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十年之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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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分手了,十年之後,我們將在這裏重逢。如果我們還好好的,也要回來紀念一下這個日子。”這句話秦風至今還記得,那是2005年的5月16日。
可是十年轉眼之間就過去了,明天就是2015年5月16日。明天就是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約。他無論有什麽事情都必須放下。去給自己找尋一個答案,困惑了自己十年的問題。
秦風其實已經早趕回來幾天,回到這所他曾經的母校。在這裏秦風度過了他初中的三年美好時光。遇到了生命當中最愛的一個女孩,還有一幫朋友。
可現如今,秦風一個人站在這裏。他很孤單,記憶彷如泄閘的洪水衝腦海中噴湧而出。那一幕幕場景曆曆在目,記憶是那麽的清晰。沒有隨著時間的遷移而變淡,愈來愈烈。
這幾天,他去過很多曾經和念若度過美好時光的地方。其中記憶最深的便是街角的那家小吃店。那家小吃店的老板還是那對夫婦。隻不過歲月已經在他們臉上刻畫出了他們的年齡。
歲月的休止符,也沒夠擋住每一個人老去的現實。
小吃店的老板也許早已經忘記那個曾經在他家店中吃過很多次豆花的男孩。可秦風卻深深的懷念這家店,每次回家都要來這家店吃上一碗豆花。
因為這個地方有著他最為純真的記憶,青春年少時的愛戀。
“老板,兩碗豆花和一籠包子”他說道。
過了沒有幾分鍾,豆花端了上來。還是當年的味道。隻不過時過境遷,對麵的人卻不在了。
他將自己麵前的豆花吃完,吃了三個包子。桌子上還剩下一碗豆花和兩個包子。以前他和念若在這家小吃店吃飯的時候。幾乎都是兩碗豆花,一籠包子。因為那時候還都是學生,沒有太多的錢去吃那些所謂的奢侈食物。
記憶還是那麽清晰,可是現實當中念若確實不在對麵坐。現在就連在一塊吃頓飯都成一種奢求。
這天晚上他去了那家“雅閣飯店”,因為他和念若分手的那一天,他就是在這裏喝醉的。也是今生來第一次喝醉。
現在在進入這家飯店,便沒有了那時候的感覺。時間總是在慢慢的改變一個人的處世態度。成長本就充滿了挫折與困苦,往往是那些讓人痛苦的時光。才會給人留下最深的記憶。
也許那時的那些酒對現在的他根本算不上什麽,但那時酒不醉人人自醉。仿佛在分手之後不醉一場,便覺得對不起這場戀情。年少時的做法雖然現在覺得好笑,但這好笑當中夾雜著一份純真和一絲苦澀。
青春年少時期,總有一些人在你生命當中扮演者主宰者的角色,也許他們永遠不知道。
回到酒店,他拿出來念若曾經送給他的戒指。這個戒指雖然隻有幾十塊錢。但是這麽多年來,秦風從來沒有舍得扔,他希望他親手將這個戒指還給念若。戒指因為時間的緣故,已經掉色了,但永遠消退不了的是他心底的那份感情。
夜深了他還沒有入睡。他一直在聽陳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隻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
十年之後,秦風是否還能夠再次擁抱念若。僅僅一次的擁抱,便是彌足珍貴的幸福。
這一夜秦風難以入眠,記憶總是一直浮現在腦海中。念若的身影揮之不去。他不知道念若明天是否會回來赴約,但在他心底他一直覺得念若會回來的。來給青春畫上一個句號,然後再來一個瀟灑的轉身離開。
陽光照耀在秦風的臉上,秦風看了一眼手機才六點鍾。他特地昨天多設置了幾個鬧鍾,就是為了防止今天睡過頭。錯過這場約定,留下一種遺憾。
有的事情寧願遺憾的去麵對,也不願去自己麵對自己那孤單的心。
今天秦風特別穿的休閑,一身阿迪達斯的運動裝,還有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因為念若以前曾說她喜歡看秦風穿著運動裝。其實這十年來秦風總是一身運動裝,除了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場合,或者去新書發布會秦風才會穿上一身西裝。
而此刻他已不知自己這個習慣竟然已經十多年了,從來沒有變過。在大學的時候,身邊的女同學都叫他“運動王子”。他其實並不是在體育方麵有特長,比如籃球打得好,球踢得好。他隻是經常都是一身運動裝,很少穿其他類型的衣服。那時候流行韓式和日式的服裝,秦風覺得很好看,但他從來沒買過,更沒有穿過。
有時候衣服,是為了給一個人看。但秦風更多的是為了等待。如果有一天他和念若相遇在街角,他希望自己的衣服能夠給念若一種熟悉的感覺。的確,我們的著裝打扮不是為了給自己在乎的人看嗎?也許她們會看到,也許他們以後從未看到。
秦風叫了一份早餐,早餐是一杯卡布奇諾的咖啡和一塊麵包。因為在大學和工作的那幾年,秦風經常熬夜,第二天還必須早起。所以他的早餐由牛奶變成了咖啡。
看著咖啡,秦風想起自己還從來沒有和念若喝過一次咖啡。沒有享受過那種浪漫,一對情侶應該有的浪漫。那個時候隻是一杯奶茶,還是兩個人一起喝。但那個時候的奶茶,比什麽都有味道。比起這所謂的咖啡,不知好多少倍。
吃過早餐已經快九點鍾,離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約就剩下三個小時。
秦風走出酒店,便向學校走去。這街道兩旁的店鋪已不知換了多少家,但唯一換不了是屬於他心底的那份記憶。
看到xx中學那幾個字,秦風笑了。沒有人知道他在笑什麽,是在笑他不遠千裏來赴約嗎?笑著笑著秦風的眼淚,就一直在眼眶打轉,他的眼睛濕潤了。終於他的眼淚還是不爭氣的掉落下來,他連忙用紙去擦,但仿佛無濟於事。因為他這積攢了十年的淚水實在按捺不住。
他看到了念若,是的念若也看到了他。
曾經不知想過多少次的相見場麵,竟然會以這樣的方式相見。彼此對視,看著對方。
秦風的腳步仿佛定住了,一步都沒能在能邁出去。而念若就那樣看著他,他也看著念若。他多想喊一聲念若,但他怎麽也開不了口。
“秦風,過來呀”念若喊道。
他像孩子般聽話,這種聲音仿佛拒絕不了。因為他太熟悉了,雖然時間已經過去好多年,但念若的聲音他永遠不會忘掉。因為早已在他心裏形成了一個留聲機,念若的聲音就是一個磁帶。每當孤獨的時候,念若的聲音就會浮現出來。
秦風穿過了馬路,走到念若身邊。就那樣一直看著,因為這麽多年,他相見念若一麵。好好的看看她,看一看是否還會像以前的那種感覺。
那些排練了好幾年的台詞,在此刻派不上任何用場。在自己最在意的人麵前,腦子好像一片空白。就連說一句話,都那麽的難。
他有太多的話要告訴念若,但此刻無言是最好的表達。
“這幾年過得怎麽樣”念若說。
“挺好的,自己一個人挺自由的”秦風回答道
秦風和念若向學校走去,學校的建築還是變化挺大的。當年他們以前經常去的那個花園已經不在了。取而代之是一個籃球場,沒有絲毫的聯係。
但他們還是走到籃球場的中間,因為這個地方曾經是他們許下約定的地方。秦風和念若沒有要說去哪,但兩個人都下意識的走到這裏。
秦風淡淡的說“變化挺大的,以前的那棵大槐樹都被砍了”
念若點點頭說“你還記得那棵大槐樹啊,如果它還在估計已經很粗了吧,本來這次回來還準備和它合個影呢?看來願望要落空了”
秦風看著念若,覺得變化不大。唯一的便是,個子比以前高很多,而且臉很白皙。隻不過著裝還是像以前那樣,一個緊身的牛仔褲和一個上身牛仔外套。隻不過這次加了一個牛仔帽子。活生生就是一個女版的西部牛仔,若是有一隻馬。便沒有人去懷疑她是牛仔了。
以前她就是這身打扮,今天還是這樣。其實秦風不知道,這麽些年。念若還是如以前那般,一身牛仔。
兩個人都為對方保留了各自的習慣,這何嚐不是一種懷念。一種屬於青春的記憶,對彼此最好的安慰。
看著這熟悉的校園,秦風和念若走過很多他們以前一起經常待的地方。那個充滿著去青春氣息的教室,那個當年九年級四班的同學已不知現在在那裏,又從事什麽工作。
看著教室 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就從腦海中蹦了出來。老王,阿飛,老五等等。那個曾經的青春轉眼間已經消失殆盡,唯一留下的隻是那殘缺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