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幹飯人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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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飯人,幹飯魂,到點就要幹飯。
剛才沒留意,現在才發現,已經中午十二點多,又到吃飯的時候。
想到這裏,艾格拿起手機,給馬特打電話,讓他小心點,多查下情報,到底是不是陷阱。
萬一那裏真的是個陷阱呢?
“馬特,是我,艾格,據不可靠消息,今天晚上大概率是一個陷阱,你要不要去查一下。”
“好的,我等你消息。”
雖然不知道是誰給他的提醒,但是也讓艾格引起警惕,不怕一萬,隻怕萬一。
也就是想想,如果真的能把這些妖養出來,自己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
但是,好像真養出來,還可以開個餐館,反正不靠這個混飯吃,自娛自樂也可以。
風卷殘雲一般把桌子上飯菜掃光,他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也許真的可以,反正現在錢還有不少,買點廚具回來試試。
想到就做,在網站上買了高質量的廚具,然後去翻書找怎麽培養廚具妖。
本來以為沒有這個類別,沒想到還真有,不光有還有詳細的培養資料,這些培養資料居然比其他妖怪的還詳細。
不得不說,不愧是大吃貨國的傳承。
其實是因為,對於古代勞動人民來說,廚具是最容易接觸到也是最經常使用的工具,養妖人也不例外,就算每天出去搜集材料,也會帶上廚具,畢竟外出也要做飯吃。
所以時間久了,身邊的廚具慢慢都會變成妖,而這些妖是最容易控製的,不想那些動物妖,都有自己獨立的思想。
因此廚具妖的培養是最成熟,也是最全麵的,當然也是最沒啥用的,隻能幫助主人做做飯之類的。
搞明白培養的方法,艾格就打電話給自己的供貨商,養妖的很多東西都是相同的,自然要找供貨商供貨。
早知道培養廚具妖這麽簡單,這麽便宜,自己幹嘛要養甜夢,花時間花精力,早就可以激活妖種。
粗略的看了看,菜刀成妖隻需要三個月,花費兩千美金,菜鍋成妖久點,需要五到八個月,花費四千五百美金,其他的時間不等,但是花費也不多。
菜刀,菜鍋,案板,鏟子,勺子等等一係列廚具妖,最多花費五萬美金,耗時兩年。
因為是同時培養,其實兩年隻是其中最難的蒸籠的時間,總之一句話,便宜簡單,威力不大。
又是一通折騰下來,他發現這時間過得真快,又要吃晚飯,因為中飯吃的多,他就著中午剩下的菜,隨便吃了點。
“好了,甜夢,以後你想吃什麽,隻要跟這些小弟說一聲就好。”
甜夢看了看他,給了他一個白眼,自己是貓,吃的太油太鹹,是會發胖並且掉毛發的,你想害死我,另找新歡直接說,我可以默默離開。
艾格擼了擼甜夢,今天晚上還得靠她,給她多吃點小魚幹,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一邊看著甜夢吃小魚幹,一邊等著馬特的消息,也不知道他查的怎麽樣,到底是不是陷阱,如果是陷阱,我們還是不要行動。
“咚咚咚!”
二樓有人敲窗,艾格起身上樓,就看到夜魔俠正站在窗戶外麵。
“馬特,你怎麽不從正門進來,難道超級英雄都有翻窗的習慣?”
他自己也是翻窗出去的,居然好意思說別人。
“準備下,我們該出發了。”
“那你查的怎麽樣,是不是陷阱。”
“我們不去就是真的,如果我們去就是陷阱,你說我們去還是不去。”
好家夥,原來是這麽回事,那必須去,懲惡揚善,消滅邪惡是作為正義使者的職責。
“你先走,給我留個地址,我稍後就到。”
也不是沒有正宗的餐館,隻是那些館子需要你有點技巧,比如用方言跟他們說,而不是英語。
隻可惜艾格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都隻會一種方言,那就是越語,越菜太過於清淡,或者太過於鹹,不符合美利堅的口味,也就沒有專門的餐館,其他的方言他又不是很懂,所以也就享受不到正宗的味道。
沒過多久,他就做好飯菜,聞著熟悉的味道,差點眼淚都流下來。
自己穿越過來十幾年的時間,百分之七十的時間裏,吃的還是中餐居多,父母雖然在美利堅生活幾十年,骨子裏還是大吃貨國的根。
所以艾格這輩子也沒吃習慣西餐,隻有父母去世後這段日子,窮的隻能吃快餐,倒是吃了好長一段時間。
但是和寡姐認識之後,雖然不會用她很多錢,但是吃的方麵也算過得去,畢竟她真的很像一個扶弟魔。
“今天就簡單吃點,來個小炒肉絲,紅燒肉太麻煩,就來個米飯白切肉,再炒個西蘭花,番茄蛋湯。”
美利堅有各式各樣的中餐館,但是大部分中餐館已經不是那麽正宗,為了賺錢,全都是變種菜,吃不慣不說,關鍵還難吃。
由於條件的改善,現在的他已經不吃五美金的漢堡可樂套餐,改成自己做飯吃,雖然依然很便宜,但是至少符合自己的胃口。
馬特說要好好查一查,等晚上給他消息,艾格也沒辦法,要啥啥沒有,幹飯第一名。
每天不是漢堡可樂,就是披薩炸薯條,說不上吃吐,那也是艱難度日。
“果然還是大吃貨國的食物最對胃口,明天開始好好練廚藝,要不養隻菜鍋妖吧,還有什麽菜刀妖,鏟子妖,這樣就不用自己做飯。”
你看金並從那天之後就沒派人過來,連靶眼都沒出現,如果自己是主角,靶眼怎麽都會出現跟自己過兩招。
綜上所述,自己隻是個小角色還是得小心,不能太作,這個也和他的經曆有關。
還是和馬特商量一下,小心駛得萬年船,他本事高,又帶有主角光環,打不過還能跑,自己隻是一個小角色,真的把自己作死可就不值得。
古一說他是大氣運者,影響著時間線的存在,可是在他看來,自己還是個小角色,不然為什麽那些大佬沒出來對付自己。
剛穿越過來的時候,以為自己是主角,到處作妖,要不是被寡姐救下,現在估計墳頭草都兩尺高。
“都怪古一,把自己的金手指弄丟了,要是有金手指,自己早就蕪湖起飛,那還用的著苦逼這麽多年,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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