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霸總的清純小初戀3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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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比,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更讓你感到開心與喜悅?
我想,我找不出。
那個曾經被丟在孤兒院的孩子,早已長大成人。
喜歡分很多種。
你對我是哪一種?
轉眼二十多年就過去了。
不過,這些都沒關係。
因為,我知道,你是屬於我的,從始至終。
起初,我還會偷偷的想,你有沒有愛過秦鈞?
如果有,那可真是令人妒忌啊。
和秦鈞比起來,你對誰的喜歡更多一些?
如果是他,我真想他從此在世間消失。
後來,我終於明白,你似乎根本就不懂。
不懂,什麽是愛。
我願用一生,讓你明白我有多愛你,下次,可不可以多愛我一分。
——褚寒
壽終正寢之後,墨芩並沒有直接被傳送到下一個世界,而是來到了一處仙境洞府。
竹屋密林,仙霧繚繞,此處靈氣濃鬱,是一處修煉的好所在。
“這是哪兒?我回到原本的世界了嗎?”
墨芩四處瞧了瞧,這裏看著大,望不著邊際,實際她可喲活動的範圍非常有限,她根本就走不竹屋小院。
【沒有,這裏並不屬於任何一方天地,這裏隻屬於我。】
虛幻飄渺,係統的聲音不知從何處傳來,它沒有做過多的解釋。
【你可以在這裏稍作休息,我再送你去下一個世界。】
墨芩沒有拒絕,雖然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趁機修煉一會兒還是挺不錯的。
她就在院中找了個舒服的位置,坐下開始修煉。
這個任務能夠完成,並不代表以後的任務都可以順利完成。
沒有人知道以後會遇到什麽。
她的危機也依然沒有解除,隻有努力修煉,自己掌握主動權,才能萬無一失。
不知道過了多久,係統的聲音響起。
【你該去下個世界了。】
“大小姐,您怎麽能將那個簪子送給二小姐呢?那可是皇後娘娘賞給您的。”
一個丫鬟站在墨芩旁邊,圓潤稚嫩的小臉憤憤不平。
她的聲音甜美嬌俏,像是唱歌的百靈鳥。
即使是抱怨,也不會讓人覺得心生厭煩。
看來原主很喜歡這個小丫頭。
“二小姐也太過分了,每次您有什麽好東西,她都要來搶,就連……”
說到這裏,那丫鬟突然止住了,她看了一眼,坐在石凳上的自家小姐。
悲戚的神情中帶著一絲茫然。
“老爺夫人,也真是的,怎麽這樣偏心!”
墨芩睜開眼,她已經來到了新世界。
她坐在院子裏的石桌前,小院精致漂亮,花圃裏各色的花開得正豔。
繁華茂盛的綠植,卻讓小院有一種淒涼感。
桌上的茶水已經涼透了,淺淡的茶香微不可聞。
現下應當是初春,墨芩覺得有絲絲涼意,不知道原主已經在這裏坐了多久。
那說話的小丫鬟,見自家小姐根本不理她,她也沒在繼續說下去,兀自委屈去了。
小姐性子這樣軟糯,被人欺負了也不知道反抗。
真是愁人。
再過幾個月小姐就要及笈了,希望小姐能嫁個好人家,不用再受這樣的委屈。
春風一吹,花圃裏的嬌花輕輕搖晃,墨芩覺得身上涼意更甚。
墨芩起身往房間走去,留下小丫鬟,“我回房休息片刻。”
“是。”
小丫鬟不疑有他,也沒有跟上去。
之前也是這樣,小姐肯定又回房間偷偷抹眼淚去了。
房間家具,擺設清簡卻不廉價,這是個大戶人家。
正如墨芩所想,原主的身份確實不低。
原主是丞相嫡女,她有個雙胞胎妹妹,叫墨思渺,同時她也是女主。
兩人雖是雙胞胎,卻長得一點都不像,但,不口否認的是,兩人都是極美的。
若非說誰要更美一些,那當然是原主。
也不知道是不是早產的緣故,墨思渺的身體一直都不太好,而原主卻很健康。
因為這個,墨夫人總是更疼愛墨思渺一些。
什麽好東西,都是墨思渺挑剩下了,才輪得到原主。
若是原主得了什麽好東西,隻要是墨思渺看上了,都會被她搶走。
原主心裏很難過,但為了能討父母的歡心,她都一一忍下了。
為了能得到父母的一絲關注,原主努力學習,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世家公子傾慕的對象,小姐們仰慕的榜樣,就連當今皇後都對她讚賞有加。
可,原主的父母依然還是,更疼愛什麽都不如她的妹妹。
喜歡就是這麽虛幻的東西,從來都不是用優秀與否來評判的。
一次,皇上的壽宴,原主本要獻舞一曲,卻不想她的舞裙被毀壞,沒法上台。
恰巧墨思渺也會這舞,原主沒辦法上台,那就讓墨思渺頂替好了。
她上場了,雖不及原主的舞姿,卻也十分出色。
因為這一舞,墨思渺被賜婚六皇子趙子延為正妃。
趙子延是皇貴妃之子,也是位麵男主。
因為墨思渺,丞相一家站隊六皇子。
為了拉攏人馬,原主被嫁給了三十多歲鎮國公做續弦。
鎮國公手握兵權,六皇子早就想拉攏了。
我本以為我可以忍受,我可以知足。
但,我又是那麽貪心,我多麽希望你可以多喜歡我一點,可以愛我一點點。
所幸,你離我那麽近,那麽近。
是那麽的淺薄。
你可以喜歡一朵嬌豔欲滴的花朵,可以喜歡一塊軟糯可口的糕點,可以喜歡一顆璀璨耀眼的寶石。
也,可以輕描淡寫的喜歡一下我。
喜歡但不愛。
你從沒說過愛我。
可,再猛烈的歡喜也有冷卻的那一刻,我漸漸發現,你的喜歡也僅僅隻是喜歡而已。
你說,你也喜歡我時,我幾乎開心到不能自已。
近到我觸手可及,我可以肆無忌憚擁抱你,親吻你,甚至是做一些更過分的事。
你給了我,你所能給予的一切,唯獨沒有像我愛你那樣,深沉又熱烈的愛著我。
既然父母選擇將他丟棄,那肯定是不想他去找的,而他同樣也在心裏丟棄了父母。
他可以將孤兒院撫養他長大的人當作親人,將那些孩子當作兄弟姐妹。
他考上了大學,找了工作,結了婚,有了自己的人生。
他從沒去找過自己的父母。
但,絕不會將拋棄他的人當作親人。
因為,他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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