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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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過去大約有半年,春妮忽然接到父親的電話,“妮子,你再轉五萬元回來。”

    春妮詢問是否家裏要辦什麽事情,誰知父親支支吾吾的說不出來。春妮覺得這裏麵一定有內情,便讓父親必須說出實情,不然也不再匯錢回去。

    父親這才告訴春妮,原來周武輝和徐誌強早在鎮上壞了名聲,出再多的彩禮也沒有姑娘願意嫁給他們。

    後來父親打聽到一位遠房姑姑,她那兒有買賣人口的線。徐家和周家便各花了五萬元從她手上買了個媳婦。

    原本在偏遠山村,花錢買媳婦的事也常有,壞就壞在周武輝買來的姑娘是個性烈的,周武輝又是個衝動的性子,一次衝突中,周武輝沒注意下手重了,竟把人給打死了!

    本就是買來的人口,還沒有上戶,村裏的人家家相護,也無人報案,最後竟草草地把人背到後山上就埋掉了!

    周遠珅的意思是讓春妮再給五萬元,讓周武輝重新再買一個媳婦。

    春妮聽後震驚不已。之前也聽說過買賣人口的事情,當時並未上心。但這事如今清楚落在自己身邊才覺得有多可怕!那可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啊!她本該擁有自己的人生,卻這樣草草斷送了,她的父母又該多麽傷心?!

    春妮意識到不能再這樣放任下去,便和徐瑩一起去報了警。

    警方追蹤這條拐賣婦女的案子已經好一段時間,由於線索中斷眼下正沒有頭緒,春妮提供的線索和近日走失的兩名婦女條件都相吻合。警方要求春妮配合,先把錢轉給家裏,以便警方找出這些社會的蛀蟲。

    故事的最後,警方通過這次行動搗毀了一個長期從事拐賣人口的犯罪團夥,解救了幾十名被拐賣的女性;但是有一些女性已經因此喪失了生命,有一些則因為被拐賣的時間太久而在此落地生根,再也沒法回到自己應有的人生當中了。

    周武輝最後被起訴過失殺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等罪,兩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行7年;徐誌強因收買被拐賣婦女罪被處以有期徒行2年;徐家買來的媳婦因有五個月大的身孕,最後在生下孩子後回到了自己的家鄉,留下了嗷嗷待哺的孩子給兩個老人。

    周武輝被捕的那天,春妮也在。周遠珅不敢同警察動手,便把氣都撒在女兒的身上,問她為什麽要這麽做?春妮不語。

    一旁的警察了解經過,便道,“周遠珅,你知道殺人犯法嗎?知道買賣人口犯法嗎?法律倡導人人平等,女性不是你們用來傳宗接代的工具!你兒子的事情你該反思一下自己,為什麽一開始不給他壓力,讓他成為一個有擔當的男人?男人娶妻就該是自己的事情,父母和家人可以幫助,但沒有義務。你兒子變成這樣,你要負多大的責任知道嗎?”

    周遠珅聽到這一席話腿軟坐在地上,是的,他逼自己、逼女兒,唯獨忘了最該逼的人是自己的兒子!

    (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