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互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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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麽?你要死了?你可不能死啊,很多人還指望跟著你賺錢發財呢。對了,馬總,你這傷是什麽回事?不會是幹了什麽得罪人的事被人打的吧。”淩正臉上裝的十分關心的樣子,眼睛在他身上上下掃視,手也在他繃帶的地方來回撫摸,遠看去像是一對老朋友重逢的樣子,但暗地裏,這小子卻是使暗勁捏馬三得的傷口,不過繃帶纏的挺厚,而且他那點力道並不大,又要遮遮掩掩並不能讓馬三得有什麽痛感。

    馬三得嘻嘻的笑了兩聲,又小聲道:“你放心,隻要你還沒死,我是絕對不會死的,倒是你要多保重,多行不義必自斃,你可不要太早列,那樣我會很無趣的。”

    “哈哈,你放一萬個心,有你這麽一個好朋友在,我怎麽舍得離開。”淩正哈哈大笑,裝的很高興的樣子,收了笑聲,又低聲道:“馬總,以後出門要小心啊,別再弄出些什麽車禍呀,被人拍磚呀什麽的事來。人不是永遠都這麽好運氣的,萬一哪天運氣不好,那就有大麻煩了。”

    “是啊,人不是永遠都這麽好運的,你下次可得派些能幹一點的手下,把事情做的幹脆一點,別留下手尾,不然真會有大麻煩的。”馬三得嘻嘻笑著接話道。

    淩正聽了馬三得這一句話,不覺愣了一下,什麽手尾,他不會發現了些什麽吧,應該不會呀,離城這麽遠發生的事故,他難道還能和什麽聯係起來?就算他發現車子被人動過手腳,他也就該找不到在哪兒,是誰做的手腳吧。他分析了一下,覺得馬三得不可能發現什麽證據或線索,便心下大定,在他傍邊的空位上坐下,喝了一口酒然後道:“馬總,俗話說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亂說話可是會惹禍的。”

    “嗬嗬,別說亂說話,不說話都惹禍了,不然不會惹得一些龜孫子又是放火又是在車子上弄手腳什麽的。不過,你說弄這些事兒有意思嗎?別玩得多了,把自己給玩完了。”馬三得臉上雖然是笑嘻嘻的,但話裏已多了些警告的味兒。

    淩正本來是想說幾句惹馬三得生氣的,沒想到這小子居然一直和他演這朋友重逢的戲,沒有一點兒生氣的跡象,覺得甚為沒趣,看了一眼坐在斜對麵的林雅欣,心想,這王八蛋忍得住,這臭婆娘未必能忍,待我撩撥幾句她看看。於是笑著接話道:“哎呀,馬總你是不是惹誰了啊,又惑者搶了別人的女人啊,不然別人怎麽會又放火又做什麽手腳了。照我說,你也不要到處拈花惹草,你既然和我這個未過門的嫂子在一塊了,你不要再去招惹別的女人了,別人可不像我這麽好說話,未來嫂子被你弄了還這麽好脾氣。”

    他說完,還特意轉過頭看著林雅欣道:“未來嫂子,你和別的男人在一起,我哥鞭長莫及,管不了你我也不好說什麽,但是你也得看好你現在的男人啊,讓他小心點兒,不然招惹了誰,把他給弄沒了,你又得繼續找男人了。”

    林雅欣見淩正過來就滿肚子的不高興,這會又見他居然作模作樣的和馬三得裝親熱,一直嬉皮笑臉的扮老朋友,她找不到機會說話便一直忍著,這會兒聽他說話竟扯上了自己,而且說的話跟放屁一樣臭,她惱怒的大聲罵道:“狗嘴裏吐不出象牙,你就是一個王八蛋,誰是你嫂子了。”

    “嫂子,你這樣說就不對了,雖然你沒和我哥拿證,但全市人民都知道你在和我哥談戀愛的呀,兩家也都認可了你們的事,怎麽這會兒卻不承認了呢?”他故意一聲聲嫂子嫂子的叫,是有心要惹怒這個女人,讓她發火。不管怎樣,在這場合發火,她都是自己出羞了,甚至讓主辦的人不好下台。

    聽淩正這麽一說,坐在一邊的霍杏林想起來了,林雅欣當年和淩飛談戀愛,林淩兩家都高調的宣揚過,這淩正稱她為嫂子,原來是淩飛的兄弟,難怪馬三得說要阻止他進入商會,難道這家夥依然走的是他哥那條路,若是這樣的話,這可真是要想辦法給他除名才行,不然將來他出了事,這商會的名譽就全毀了。想到這兒他抬頭看看馬三得,那家夥正似笑非笑的端坐在那兒喝酒。

    他又想了,這淩正說林雅欣和馬三得在一塊了,如果是真的話,這倒有意思了,林雅欣是這個竹園山莊前主人的女朋友,現在又是現主人的女朋友,難道,她還和這山莊的權屬有什麽關係?對了,她現在也是淩雲大酒店的大股東和經營者,難道這個女人還和淩飛案子有些什麽關聯?這女人以前是體製裏的人,難保她不會和官方裏有什麽關聯。霍杏林是隻老狐狸,這麽兩邊看了兩眼,心思轉了幾轉,竟然想出了很多,不由皺了皺眉,沉思起來。

    林雅欣聽了淩正的這句話,心火騰的升了起來,他臉色刹時大變,呼的站了起來就要反嘴大罵,馬三得見狀,連忙發聲道:“淩總,如果她是你嫂子,那麽這就是你們的家事,家事嘛,該回家去討論,這兒是商會的酒會,不適合討論這種事。林總,你若不是他嫂子,你有什麽好生氣的,你當他亂放屁好了,難道你聽到別人放屁還要生氣一翻??不是自找苦吃嗎。”馬三得有點不明白為什麽這女人這麽容易激動,這麽一句就把你氣的,人家就是要你生氣發火呢,真是夠笨的。

    聽了馬三得的話,林雅欣頓時明白過來,這王八蛋就是要激她生氣出她的羞啊,他吸了一口氣,把心中那點怒火壓了下去,展容一笑,坐回了座位上,平靜的說道:“淩總,淩飛現在是個逃犯,一個通緝犯,以前我年少無知,竟然和他有過一段,我感到羞恥,為曾經認識過這麽一個人而羞恥,雖然現在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了,但我常常沒錯得當年真是有眼無珠。我想不明白的是,你若是一個正當商人,為什麽總是念著一個通緝犯哥哥,雖然我國律法現在沒有珠連之說,但是你整天把他掛在嘴邊說,難道你覺得這是一種光榮?難道你內心裏以他為榮?並接過他的衣砵,繼續做他沒做完的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