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 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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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軒的話說出來,打穀場上先是一靜,跟著“轟”的一聲,人群像炸鍋一樣嚷嚷起來。
一個女人還好心提醒:“淩軒,你沒聽明白嗎?小秋壞了身子,不能生娃了。”
淩軒點點頭,目光還是停在楊金鳳身上。
楊金鳳反應過來,鄙視的打量他一眼,大聲說:“你提親?你拿什麽提親?”
淩軒放下手裏的東西,從背簍裏摸出草紙裹著的藍色花布遞過去,說:“我今天隻買了這個,嬸兒做件衣裳,到了年底,我補上四十塊錢的聘禮。”
四十塊錢?
舒小秋聽到這個數字,說不出的驚訝,向淩軒深望一眼。
這是楊金鳳把她賣給萬山的價錢。
藍底印著白色蘭花的布。
看到草紙邊緣露出來的布料,楊金鳳一下子直了眼,一把搶過來拆開,還真是自己惦記好多天的花布,一下子笑彎了眼,可是抬眼看看淩軒,笑容立刻又收起來,追問:“你剛才說四十塊聘禮?”
“對!”淩軒點頭,“四十塊聘禮,我現在沒有,但一定會補上,在場的鄉親都是見證!”
聽到他的話,打穀場上又是一陣議論,有人又是搖頭又是咂嘴。
在這山裏,四十塊錢是娶個媳婦兒正常的價錢。可是四十塊錢娶一個不會生孩子的女人,和養一隻不會下蛋的雞有什麽區別?
這個淩軒,真是個傻子!
“還有呢?”楊金鳳戒備的看著他,立刻說,“我們家可沒有陪嫁給她!”
“我不要陪嫁,我要她現在就過門!”淩軒說。
現在過門?
今天的事,真是一浪高過一浪,人群又是一陣議論,就有人起哄嚷:“金鳳嬸子,你家小秋有人要還不趕緊的,小心夜長夢多。”
“對啊,四十塊錢呢,人家什麽樣的娶不到?”
“就是,快答應了吧,我們也沾沾喜氣兒!”
其實看到藍花布,楊金鳳就活動了心思,等聽到四十塊錢,更早已經千肯萬肯,擺個臉色,不過是拿橋而已。
現在聽到大家一嚷,立刻指著周圍的人喊:“這可是他說的,請你們做見證,到時候他不補聘禮,你們可要證明!”
這麽說,這門親事算是成了!
“好好,我們做證!”大家一起起哄,又有人問,“淩軒,娶媳婦兒總要有個表示,你總不能就這麽帶回去吧?”
淩軒大聲說:“大家別走,現在我們去扯證,一會兒回來請大家吃糖!”說完拉著舒小秋就走。
還扯證?
這個時代的山裏,大多是事實婚姻,定了親,接過門,請了喜酒,就算過了明路的正式夫妻,主動去扯證的卻很少。
隻是淩軒是城裏人,大家聽到隻覺得新鮮,也並不奇怪,起哄聲中自動分開讓路,見他帶著舒小秋往村公社走,許多人跟去瞧熱鬧。
寫兩個名字,按上手印,孫建軍公章一蓋,結婚證就算是辦好了。
有了結婚證,就受法律保護,免得楊金鳳反悔。
雖然這個時候的法律形同廢紙。
淩軒接過來,小心翼翼的收好,這才抓些瓜子和糖果分給公社的人吃。
剛才聽他說吃糖,大家都以為是隨口一說,現在見他竟然真有準備,立刻鬧起來。
舒小秋也很意外,向他深望一眼。
上一世,她被賣給了萬山,之後他娶了別人,那個時候,可沒見他有這個準備。
淩軒一隻手牽著舒小秋,一路發糖,一路又回去打穀場。(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