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五年前的真相(2)
字數:3642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贖罪者 !
我不清楚吊墜上的圖案意味著什麽,可我知道,曹榮給我看的這件東西,很可能幫助我洗清冤屈
五年了,過失殺人這個罪名在我身上壓了太久。
以至於,我一度開始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有罪。
這五年線人的生涯,是否就是為了給那個名叫王有為的男人贖罪......
五年前的七月二十二號,從那一天起,我的人生軌跡完全顛覆了。
當時,z警校周邊的城市裏接連發生四起針對七、八歲左右兒童的虐殺案。
凶手作案手法極度變態,在殘忍的勒死受害者之後,甚至還用棍棒以及各種利器淩虐屍體。
當地建市以來,還從未發生過如此瘋狂的連環凶殺案。
所以,消息一經放出,便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省廳各領導高度重視此案,勒令當地刑偵支隊立刻組建專案組,限期半個月內破案。盡早將作案凶手緝拿歸案,不僅是給遇害兒童的父母一個交代,也是給當地千萬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然而,案子偵破起來,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簡單。
首先,凶手作案沒有任何規律而言,沒有踩點,沒有計劃,幾乎都是臨時作案。這增加了作案過程中的隨機性。很多看似行之有效的線索,或許根本就不是凶手遺留下來的。
其次,凶手作案的那段時間,當地正處在梅雨季節。幾次作案前後,都正好趕上了暴雨,這也使得凶案現場的痕跡遭到了嚴重破壞。
單是以上這兩點,就使得警方很難製定出行之有效的抓捕計劃。除了凶手的慣用手是為右手這一條線索之外,警方幾乎一無所獲。
當時的專案組組長姓劉,是個180斤重的胖子。劉胖子曾經在省廳待過,在偵破案件方麵還算是有些手段。
上頭催的緊,當地民眾十分關心案件進展,而殺人的凶手隨時可能再度作案。
熬了一個星期,劉胖子生生瘦了三十斤,可即便如此努力,以劉胖子為首專案組卻也沒能取得絲毫的進展。
若是凶案再度發生,別說是劉胖子,就是整個專案組,估計都得脫衣服走人了。
就是在這樣高壓的條件下,劉胖子找到了我,並拜托我從專業角度分析,為他們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議。
其實,連環殺人案一經發生,我就一直在默默的關注著案件的進展。
為了更好的了解整起案件,我借著和警方的關係,從幾個要好的朋友那裏弄來有關於三起凶案的第一手資料。
當時,正值我人生的最高峰,鋪天蓋地的讚美以及阿諛,使得我忘乎所以。所以,當劉胖子找到我的時候,我幾乎沒有思索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如果時間能夠重來,如果當時沒有那麽著急答應警方的要求,又或者說能夠擺正心態,不要那麽的急功近利。
那麽之後的一切,或許,就不會發生了.....
當我正式介入案件的時候,藏匿在暗處的黑影,也開始了他們的行動.....
通過比對之前的三起案子,我還是順利找出了凶手作案的共通性。
在我看來,凶手之所以將目標設定為的孩子,除了年幼的孩童沒有反抗能力之外,也可能是因為凶手在幼年時受過這方麵的創傷。
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
是指個體經曆、目睹或遭遇到一個或多個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實際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脅之後,所導致的個體延遲出現和持續存在的精神障礙。
我推測,凶手很可能就是ptsd的患者,因為幼年時受過創傷的經曆在近段時間被喚醒了,所以導致其在半個月內,針對十二、三歲的孩童瘋狂作案三起。
一般來說,童年的不幸遭遇,有很大概率是因為家庭因素導致的。
而能把如此暴行施加在孩子的身上,也從側麵反映出凶手沒有同理心,具有反.社會人格,在現實生活中很難獲得滿足與認同,可以算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失敗者。
我和專案組針對上述的分析結論,很快勾勒出凶手的心理側寫,並根據這個側寫,順利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有為!
王有為,男,28歲,身高一米八,體重不足110斤。一年前來到本地一家小賣部打工,現今獨身一人,在當地幾乎沒有什麽朋友。
王有為平日裏十分內向,幾乎不予人說法,據街坊們了解,此人在受到刺激後會表現出嚴重的暴力傾向。曾經有一個小混混來小賣部裏找茬,在言語羞辱了王有為之後,被他打成輕傷。
當晚,負責巡邏的警員根據我給出的心理側寫,在一所小學周圍抓住了準備作案的王有為,並從他的包裏搜出了諸如手帕,繩索等作案工具。
通過比對,無論是手帕,還是繩索,都以被害兒童身上的痕跡相匹配。
被捕時,王有為十分緊張,進了警局沒多久,就坦誠了自己的作案事實。連同四名受害學生的長相,被害時間,以及受淩虐的方式,都招認的一清二楚!
滿以為案件能順利結束了,被捕入獄的王有為也即將被提交司法機關接受審判。
可就在開庭的前一天,王有為突然在媒體見麵會上矢口否認自己作案的事實,並當眾脫掉衣服,表示自己曾經受過警察的刑訊逼供,才不得已承認自己就是犯罪凶手。
其實,警方根本沒有碰過他,王有為身上的傷口,都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然而,連環殺人案在當地早已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所以事情一經發生,在加上媒體的大肆報道,整個專案組,甚至連帶著省廳都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因為第一次的證詞涉嫌刑訊逼供。劉胖子頂著巨大的壓力,對王有為進行了測謊。
然而,測謊的結果竟然顯示王有為並不是凶手,那家夥在凶案發生的時候,都待在家裏,至於那天出現在學校附近,也純屬巧合。
等我找到了劉胖子時,他們已經將王有為從看守所釋放了。
憤怒的我質問劉胖子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時,怎麽能單憑一個測謊結果,就這麽放了王有為。
因為之前的事情,劉胖子對我的態度已然有所改變。
那家夥瞪了我一眼,隨即冷冷開口道:我們已經有了明確的證據,證明王有為絕不可能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