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鳳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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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普通物品,無法帶回吞噬空間,無法出售】

    看著手裏嶄新的手機,程墨讚歎一聲不愧是有錢人,連備用機都有好幾部。

    同時,他又把吞噬空間罵了一遍,新手居然連個手機都不給。

    而且自己難得搞到了手機,居然還不能賣錢。

    “我不會讓你失望的。”

    他拿住手機,笑著開口。

    “用行動回答我吧。”

    愷撒再無停留的意思,一腳踩在油門上,跑車發出一聲沉雄的嘯叫,劃出一道淩厲的弧線,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的盡頭。

    【激活支線任務愷撒的交易

    你需要在三天內,給予愷撒滿意的交易條件

    完成獎勵未知

    失敗懲罰對方好感度-】

    【當前好感度(陌生)】

    “好感度是什麽?”程墨慢慢往回走,一邊在意識中問道。

    【好感度將影響劇情人物對待你的方式,初始好感度與你的魅力有關。

    低於即為仇恨,仇恨值越低,對方越可能對你進行攻擊行為,乃至追殺。

    -(陌生)

    -(友善)

    -(喜愛)

    -(摯友)】

    “我覺得我魅力不低啊,難不成是因為對方是個男的?”

    程墨自言自語道,但係統不再回複他,也不知是沒聽到還是其他。

    緩緩回到剛剛遇到愷撒的地方,程墨看向了一處漆黑的巷子,而後他不再猶豫,跟一個從裏麵出來的人擦肩而過,直接走進了冰冷的巷子中。

    巷子裏,隻有一家老舊的店鋪,破舊的招牌上寫著“鳳隆堂”,掛在小鋪的門楣上,門口則掛著寶藍色的棉布簾子。

    這已經是胡同的最深處,一般想要做生意的人,都會選擇去敞亮的地方開店,這家店簡直處處透著詭異。

    程墨輕輕掀開了棉布簾子,門上銅鈴隨之一響,裏麵一個灰白頭發的老人瞬間回頭看著他。

    他長著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鐵灰色眼睛,是個地道的歐洲人,此時配上晦暗的光,看上去像是一隻勾轉頭來的野狼。

    “年輕人,我這已經打烊了,你要買東西,還是往別處去吧。”

    下一刻,他收斂了臉上的表情,冷冷地開口道。

    與此同時,程墨心中警鈴大作,冰冷的殺機不停地告訴他快點離開這裏!

    眼前這個老人,真名是弗裏德裏希·馮·隆,化名林鳳隆,同樣是個混血種。

    而程墨來到這裏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剛剛愷撒的東西就是從這裏買的。

    而這位林鳳隆的真實身份也不簡單。

    他是一個叛徒!

    北美洲的屠龍秘黨,幾乎都在尋找他的蹤影,但是幾十年過去了,他還是安然地活著,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證明對方的實力。

    雖然不知道對方的血統等級有多高,但心中的警兆讓程墨知道,自己不會是麵前人的對手,就連他的天賦能力,都不能讓他有逃生的機會。

    因為他雖然可以提前感知到危險,但事實上,他的身體速度卻有上限,可以說是身體跟不上腦子。

    遇到了身體素質全麵超越他的人時,他就會像是待宰的羔羊一般,隻能引頸待戮。

    “同為同類,這樣未免也太冷漠了吧。”

    程墨渾身皮膚炸起疙瘩,但他卻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樣走進店鋪當中,自顧自地拉出了一張凳子坐下。

    與此同時,他心中警兆的烈度瘋狂地上漲,就如同無數的鋒芒對準了他的毛孔,引來一陣陣的刺痛。

    “來華夏不少時間了,你也應該學到不少待客之道才對,請我喝杯茶吧。”

    程墨露出微笑來,自顧自地掃視一周。

    店中很暗,隻有微光透進來,能看到空氣中懸浮的細小灰塵,空氣中是濃鬱的檀香味。

    周圍擺著大大小小的條桌和木箱,放著線裝書、唐三彩、石硯筆洗一類的東西,牆上是一個人形的影子。

    之所以說那是人形,是因為在頭的部分上,有人用墨筆勾勒了一張明豔的側臉,看上去是一個嬌俏的女孩在微笑。

    “那你知不知道,在華夏,客人應該尊重主人,討茶可不是一件禮貌的事情。”

    林鳳隆直勾勾地看著程墨,聲音冷冽。

    和愷撒一樣,外表奇異的程墨,一眼就被林鳳隆看出了真實身份。

    “華夏禮節,我可比你懂得多,”程墨無所謂地笑笑,“俗話說,過門都是客嘛……”

    林鳳隆深深地看了一眼程墨,而後居然真的就拿起工具開始燒水沏茶,青瓷茶具透亮明豔,看上去有股寂靜的美。

    “說出你的來意。”

    林鳳隆冷冷地把茶杯推到程墨的麵前,開口說道。

    “不用擔心,我不是你的敵人,否則就不會是我一個人進來,而是坦克車和武裝直升機直接包圍這裏,我在空中拿著喇叭朝你喊話了。”

    鋒芒在背的程墨接過滾燙的茶杯,笑著說道。

    “誰會相信這些話?我隻知道,你們這些所謂的混血種,為了達到目的隻會用盡一切手段!”

    林鳳隆鐵灰色的眼睛反射著微光,其中有類似愷撒一般的金色亮起。

    “不要說‘你們’,是我們。”

    強烈的冷意下,程墨吸了口氣,強自笑道“我們都是一類人,這也是我來找你的原因。”

    “所以我讓你說出你的來由!”

    金光越發淒厲,似乎有無形的刀刃斬在程墨的身上。

    “我需要錢。”

    程墨身子繃緊,以用來抵抗那強烈的威壓。

    他不是混血種,在龍血的威壓下,身子已經發出了各種不堪重負的變化,但他必須要維持外表,否則他身份敗露,隻會招來殺身之禍。

    林鳳隆聞言,跟愷撒一般愣在原地。

    作為混血種,所謂人類世界的金錢對於他們來說,並非是什麽難以得到的東西,相反,若是沒有所謂的法律禁錮他們,他們可以輕鬆取得一切人類社會中的東西。

    龍血,是堪稱惡魔一般的力量,除了賦予他們強悍的力量和言靈之外,還會強化他們的思維。

    在他們的身上,物質和精神都得到強化,他們生來就是人類中的精英。

    而現在,程墨說需要錢,就跟你在大海當中遇到了一個人,他跟你說想要一點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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