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詭異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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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123度謀殺案 !
    涉案人員現狀更新:
    生存人員:狐小妖、呂曉穎、孔婕、曹雪、嚴峰、金天一。
    被吸血昏迷人員:施耐兒、張小鳳、王子軒、華洛洛、趙娜。
    失蹤人員:老板娘。
    掉線回歸人員:區啟之。
    隱藏人員:區晟之。
    “咚!咚!咚!”
    狐小妖用自己全部的力氣撞著房門,她的身材很瘦弱,沒有多少力氣,除了皮就是骨頭,每撞擊一下,就會非常的疼痛,但是,她還是用自己最大的力氣撞著。
    她的心聲:“對不起,趙娜,如果不是我,你就不會遇到這種事情,如果不是我要你來幫我,你就不會被人襲擊,就不會麵臨生死的危險……對不起……”
    三天之前。
    妖精的情書雜誌編輯室:
    雜誌社的其他員工都不在,隻有狐小妖和趙娜兩個人。
    趙娜:“呐,老大,你找我什麽事?”
    狐小妖(認真的表情):“還記得我跟你說過的區啟之和我妹妹的事情嗎?”
    趙娜(麵無表情):“記得,怎麽可能忘,區啟之就是殺你的凶手,為此,他坐了五年的牢房。如果不是他運用自己的犯罪天賦幫助警方辦案換取減刑,他現在還在牢房裏呢。”
    狐小妖:“我最近,發現了一本日記,是我妹妹的日記,她藏在一個暗格裏,如果不是意外,我還真發現不了。她藏的這麽隱秘……”
    趙娜:“是因為內容很重要……”
    狐小妖:“對。但是,整個日記本,隻有三篇日記。日期離現在最近的是第二篇和第三篇,是她死亡前一天寫的,我根本看不懂是什麽意思。”
    第二篇:
    昨天,區啟之做了一個夢,今天,他把它記錄在了日記本上。
    錯了嗎?
    我們真的錯了嗎?
    也不算錯吧。
    那……我所作的一切究竟算什麽?!
    我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該去哪裏,也沒有回去的地方,隻是機械的前行,被這個世界討厭著。路過的人,都戴著熊貓的頭套,我看不到他們的臉。
    忽然,一個戴著熊貓頭套的人故意撞了一下,然後看了我一眼,走開了。我沒有理會他,繼續走。接下來,不斷有戴熊貓頭套的人撞我,我實在忍不下去了,抓住不知道是第幾個撞我的熊貓人,想給他兩個耳光。
    “你打我啊!唉,說你呢,有種你就治死我。”一個女孩的聲音透過熊貓頭套,傳入我的耳朵,說一句爛大街的形容詞,這個聲音,熟悉又陌生。
    女孩摘下了頭套,讓我看到了她的臉。
    (我的心跳瞬間飆到了一分鍾一百二十下。不是心動,是恐懼,膽怯之類的感覺。)
    “吳……吳麗麗……”
    “有種你打我啊!”她趾高氣昂地說。我放開她,沒有一絲一毫動手的膽量。
    “對不起。”
    (我隻能這樣說,我幻想過無數次和她偶然在街頭重逢的場景,包括擦肩而過,驀然回首,大打出手,但是,都隻是我的幻想。我們四年沒見……就算再給我四年,我也想不出一個好的開場白。
    我對她做過很過分的事,而且,已經受到了我能想到的最殘酷的懲罰,所以,我不在乎她原諒不原諒我的。
    那件事改變了我和她兩個人的人生,比起我,她可能會好很多。但也說不定,一個女孩,為了逃離我,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繼續生活,那裏的街道她一條不認識,那裏的人她一個不熟悉。她或許也會在深夜獨自一人偷偷撫摸一下我留給她的傷口,然後靠在牆上,靜靜地深吸一口氣,望著窗外想一些這樣或那樣的事。總得來說,應該也很不容易吧。)
    “哼!”吳麗麗冷哼了一聲,轉身離去。
    “麗麗姐,你好厲害!他嚇得都不敢動唉。”吳麗麗身邊跟著許多許多的女孩,儼然像一個大姐大,她的“小妹”們如是說。
    “他欠我的!所以他不敢動!”吳麗麗說這話時,特意看了我一眼。
    ……
    接下來,是我和吳麗麗坐在書桌前的一段對話,外麵的天空不大,不足夠小鳥飛行,陽光正好,不足夠讓我們心情大好,溫度微涼,空氣自由清新,我最喜歡的天氣。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下,完成了我和她的對話。
    “從我身邊滾開。”她非常生氣。
    我擺出一副很悲傷的樣子,用手捂住心髒的部位,臉上是一副非常憂鬱的深情,就是那種小說男主角能夠讓女孩看一眼就覺得心疼的樣子。
    “不要這樣,吳麗麗,我真的很抱歉,我知道我無論怎麽說也不能挽回什麽,但是……我還是想……”說到這裏,我故意假裝哽咽了一下,一副快要哭的神情。
    “想怎麽樣?閉嘴。”她問。
    “我其實喜歡你。”
    “那為什麽傷害我?”
    “愛與恨隻有一線之隔。”
    “真的嗎?”
    我點燃一支煙,望著窗外的場景。我是一隻小鳥,我不需要歸宿,隻需要飛累時一個能夠歇息片刻的枝頭。所以,天空大不大,和我並沒有什麽關係。把煙從嘴裏吐出,低下頭,不知為何流下了眼淚,聲音真的哽咽了:“啊……真的……”
    這是我的第一段夢,它到這裏就結束了。夢就是這樣,沒有邏輯,絲毫不合理,沒有情節,從來不連貫。但卻是我們最真實的心理寫照。說明了什麽?我在吃了苦頭以後開始知道悔過了嗎?我為自己還存著一點良知感到沾沾自喜,並且開心了一整天。
    我的第二段夢……烈日,驕陽,炎熱的天氣讓人的穿著更暴露,也更難掩飾心裏的欲望……校園,教室,無聊的生活讓人的心情更壓抑,也更難控製心裏的煩躁……我最不願意回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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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啟之和上日記本,沉默了一下,抬起頭望著天花板。
    真得夠了,夠了。夠了!
    他發瘋一樣把日記本扔在地上,把房間裏他能砸碎的東西全部砸碎,把碎桌子,窗簾,床墊之類的東西放在一起。坐在中央,劃著一根火柴,點燃自己嘴上叼了很久的香煙……
    godeisover
    日記本的封麵上,掉落著一張照片,看不清是什麽人的照片,但是保證,不是你們想得那個人。照片是看不清的,因為上麵被紅色的液體打濕了。再往上看,紅色的液體,是從區啟之的手腕處流下來的,順著他纖細的手指,讓鋼琴家都自愧不如的美麗手指,緩緩滴落,在空曠的房間中發出滴答滴答的悅耳聲響,每分鍾滴六十次,靜靜地配合著生命和時間的雙重流逝。
    有一天,有人翻開他的日記本,會發現最後一頁寫著:“再見,各位朋友。”隻不過,“再見”兩個字被劃掉,改成了……“永別”。
    永別了,你絕望死去時,像初秋清晨的涼雨一樣靜美。不是誇你,是真的,人們不會刻意去記秋天是否下了雨。
    外麵的天空不大,不足夠小鳥飛行,陽光正好,不足夠讓我們心情大好,溫度微涼,空氣自由清新,今天是你最喜歡的天氣。
    趙娜(心聲):“這篇日記,是以‘區啟之’為第一視角寫的,但是,絕對不是出自區啟之的手筆,可以感覺到,筆者是在把區啟之當成了一個娛樂的方式,目的是讓他陷入極度的痛苦之中。”
    第三篇:
    很多年後,你還沒有成家,立業更提不上。但是,一個小姐莫名其妙的給你發了一個郵包,裏麵是一個小女孩,說是你的孩子,於是還沒成家的你就多了一個女兒。你的女兒叫小紅或者叫小麗,也可能叫小娜。
    你抽著煙,是葡萄或者是黃山,也可能是白沙。
    你推著你的女兒在大街上漫步,這天是晴天,或者是雨天,也可能是風天。
    你碰到了小學時的同桌,她叫小芬,或者叫小雲,也可能叫小華。她挽著一個像肥豬的大款,跟你打招呼。你小學同桌撒嬌地說想喝能殺精的可樂,大款去買。她問你在幹什麽,還在社團混嗎。你說她大學時不是也混社團的嗎。她說她混的社團是為了混日子。你說你也是混日子。你問那個大款養她嗎。她說是。你說看她嫁個這麽好的老公真替她高興。她說養她不一定就是她老公。你說,做女人真好。她笑了,大款回來,她喝著能殺精的汽水。你推著你的女兒默默走開。
    你在超市遇到了童年的摯友,他是一個經理,叫小剛,或者是叫小軍,也可能叫小明。他問你現在在幹什麽,還在社團混嗎。你說不在了,但是還在混。他說要請你吃飯,你百般推辭,最後去了。他叫了一桌的菜,吃完才想起,一股地溝油味。
    你吃完飯出來已經天黑,你來到了小姐最集中的地方,這裏很熱鬧,像看名車,就得來這裏。這裏停著一輛奧迪,或者是一輛寶馬,或者是一輛奔馳。你還是推著你的女兒,你告訴她,這裏沒準有你媽媽。一個小姐叫住了你,是一個暗戀你多年的初中同學,姓趙或者姓王也可能姓李。她已經忘了你叫什麽,拚命拉你讓你照顧她生意。你說你帶著孩子,她說她也剛剛生完孩子,還有奶,還可以喂你的孩子。你還是拒絕,因為你的口袋裏隻剩下五塊或者十塊,也可能是十五塊人民幣。
    你再次前行你是為了散步,或者是為了購物,也可能是為了去坐火車。但是這些都不是,你是去殺人。
    你來到了市中心,或者是城鄉結合部,也可能是鄉下。來到一間別墅,或者是一間平房,也可能是一個臨時搭建的蝸居。你找到了你要殺的人,是男的,或者是女的,也可能是兩性人。是你的女友,或者是老師,也可能是你的兄弟。你殺了他,用手槍,或者是水果刀,也可能是赤手空拳。你捂住了你女兒的耳朵,或者忘了捂住,也可能是有意沒捂住。你殺了人,很害怕,或者是很平靜,也可能很激動。你為你殺的人惋惜,或者是哭泣,也可能放聲狂笑。你忘了,或者是一開始就沒打算記住,也可能是記住了裝作沒記住為什麽殺你要殺的人。你是為了錢,或者是為了報仇,也可能是順手送你要殺的人一程。
    你埋了屍體,或者是隨便扔了,也可能帶回了家。你有家,或者是有一間房子,也可能什麽都沒有。
    沒有你叫什麽,也沒有你或者叫什麽,也沒有你可能叫什麽。你那時在幹什麽?是社團的人?是被包養的人?是經理?是賣身的人?是殺人的人?
    你不會知道我現在想什麽?當你在看到我的臉時,你不會認出我,或者是裝作不認識我,也可能在我裝作不認識你時故意上來和我搭訕。那時我的臉很平靜,或者是我的臉猙獰的不像樣子,也可能一如少年。
    沒有我叫什麽,也沒有我或者叫什麽,也沒有我可能叫什麽。你隻會說你不會去怎麽怎麽樣,你也不想怎麽怎麽樣。這樣的句子很瀟灑。你說你的青春你做主,這樣的句子也很瀟灑。你隻要做自己便好,這樣的句子也很瀟灑。
    代言,代到這裏吧。
    趙娜(點燃一支黑將軍,深吸一口):“兩篇日記與其說是日記,不如說是一種心情的宣泄,有一種看不懂的感覺,尤其是第二篇,我實在是……如果你不告訴我是日記,我會以為是什麽荒誕文學。我得說,你的妹妹是一個文學鬼才,所謂的鬼才就是,鬼都不知道她到底會寫出什麽東西。不過,實話實說,兩篇日記一種真實的頹廢感和壓抑感讓我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狐小妖:“除此之外呢?”
    趙娜(斬釘截鐵):“這不是你妹妹寫的!是一個男人寫的,而且,是一個‘瘋’一樣的男人寫的……”
    狐小妖:“對,我懷疑,我妹妹保存的日記……這個日記的主人……是區晟之!”
    趙娜:“區晟之的日記,如果是那個瘋子寫的日記,那就難怪了……但是,你妹妹怎麽會有區晟之的日記?!”
    狐小妖:“很簡單,他們早就認識!!!比她認識區啟之還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