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庸人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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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和一年前我剛在J市拋頭露麵的時候一樣,這些聰明人都對我這種低學曆的輟學混子心懷芥蒂。
    這種事也能怪我嗎?難道在高中就已經將他們未來幾年的知識學了個通透也是我的問題?既然如此的話,我還有必要去大學裏浪費我的青春再次研習一遍已經鎖在腦海中的知識了嗎,起碼對我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畢竟像是案子這種事也不可能每天都能遇到,而像是那種能夠揚名立萬的詭奇案例,我自認我的智慧還是能夠揭秘一二的,但是好巧不巧的,從我入行到現在也快兩年了,算是一件也沒遇上,好在我也算是有著初中生的文憑,寫兩個字當當寫手寫寫評還是綽綽有餘的。
    在二十一世紀二零年代的今天,能跟偵探這個職業死磕的人本就少得可憐了,更何況其中還有占了不知多少比重的狗仔小子,單純就是為富婆富人拍了幾張對象的出軌照片,居然都能被一些不知禮數的混蛋尊稱為“偵探”。
    因為缺乏機遇,理所應當的,我的名氣不冷不熱,隻能算得上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小偵探,不過畢竟還是幫著警局的幾個條子破獲過幾個稍微有點難度的案子,在本地的警員之中,還算能夠說上兩句話,也還算是交到了那麽一兩個還算不錯的警友。
    單這也不是我想追求的,既然想要在偵探這條路上發揚光大,那就必須多跑跑城市,爭取在周圍幾個市內先鞏固一下本人的形象,所以我今天下了個決心,要出差到隔壁的C市找兩件疑難雜案碰一碰,以便在之後不久的赴約裏不那麽被動。
    我...是個庸人
    饒是如此,我相信憑著這列車之外周圍密密麻麻的警員也是能夠很簡單且迅速破獲這場案件,所以我這個時候我又很樂意坐在位置上安安靜靜地看完手上這本《小醜還魂》,靜靜候著這場探案的結束,抓住凶手以後也好讓我盡快趕到C市警員為我安排好的房間。
    一個小時之後,我沉沉放下已經二次(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