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人人跪舔莊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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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四個字,震撼了所有人。

    莊畢這貨,太秀了。

    尤其是女神公寓裏的四個人,感受尤其強烈。

    以為這家夥是個臭流氓的時候,他卻是個神醫。

    神醫會武術,誰也擋不住。

    武功不但很高,廚藝也很騷。

    以為這就是他的全部,結果這家夥就是哆啦a夢的萬能小口袋啊。

    跳舞秒殺,鋼琴秒殺,連書法都秒殺。

    你快做個人吧,給其他人一點活路吧。

    墨顧山最激動。

    他是墨家大少爺,但是卻最醉心於讀書寫字,一手書法,縱橫魔都,人人以求得他的一幅字而得意。

    但是現在?

    他要瘋。

    莊畢在他心頭,直接從爛石頭搖身一變,成了一塊絕世美玉。

    以前聽說這小子和自家寶貝女兒不清不楚的,他還無比的生氣。

    但是現在,他卻似乎明白了自己女兒。

    麵對著這麽一個優秀的男人,老子一個大男人都忍不住動心,何況是女兒啊。

    翩翩君子,淑女好逑啊。

    有這麽一個小家夥當自己的女婿,似乎……很有麵子呢。

    什麽?家世不行?老子墨家還需要誰用家世來襯托嗎?

    喝tui!!

    莊畢並沒什麽好得意的,但是依然忍不住有些飄飄然。

    不入古武,不知這世界之大。

    天宮秘藏之中,琴棋書畫,五行八作,雜學,恪物之道,無一不是這個世界上最頂尖的學問。

    任何人學會其中一種,都足以在世俗被稱之為大宗師。

    而他,除了武道之外,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被一群變態的老不死的,灌輸了多少的東西在腦袋裏。

    對你們難如登天的事,與我而言,易如反掌。

    墨顧山想要一幅字,莊畢如何敢拒絕?

    刷刷刷,一副定製版本的大風歌映然紙上。

    墨顧山激動得渾身顫抖,就差撲到那幅字上去跪舔了。

    題頭大風歌三個字,迎麵而來的精氣神,簡直妙到巔毫。

    圍觀的老人們,更是麵麵相覷,臉色巨變。

    他們都是書法大家,太懂這其中的變化了。

    杜遠山拍賣到手的那一副字,給人的是嘯聚山林的王者氣概。

    之前莊畢寫給韋伯清的知足常樂四個字,又能引發每一個人心頭對著四個字的最美好幻想。

    而這一首大風歌,撲麵而來的,是烈烈大風,金戈鐵馬。

    所有人都有一種自家一把年紀活到狗身上的感覺。

    看看人家,才多大?

    二十五六歲啊。

    每一幅字,他居然能帶出字麵本身的東西到紙上。

    這就太嚇人了。

    妖孽!

    這小子,絕對是妖孽。

    這一首大風歌,讓一個個恢弘慘烈的場麵,不斷在他們這些老家夥麵前閃現。

    閉上眼睛甚至都揮之不去。

    這叫什麽?

    刻骨銘心啊。

    韋伯清最先醒悟過來,笑得無比的曖昧,看著莊畢的時候,那眉毛都在輕輕的跳動。

    楚斯文最先忍不住,直接跳了出來:

    “孫女婿,來來來,給爺爺我也寫一幅字,就寫妙手仁心四個字,老子掛到辦公室去,哈哈哈。”

    慕安民氣得手上的拐杖都要捏斷了。

    莊畢又為楚斯文寫了一幅字。

    然後是黃老,接著四大家族的老家夥,也都厚著臉皮求了一幅字。

    慕安民卻是穩坐釣魚台,老神在在的樣子。

    但是他心頭卻無比的吃味。

    莊老弟你一點也不講究啊。

    老子假假也把家業孫女都送給你,你不跪舔也就算了,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派頭。

    這就有點氣人了。

    唉!

    可以想象,莊畢的字,如果流傳出去,必然會轟動整個文化圈的。

    到時候,這些字畫的價值,就無法估量了。

    甚至,達到曆史的高度,也不是不可以啊。

    所以,他幹脆不要。

    如果真的有那麽一天,那他慕安民,也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了。

    別人記起今天的時候,肯定會提起他慕安民,沒有讓孫女婿寫字啊。

    這是一個永遠都避不開的話題。

    莊畢也有點哭笑不得。

    這些老家夥,也就這點愛好了。

    豪門世家,說白了,錢就是點綴。

    誰不想被人誇一句,超脫了銅臭味,有內涵,有文化?

    怎麽體現內涵文化?

    琴棋書畫啊。

    這其實也是豪門世家子弟,必修課之一。

    皇承安,夏洛,他們這種人,從小接受的精英教育之中,必然有這些東西。

    墨顧山全程都站在莊畢身邊,一臉陶醉,搖頭晃腦的樣子,看得墨秋煙有一種鑽地縫的就羞恥感。

    太丟人了。

    老爹,你好歹也是個長輩,要不要這一臉跪舔模樣?

    正在腹誹的時候,墨顧山突然說道:

    “賢侄啊,你沒有印鑒嗎?”

    莊畢一愣,笑笑說道:

    “伯父,那玩意兒,對我沒有用啊。”

    墨顧山立刻一臉沉痛的表情說道:

    “怎麽會沒有用呢?那是你身份的象征啊,我有一塊珍藏了二十多年極品昌化雞血石,被譽為雞血皇後,我這一次回去親自找一個最好的金石師傅,做一枚印鑒,讓秋煙送給你,就當做是她……父親我送你的一個小小禮物。”

    墨秋煙現在聽到父親開口,就有一種提心吊膽的感覺。

    千萬千萬,不要再說什麽叫人難堪的話了啊。

    但是墨顧山這句話,還是狠狠的震撼了她一把。

    包括韋伯清和韋白箐。

    墨顧山喜好書法,收場了不少絕世孤品,很多都是前朝皇宮流傳出來的珍品。

    他也很喜歡金石收藏,他手中有一塊極品昌化雞血石,紅如淋漓鮮血,凝聚不散,號稱是雞血皇後。

    這塊石頭,當初韋伯清都有意想要從女婿手上弄過來,但是墨顧山居然沒舍得給。

    不知道多少的收藏大家,都對他手上這塊極品雞血石垂涎三尺。

    甚至有人給開出了一克一百萬的天價。

    要知道,那塊雞血石,足足有五百多克。

    當今最極品的羊脂白玉,一克也不過三五萬塊。

    墨秋煙這一輩子,墨顧山對她都是如珠如寶。

    但是唯獨在她十歲那一年,她因為好奇,偷偷的打開了裝著這塊雞血石的盒子,被狠狠的訓斥了一頓。

    而現在,爸爸要把他心中至寶,送給莊畢?

    這家夥,到底有什麽魅力?

    為什麽每一個遇到他的人,不是恨死了他,就是喜歡上他呢?

    墨秋煙心頭狠狠一跳。

    自己絕對沒有對他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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