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禦林軍的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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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荊初回一白眼。

    不說遠了,就說她剛到這個遠古時代時,降落的地方還是屍山!

    臭氣熏天,比陳水死得還難看的屍體一堆一堆的,她都在屍山上待了三天,此刻這一具屍體算個啥?

    於蒙見荊初這麽高冷,立馬又開始腦補,認為皇上讓她查後宮鬧鬼一事,說明她膽子大,鬼都不怕、又豈會怕區區死人。

    “荊初姑娘,這是?”

    李仁發現大石頭旁趴著的人,指著人問道。

    “喲,這還躺著一個。”於蒙順著自家老大指的看去。

    荊初:“喔,你們走後,這人突然竄出來,身上還藏著禦林軍的令牌,我審問他,他什麽都不肯說。”

    “死了?”李仁暗暗後怕。

    他和於蒙走後,居然讓荊初姑娘陷入危險中,幸好荊初姑娘沒事,不然回宮後真不知怎麽跟皇上交代!

    荊初回答:“沒死,一動不動裝王八,裝了很久了……”

    斷腿男子:“………”

    之後,荊初將兩人走後,她遇上腿斷男子、又跟對方打了一架的事詳細說了一遍。

    剛說完,於蒙就著急的指著斷腿裝死男子、接話道:“哎呀,荊初姑娘你是不知道,這可能就是殺死陳水的人!”

    於蒙覺得趴著裝死的男子,衣服跟之前與他打鬥的男子很像。

    待他走近斷腿男子,抓著對方頭發一提,一看清對方的臉後,“是他是他!”

    “嗯?”荊初驚訝,這麽巧的嗎?

    李仁順著於蒙的話,出聲解釋:“我回到村子裏時,隻看到躺在地上的陳水,他的妻兒已經不見了,後來我出去找於蒙。找到於蒙時,於蒙正跟這人在打鬥。”

    “是啊是啊,這人武功可不弱,我跟老大都沒能打過他,還讓他逃了。荊初姑娘,你是怎麽拿下他的?還…還把他打得這麽慘。”

    於蒙一邊說著,眼睛還瞧見男子扭曲著腿,一看就是褲腿下的腿,已經骨折了!

    兩條腿都是如此,太凶殘了!

    荊初淡定的說:“喔,我也略有武功。”

    頓時,於蒙咽了咽口水,這已經不是有武功的事了,而是……凶殘、不能惹!

    於蒙和李仁跟斷腿男子打了一架,讓人跑了後,隻得回村裏、回陳水家,順便找了村長,告知村長陳水死了的消息。

    村長得知後,嚇了好一跳。

    然後在那些聽聞陳水死了後,前來看熱鬧的村民中,又知道了陳水的妻兒剛回了娘家。

    陳水的妻兒不知是不是真的回了娘家?

    但陳水的屍體不適合擺在村子裏,畢竟會引起人心惶惶,還得將屍體帶回大理寺驗屍,連陳水家都不能再讓村民們隨便進出了。

    陳家村又窮得可以,連牛、驢板車都沒有,所以李仁和洪蒙辛苦一些,找來了擔架、抬著人離開了村裏。

    抬著人,跟荊初匯合,速度實在太慢,所以一直走了很久,才終於跟荊初匯合了。

    沒想到天色已晚了,此刻他們再啟程回城,肯定是進不了城了。

    之後,三人決定找個合適的地方,歇息一晚。

    遠古時代最不缺的就是天然山洞,更何況有荊初在,山洞裏的野獸都得讓出山洞。

    山洞裏。

    荊初從貼身包裏,又一次掏出油鹽醬醋等物,看得於蒙非常想拿出荊初的包看看。

    看著包不大,怎麽就能掏出這麽多東西。

    包是顧修特意交代尚功局做的,顧修好幾次看見荊初憑空拿出鞭子,覺得遲早會被人發現異樣,從而懷疑荊初的身份。

    畢竟凡人可做不到憑空變出東西來,戲法也講究藏在衣服某處。

    總不至於逮著人就解釋,她那個手鐲、其實是手銬,然後裏麵有個介子儲存空間吧。

    所以顧修拿著獸皮布包時,荊初接受了,之後都一直貼身背著。

    要拿出東西時,都用包打掩護。

    於蒙:“荊初姑娘,你這準備得挺齊全哈?”

    “喔,習慣了。”荊初說完,抬起頭看向於蒙。

    看得於蒙直尷尬,“荊初姑娘,怎…怎麽了嗎?我臉上有東西嗎?”

    荊初又看向坐在大石頭上的李仁,見兩人沒有絲毫自覺,隻得出聲說道:“要是二位還有餘力,你們出去撿個幹柴回來,順便打點野味唄。”

    “喔~懂了懂了,我去就成!”於蒙殷勤說道,心裏道了一句,‘原來荊初姑娘直勾勾看我,是這個意思,差點誤會了!’

    說完,於蒙偷偷向李仁使了個眼色。

    然而,李仁收到眼色後,直接站起身說:“我也去,兩個人撿柴火、打獵快些。”

    兩人出了洞穴,走了一段距離後。

    於蒙恨鐵不成鋼似的語氣,對李仁說:“老大!你真是……真是白白浪費我給你和荊初姑娘留的二人空間!”

    “於蒙!”李仁微微高聲嗬斥,“越說越不像話!”

    “老大……”於蒙被斥責後,委屈喊道。

    但李仁不想跟於蒙掰扯下去,覺得背地裏談論女子,非君子所為,所以再次警告了於蒙一眼後,大步流星的走快去抓點山雞、野兔。

    “哎——”於蒙無奈歎了一聲氣,接著轉身去撿幹柴。

    不一會兒。

    荊初見兩人幾乎同時回來,並欣賞的看了一眼於蒙。

    這小子撿柴,比閻真卿有腦子、且有經驗多了。當初閻真卿愣是一點一點的撿幹柴回洞穴,瞧洪蒙多聰明,用藤蔓捆成兩小捆,中間插根粗木棍擔著回洞穴,完全足夠一晚上的取暖需求了。

    緊接著,荊初又看向李仁手中的東西,頓時嫌棄不已。

    拔了毛、瘦柴兮兮的野雞,唯獨兩隻兔子要肥嫩一些。

    可是就這一隻野雞、兩隻兔子,夠給她塞牙縫嗎!

    不過荊初到底沒將嫌棄說出來,今天她能量消耗不大,不用像上次那般一頭野豬的瘋狂進食,忍一忍也是可以的。

    當然了,至於那點野味的量,是完全沒將斷腿男子算在內的。

    ………

    第二天,天亮三人就醒來了。

    荊初翻身上馬,心中默哀又得顛吧顛吧好一陣了。

    而於蒙的臉色比她還難看,因為於蒙得帶上硬邦邦的陳水的屍體,還因為天氣大,一夜過後屍體就有味兒了;至於李仁,則是帶上斷腿的男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