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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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車子漫無目的的行駛在江城的大街上,夜晚的江城很美,霓虹閃爍,行人飯後漫步在江邊,白清允望著那些手拉著手散布的夫妻、情侶,心中百感交集。
為什麽他們看起來都那麽快樂,為什麽這種事情偏偏就落在了自己頭上!
在濱江公路開車饒了一大圈後,白清允最終決定回家去。
她本想幹脆住在自己辦公室得了,每天回家看到躺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林楓,她心裏就很不是滋味。
但是,公司這幾天在做這一個極度的財務清算,很多員工都在加班,自己住在辦公室絕對會讓自己的員工看見的!
白清允是一個很注重自己清譽的人,不想讓公司裏麵的人對自己說三道四。
最終,白清允還是回了家。
推開家門後,林楓依舊是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
對於這樣一個每天無所事事的男人,白清允心底本來不想承認林楓是一個好吃懶做的窩囊廢,可現實擺在眼前!
“老婆大人回來啦!今晚怎麽回來這麽遲,剛才給你打了兩個電話你都沒有接,我以為你在加班呢!對了,你吃飯了沒有?飯菜都在桌子上,我去幫你熱一下吧!”
看到老婆大人回來,林楓高興的從沙發上一下子站了起來。
“不用了!我吃過了!”
其實,她並沒有吃晚餐,但也沒有絲毫的食欲。
這一次,她意外的沒有立即去自己的臥房,而是來到了沙發上坐了下來。
林楓也感覺到很是反常,難道……老婆大人終於不生自己的氣了嗎?
“林楓,你明天來我公司上班吧!”白清允麵無表情的看了一眼林楓。
每天讓他無所事事的待在家裏,終歸也不是個事!
本想跟爺爺說明情況後跟林楓離婚的,但先前爺爺的態度,已經讓得白清允打消了這個念頭,現在正值白家生意發展的關鍵時期,不能再讓家裏雞飛狗跳!
於是,白清允產生了培養林楓的想法,讓他整天無所事事的待在家裏,隻會變成一個懶漢窩囊廢,倒不如先讓他去自己的公司幹一些活,好鍛煉鍛煉他!
聽到白清允的話,林楓高興的幾乎要從沙發上跳起來:“清允,你真的願意讓我到你的公司上班?”
“嗯!明天早晨……你到我公司人事部去麵試吧!麵試隻是個規章流程,我會提前給人事部經理打招呼的!”
“好好好!我特別願意去你公司上班,這幾天我待在家裏都快要發黴了呢!太好了!”林楓激動無比的說著。
白清允則站了起來,麵無表情的去了她自己的臥房。
‘哈哈……!看來清允真的是不生我的氣了!以後……我也能算得上是一個上班族白領了!關鍵是能夠在清允上班的時候看到她!這樣……時間久了,就能摩擦出感情了!我一定要好好幹!讓清允對我刮目相看!’
坐在沙發上的林楓,激動的搓著雙手。
正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以後每天都能夠跟清允朝夕相處了!林楓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抵達人生巔峰。
隻要能在清允的公司,就算她是一塊冰,也能把她給焐熱了!
林楓臉上露出了一抹激動的笑容,今天可以算是最近這段時間內,他最高興的一天了!
得意了好一會兒,林楓這才去收拾了廚房裏麵的剩菜和鍋碗瓢盆,然後洗漱一番,便去睡覺了,明天一定要以一個好的精神麵貌去見見清允公司的同事們。
躺在床上,林楓琢磨起來,清允到底會給自己一個什麽樣的職位呢?
是女總裁身邊的男秘書?還是女總裁身邊的司機兼保鏢?
亦或者是某一個部門的部門經理!
總之,林楓對明天第一天上班充滿了期待。
……
早晨,林楓起了個老早,把自己的胡子茬刮的幹幹淨淨,然後琢磨起來,到底穿什麽衣服去合適呢?
不過找來找去,他也就那麽一些衣服而已,大部分都是運動服,隻有一套名貴西裝,還是結婚的時候買的禮服!
穿著結婚禮服去上班,似乎不太合適!
最終,林楓挑選了一套幹淨的運動服!
今天可是自己第一天去清允的公司上班,一定要給她的同事們留下一個好印象!
當白清允起床後,林楓已經穿好了運動服,讓得白清允眼前一亮。
沒想到這家夥勤快的收拾一下自己,看起來還是挺精神的一個小夥子呢!隻是這運動服……感覺有點陳舊的樣子。
“林楓,去我公司後,不許跟別人說你跟我的關係!明白了嗎?”白清允問道。
“呃……,我知道了!放心吧!”
林楓也沒有多想,在公司裏任人唯親總是不好的!
在這種私人公司裏,個人實力決定著位置。
林楓搓了搓雙手,一臉幹勁十足的表情,心想,以自己的實力,絕對能夠在清允公司裏麵大展身手!
以前在軍中服役的時候,林楓所學的可不僅僅隻是拳腳功夫,學的內容可謂是繁雜之極,大到開飛機潛艇,小到咖啡廳如何研磨咖啡豆,他都經過了係統的訓練。
因為要完成一些特殊任務的話,必須要扮演成各類職業者,因此,必須要身兼百技才行。
白清允先去公司了,為了避免讓公司人察覺到什麽,她讓林楓過一會再去公司。
白清允是八點整上班的,等到了約莫八點半的時候,林楓這才出了家門,朝著白清允的公司走去。
從家裏到老婆公司,有著不近的一段路程,現在正是學生上學的時間,不少家長都開車送孩子,導致交通十分的擁堵。
索性林楓打算一路小跑著去老婆公司,就當是鍛煉身體了。
但考慮到以後每天都要上下班,又不能乘坐清允的車子,林楓打算今天下了班後,去二手電動車市場買一個電瓶車。
反正以後自己也有薪水了,再也不用張口問老婆要了,看還有誰敢把自己叫做軟飯男!
就這樣,林楓一路小跑著,足足跑了接近十公裏的路程,用了十五分鍾的時間,這才來到了老婆的公司。(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