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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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著青嵐發來的這條消息,秦牧直接回了三個問號過去。他什麽時候
    缺少素材了?
    他明明是素材多的數不過來,被逼無奈才將「素材庫」給關閉了。現在才過沒幾天安生日子。
    青嵐居然又給他找了個活?
    「嘿嘿,不用謝我,我這主要也是為了up能早日更新。」
    青嵐似乎完全沒明白他的意思,接著回道:「我們梓州的一個初中裏,發生了一起校園霸淩事件,幾個初一的學生聯合起來欺負一個同班的女生。」
    「具體的我也說不清楚,我把視頻發給你看吧。」沒多久。
    青嵐發來了一個長度隻有十五秒的視頻。
    視頻似乎是用手機拍攝的,畫麵還有些搖晃模糊。秦牧皺了皺眉頭。
    選擇了播放。便看到了
    讓他血壓上頭的一幕。
    隻見四個穿著打扮的非常社會的女生,正圍繞著另一個女生不斷毆打。拳腳相加。
    將其打倒在地。期間。
    還有人不斷的扒拉她的衣服。
    外套、t恤、褲子全都扒了下來。
    其中一個帶頭的女生
    手上更是拿著一把工具刀,在她的胸上、肚子上、手臂上、臉上不斷劃拉。鮮血淋漓。
    這個女生不斷掙紮反抗,但始終無濟於事。隻能哭喊著求饒。
    而這條僅十五秒的視頻裏
    全程充斥著幾個女生放肆囂張的笑聲,似乎十分引以為豪。「校園暴力?」
    看完這條視頻,秦牧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視頻裏。
    四個女生施暴,另一個女生在旁邊拍攝記錄。總共五人。
    她們都身穿著校服,看樣子應該也是學生。
    倒地的女孩不斷求饒掙紮,可絲毫喚不醒她們的憐憫和同情心。她們全程在肆意的大笑。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up看完了吧?這個事情的當事女生是我鄰居家的女兒,今年十三歲。」
    青嵐又發來了消息:「錄製視頻的也是她們自己,炫耀的發到群裏,然後流傳了出來。」
    「我鄰居得知了這個情況,去學校裏問女兒,才發現她一身的傷,帶她去醫院裏檢查驗傷,發現肋骨都斷了兩根。」
    「然後向老師討個公道,可老師卻一直和稀泥,避而不談。」
    「問學校領導,可這個學校也沒有給出答複,那幾個打人的女孩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一直是照常上課。」
    秦牧看著青嵐講述的事情緣由,眉頭再次皺起。
    校園暴力…
    其實很常見。
    幾乎每個學校裏,都有這種事情發生。
    因為各種原因,被欺淩的人都選擇了忍氣吞聲。
    或許。
    他們也曾向老師告狀,卻得不到什麽好的處理。反而刺激了這些施暴者。
    久而久之。
    他們也就選擇了默認,甘願被欺負。
    自己就算受傷了
    也不敢跟老師或者父母說。
    這也導致
    這些喜歡欺負其他學生的人,更加倡狂。
    覺得沒人能治的了他們。
    事實上。
    在國內未成年保護法的保護下,他們的確是有一道免死金牌。
    隻要未滿十六周歲,他們做的這些行為
    都可以稱之
    為微不足道。
    但
    這些校園欺淩、校園暴力,卻會給當事人的心理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許多人長大之後,進入社會變得自閉、自卑
    根源大多數都在學校裏。
    「我鄰居都快絕望了,到處申訴,都快一周了,可學校還是沒搭理他們。」
    青嵐最後補充道:「所以我向他們推薦了你。」
    她在得知了這個事情後。
    仗著自己學過一點法律,為鄰居出了不少對策。
    可是
    都沒有任何用處。
    據說這幾個學生的家長背後很有勢力,所以學校上下都在護著對方。
    那幾個學生
    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無奈之下。
    她隻能向對方推薦了秦牧,來請秦牧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事情難辦啊。」
    秦牧看到這裏,苦笑了一聲。
    搖了搖頭。
    這個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雙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頗為複雜。
    若是正常來論,對方對他人的身體造成了損傷,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標準,便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可是
    故意傷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在構成上。
    需要滿足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客觀要件指的是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那五個施暴的學生自然是符合這一點的,且造成了輕傷以上的傷勢。
    然而在主觀上,故意傷害罪的主體必須是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已滿14周歲,卻未滿16周歲的,屬於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
    按照刑法規定,必須要使人重傷或者致人死亡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一點和成年人截然不同。
    成年人隻需要造成了輕傷即可判刑,—14歲以上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需要至少重傷!
    因為這一點,所以導致許多混跡社會的初中生們初生牛犢不怕虎,什麽事情都敢幹。
    反正隻要不把人打成重傷
    他們基本上是不用負責的。
    若未滿14周歲
    則即便造成了重傷或者意外死亡,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顯然。
    這五個學生都是初一的,大概率在十二三歲左右。
    沒滿十四歲。
    所以想要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可能性並不大。
    「就是因為這一點,我鄰居就算報警了,警察說我鄰居女兒的傷勢隻能算是輕傷,肋骨都斷了幾根,居然隻能算是輕傷,這簡直是離譜!」
    青嵐看完秦牧的解釋,氣憤的回複了一句。
    這也是她一直無法理解的。
    甚至覺得
    警方是在偏袒對方。
    「咳咳,這個肋骨打斷了並不能算是太嚴重的傷勢。」
    秦牧嘴角抽了抽,然後給青嵐科普了一下輕傷重傷之間的關係。
    一般來說。
    斷小拇指算輕傷,斷了
    大拇指則算是重傷。
    而肋骨的話
    斷了一根,算是輕微傷。
    斷了兩根或者兩根以上,才能評定為輕傷。
    也就是說。
    哪怕是成年人,打斷了他人一根肋骨,也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而在這個事件裏。
    五個施暴的女生也隻是打斷了幾根肋骨,進行傷情鑒定,都不符合重傷條件。
    警方自然不會予以立案了。
    「這也太離譜了吧?」
    青嵐看完秦牧的解釋,更是瞪大了眼睛。
    表示活久見。
    她長這麽大,還是第一次聽說斷一根肋骨屬於輕微傷的。
    「不止如此,小拇指如果隻斷一截,也屬於輕微傷,要斷兩截以上,才屬於輕傷。
    」秦牧聳了聳肩,又回了一句。
    青嵐:「」
    「言歸正傳,這個事情的確有些複雜,你讓你鄰居先把傷情鑒定這些證據整理好,別急著鬧事了,我再想想有沒有什麽好辦法。」
    秦牧想了想,最後還是決定插手青嵐給他介紹的這個「活計」。
    前世裏。
    他其實也經曆過一些輕微的校園暴力。
    那些高年級的人喜歡到處堵人,仗著自己身體強壯、人多勢眾,去欺負他人,收生活費之類的。
    每個學校裏,都會有那些不務正業的壞學生。
    隻不過
    他沒有成為重點被欺負的對象,隻是偶爾受到了欺負而已。
    但
    這些人,往往喜歡固定欺負某些「老實人」。
    越是老實,越是默不吭聲
    小說
    ,越容易被他們給欺負。
    其實。
    班上的老師或多或少,都知道這些情況。
    有的是假裝睜隻眼閉隻眼。
    而有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即便他們想管,也管不來。
    他們頂多將那些壞學生訓斥一兩次,可第二天他們還會變本加厲的欺負「老實人」。
    這些心智不成熟的學生們
    看過幾次古惑仔的片子,接觸了社會上幾個流裏流氣的人。
    便開始在學校裏橫行霸道,喜歡感受他人畏懼害怕的目光。
    不可能因為老師的幾句訓斥,就這麽容易改邪歸正,回頭是岸。
    甚至
    還有的學校裏,初中學生被老師訓完,反過來砍傷老師的。
    他重生之前,這類的事情見過太多太多了。
    「叮!檢測到宿主接觸到第一起校園暴力案件,現在觸發新任務。」
    「請宿主從以下三個任務主線中,任選其一完成:
    一、幫助孫洛靈走出心理障礙,給孫家一個交代;
    二、懲治五名校園暴力的女生,讓她們付出應有的代價;
    三、肅清校園暴力現象,幫助所有正被欺負的學生們擺脫校園暴力。」
    「叮!請注意,每條任務路線的難易程度不一,請宿主謹慎選擇。
    」突然。
    他的腦海裏,出現了係統的提示音。
    三個不同的任務路線,重新浮現在了秦牧的眼前。
    「原來被欺負的小女孩名叫孫洛靈。」
    秦牧的目光掃過第一個任務,喃喃了一句。
    同時果斷選擇了任務三。
    這個任務
    不僅要求他解決孫洛靈的事情,還
    要求他幫助那些受到了校園暴力的學生們。
    如今全國上萬所學校。
    遭受校園暴力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這個任務,絕對是三者之中最難的一個。
    不過
    也正是他想要的。
    保護祖國未來的花朵,順便清除那些「殘枝敗葉」,一聽就很刺激。
    與此同時。
    梓州。
    青嵐的鄰居家裏。
    孫海和袁夏雲正坐在客廳的沙發裏,沉默無言。
    氣氛有些壓抑。
    而房間裏。
    他們的女兒孫洛靈,已經被他們接了回來,這幾天都沒去上學。
    他們擔心
    自己女兒一去學校,又會被那幾個披著人皮的畜生給欺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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