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討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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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愣住了,好似想到了什麽,老臉一紅,還是有些為難得收下了這筆錢。
“謝謝,謝謝你了兄弟!等我湊夠了錢,我一定是第一時間送過來!”
“好!”
看著男人有些窘迫得轉身離開,陳燁心裏懸著的兩件事總算是順利解決,他也來不及多想便馬不停蹄得離開二手市場,順道將這件事兒通知給了吳來水。
“喂!老爺子。”
“對對對,是我是我,鴨梨今年的銷路已經找到了,對,很快就會有人過來收梨,三天以內,您可以放心了。”
聽到吳來水激動得扯著嗓門準備通知全村,陳燁也笑得掛斷了電話,一旁的大熊聞聲麵露惑色,詢問陳燁到底是咋做到的,不但找到了銷路,還搞了一台的熬糖機。
“這件事回頭再告訴你,對了,村長呢?”
“村長他坐大巴先走了,說是村裏有事兒。”
“村裏的事兒?”
陳燁納悶村裏還能有啥急事,不過還是決定將這個好消息先通知給他。
電話打了半晌,村委一直沒人接聽,陳燁覺得有些不太對勁,便給錢小萌打了電話,在詢問之後才得知,村裏出了大事,即便是一向不諳世事的錢小萌也聽到了不少傳言。
“啥?拖欠工資?你是不是聽錯了?”
陳燁不可置信得又確認了一遍。
“沒有聽錯啊,不信你問李嫂。”
錢小萌說著將電話遞給身旁的李嫂,在一番交涉之後,陳燁這才明白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兒。
“好,我馬上就回來了,你讓村長別衝動!”
“好。”
掛斷了電話,陳燁一時半會兒也聯係不上村長,不過他尋思以村長的脾氣這件事兒斷然不會輕易解決。
“大熊!你快點,村裏出事兒。”
“啊!好!”
一路驅車,幾個小時之後陳燁二人終於是抵達了安溪村,一下車陳燁便直奔村委而去,還沒進門,便看到村委門口人頭攢動,不少都是年輕壯勞力。
“讓一讓,讓一讓。”
陳燁擠開人群,順勢推門而入,一進門,便看到村長坐在一旁,愁眉苦臉得抽著旱煙。
“村長!”
村長一抬頭,看到陳燁仿佛看到了救星,起身便迎了上去:“咋樣,都賣出去了沒?”
“恩恩,已經找到收購商了,這事兒我和吳老爺子說了,您這啥情況啊?我這剛回來就聽說潛心討債的事兒?”
“唉!”村長重重歎了口氣,隨即便將這件事兒來龍去脈娓娓道來。
原來村長尋思著果汁廠馬上就要建成了,村裏的壯勞力不多,就迅速把村裏這些年外出打工的年輕人喚回來,結果這不叫倒好,一叫反而出了大事,門口這幫原本在工地打工的年輕人是村裏幾個年輕人自己組織的工程隊,匆忙幹完了工期,到頭來負責這個項目的經理卻死不認賬,愣是一分錢也沒給還誣陷他們工程質量不過關,要讓他們賠償。
“還有這種事兒?”
陳燁沒想到會突然發生這種事,不過想到回村的那些壯勞力全都是為了給果汁廠而籌備的人選也不會對這件事兒放任自如。
“村長,您別擔心,這事兒包在我身上了!”
“小燁?你有啥辦法?”
村長麵露惑色。
“這您就甭管了,交給我吧!”
“好!”
片刻之後,陳燁在村委坐了下來,村裏這幫工程隊的隊長出麵將這件事細說告知陳燁,他說的基本和村長說的一樣。
“那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報警?”
陳燁問道。
“報過了,不頂用啊,這報一次,他們就來兩次,說是黑的白的他們都有人,這筆錢就是不給我們也拿他們沒轍,唉,這大半年的辛苦,怕是都打了水漂了。”
陳燁聞聲搖了搖頭:“別著急,這事兒咱也得兩手抓,我這就打個電話,咱們今天就把這筆錢給要回來,不然你們也沒法在果汁廠裏安心幹活。”
“你有啥辦法嗎?他們可是城裏人,這事兒我看挺麻煩,可別把你也折騰進去。”
“別擔心,他們有人我也有人。”
說著,陳燁拿出電話給一個號碼撥了過去。
“喂,哪位?”
“陳先生,是我。”
陳運河沒想到陳燁居然真的會打電話找上自己,麵露喜色。
“陳燁啊,怎麽了?是不是有什麽事兒需要我幫忙的?”
“對,您現在在哪兒,我有點急事兒想和您麵談!”
“好,我就在市裏,地址我一會兒發給你,到了你直接給我打電話。”
“好嘞!”
陳燁掛斷電話,看向身旁的男人。
“兄弟,人我已經找到了,咱們現在就過去。”
“好!好好好!”
二人坐車很快便來到了和陳運河約定的地址,是個不大寫字樓房間,此前被陳燁雇來嚇唬周玉京的那個律師都在,看到陳燁遠道而來,陳運河多少有些激動。
“來來來,兩位,喝茶!”
“陳燁,你這次找我是有什麽事兒嗎?”
陳燁便原原本本將村裏發生的事說了一遍,臨了還問了一句:“陳律師,這官司你們能打嗎?”
“哈哈哈,陳燁你真是小瞧了我們,這算什麽,我們這團隊平日裏也沒啥活,打的最多就是這種官司,所裏律師也都是靠著這個還能勉強繼續下去,您這一來算是雪中送炭了,我們不要多,就要抽百分之十的傭金,您看如何?”
身旁的村民一聽要百分之十,頓時麵露難色,拽了拽陳燁的衣角表示這筆錢他們要回來也不多,這要是再付出百分之十,那大夥的錢就更少了。
陳燁笑了笑安慰道:“你別擔心,工錢肯定一分也不會少,你之前也說了,他們還對你們動手,打傷了咱們村不少人,那讓他們賠償的這筆錢可不止勞務費,還有誤工費和醫藥飛費,再加雜七雜八的費用算起來可不止多了百分之十呢。”
“沒錯,先生你不用擔心,這件事兒既然已經告上法庭,屬於是惡劣刑事案件,對方主使者不但要賠償,還得負刑事責任,少則幾天,多則幾年。”(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