒星星,口水擦都擦不完。
    王寶善有事情求他的時候喊他老弟,要裝樣教訓他的時候就管他叫大侄子。章文龍也習慣了他這套,一點也沒有不好意思,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你不怕幾十個女人圍著看你的小雞。”
    王寶善渾身一個激靈,迅速捂住襠部,頓時瑟瑟發抖。
    他覺得這群女人幹得出來,特別是富大胖,會把他的小雞用那尖尖的指甲彈著玩!
    章文龍把洋胰子往兜裏一揣,“走,去找小河。”
    小河不是真河,是胡二娘家的小崽子。
    胡二娘打南邊來,是耍大刀賣藝的,後來大刀耍得不中看,混不下去,就種菜養雞賣小吃糊口。
    她帶著兒子胡小河租了一個小屋住著,屋前種菜屋後養雞,一根蔥都得掰成兩段分兩天吃,日子過得賊精。
    她這麽愛算計,就是對小河讀書這件事特別上心肯花錢,小河是個聰明孩子,似乎以前讀過不少書,現在也特別會讀書,走哪都背著一個書袋子。
    不過胡二娘外號胡老虎,從這外號就能看出來,這就是個潑辣狠心的惡婆娘。
    自她來了這承德城,不是花被人揪了就是小雞仔被人踩了,芝麻綠豆大的事她得鬧個沒完,沒有一天不跟人幹仗。
    要論幹仗,承德人可不怕,可胡二娘成天背著一把大刀嚇唬人,城裏哪個人都不敢跟大刀較勁。
    承德城大小的官被她煩了個透透的,最後沒辦法,朱胖子出了一個餿主意,派了一個湯家的小馬倌弼馬溫,也就是章文龍出麵來應付她和一幹麻煩人等。
    說來也怪,瘸馬應付得很好,把孤兒寡母都應付成自己的擁躉,胡二娘和小河跟誰都鬧,就是跟他不鬧。
    瘸馬其實什麽都沒幹,隻是一個人聽書挺無聊,覺得小河能聽懂,就拖著他一塊進了書場,沒想到說書先生在台上說,小河在台下頂,一老一小差點打起來。
    最後說書先生認了小河當徒弟,這事才算完。
    章文龍憑著洋胰子一聲吆喝,領著胡小河和大大小小十多個小孩一塊奔了武烈河,大家盡著洋胰子好一陣搓洗,一個個從灰土色洗出了本色。
    章文龍洗完上岸,孩子們圍著他一陣歡呼。
    王寶善還在水裏迷迷糊糊泡著,睜開眼一看,覺得眼睛隱隱作痛,心也挺痛。
    洗出來的章文龍跟以前根本不是一個人,目光明亮,肩寬腚圓,身形頎長漂亮,難怪富春閣和城裏的女人都喜歡。
    王寶善偷偷看了看水裏飄動的軟趴趴小雞,覺得自己這輩子光棍當定了。
    回家途中,王寶善經過城牆邊小小的土地廟,慌忙給土地老爺虔誠拜了拜,請土地老爺管管自己,讓自己早日娶上老婆。
    章文龍領著一幫小孩在街上橫衝直撞,走路帶香,引來無數女人直勾勾的目光。
    最後,章文龍一巴掌把殘餘的洋胰子拍在黃瞎子麵前,雖說隻剩下一小片,洗一個男人還是夠的。
    黃瞎子是個假瞎子,來曆有點古怪,他說的是一口道地的北平話,講的又是江南故事。
    隻要跟他開個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的頭,他能給人講上三天三夜。
    他不知道哪年浪蕩到了長城外,蹲在城門口擺攤算命裝神弄鬼,後來把老娘接了過來,安安心心擺了整整三十年,從有辮子變成沒辮子,從幹瘦的小瞎子變成幹枯的老瞎子。
    瘸馬5歲到承德,那會他就在,他還為了蹭一口酒,跑去跟他算了一卦,說他將來會引領三軍。
    他萬萬沒想到,瘸媽長成了承德城裏的一個小禍害,引領的是紅粉軍團。
    這讓他太生氣了!
    街上長出幾茬小孩,基本上都吃過他的糖,當過他的拐杖,王寶善和瘸馬都算是他的拐杖之一。
    黃瞎子算盤打得精,比起雇一個閑人來當拐棍,還不如哄一些小孩,他省了錢,小孩賺了吃的,兩全其美。
    然而,黃瞎子忘了一件事,他年輕的時候有老娘收拾,還算有點樣子,老娘死後,媳婦又娶不上,現在真是又臭又醜,鬼都不沾,哪個家長願意把小孩子交給他當拐杖,更何況他給的糖果都不知道放了多久,沾了他身上的臭氣,掏出來全都是臭烘烘的。
    最後,兩根拐杖留了下來,一個是瘸馬,一個是王寶善。兩人反正都是光棍一條,經常跑來給他洗衣做飯順便蹭一口吃的,黃瞎子倒也是知恩圖報的人,恨不得把肚子裏的東西全都倒出來教給兩人,王寶善聽幾次就犯了困,隻有瘸馬從小到大感興趣。
    瘸馬天性都很懶散,也懶出了名堂,為了省事拖著黃瞎子躺進馬廄,由王大雀尾巴扇蚊蟲,倒也聽出來了一肚子的古怪文章。
    收拾完了,章文龍騎上馬,頂著姑娘媳婦們熱烈的目光一路溜溜達達來到富春閣,富大花早就等候多時,急得直跳腳,上來就狠狠擰了他一把,“你到底磨蹭個啥!一屋子人等你!”
    富大花算是章文龍和王大雀的衣食父母,一人一馬見到她個頭立刻矮三分,王大雀看到章文龍被嗬斥,頭也低下來。
    富大花一轉臉,笑容比花還要燦爛,“我說大雀,你給我乖乖的,今天大家能不能吃上肉就指著你了!”
    王大雀得意洋洋抬頭,一鼻子拱在章文龍後背。
    兩個巨大的胖子在樓上遠遠瞧見章文龍騎著王大雀走來,高興得一邊拍手一邊跺腳,“就是他!就要他!”
    這兩個巨大的胖子是兄弟倆,一個叫熊大木,一個叫熊二本。他們的主子名叫湯小妹,是湯玉麟十八竿子才能打得著的遠房親戚。
    湯小妹家財萬貫,在家養尊處優,不知道哪天突發奇想,想嚐嚐穿軍裝的感覺,而他爹娘也挺高興,要管住嘴挺難,這穿軍裝還不容易,找本家不就完了。
    湯小妹的爹娘說幹就幹,托人找到湯玉麟的遠房親戚,那人也拍拍胸脯,再托了一個人遠房親戚,根本沒托到湯玉麟這裏,花了一大筆錢,這事就辦成了。
    在拍委任狀照片的時候,大家遇到一點小小的麻煩。
    湯小妹胖歸胖,卻極其愛美,再者本身也胖出了鏡頭邊框,怎麽拍都是一個豬頭。
    湯小妹很能吃,也很喜歡看人吃,他的兩個手下熊大木和熊二本從小跟著他一塊吃,三人胖到一塊去了,沒一個好看。
    大家一合計,必須找一個好看的人來照相,才能配得上這身帥氣的軍裝。
    要找好看的人,還得穿軍裝英武的人,比湯小妹當上團長穿上軍裝還要難。
    這個任務落到熊家兄弟身上,熊家兄弟走遍全城,覺得富春閣的人算是城裏最好看的,就跑來富春閣蹲點,沒想到蹲了幾天一個都沒找到,還差點把富春閣的廚子累病了。
    再好的廚子也頂不住兩個巨大的胖子這麽一天幾頓不重樣的吃,這還根本不是錢的問題!
    富大花還當兩人是來拆台,不得不親自出麵應付,探聽到兩人的要求,一拍腦袋,要說好看的人,這不就有一個現成的瘸馬嘛!
    熊家兄弟見到章文龍和王大雀,跟富大花打聽出價錢,覺得這真是整個跑官買官一條龍裏麵花得最值當的一筆。
    很快,富大花找來照相館的人,給瘸馬和王大雀擺弄各種造型,照了許多照片。
    穿上軍裝,瘸馬無比帥氣威風,簡直就是畫報上的明星。
    為了拿到富大胖答應的兩壇好酒,瘸馬的目光更為堅定,整個人閃閃發亮。
    而王大雀前麵擺著一籮筐的胡蘿卜,隻要它肯配合照相,躺在籮筐裏吃都沒人管,所以照片裏的王大雀身姿英武,目光直視前方,充滿著對胡蘿卜的渴望。
    照片出來之後,別說湯小妹和熊家兄弟喜歡,富大花也喜歡得不得了,把這個照片當寶貝藏了。
    隻有章文龍一直蒙在鼓裏,照完相片,拎著滿滿兩壇子酒回馬廄了,最後一連醉了三天三夜,把這件事徹底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