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乞丐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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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大人,城衛防禦使似乎自上次狼災之後再無候補人選,我考慮將我的一位族弟安排此職,你意下如何?”

    李辰罡問道。

    “敢問是殿下哪一位族弟?”

    翁書明反問道。

    “李棠。”

    大世子直截了當地回道。

    “嘶……”

    翁書明倒吸一口涼氣,這位李棠他確實有幾分耳聞。

    之前他與臨淵王麵談伐蠱結果時,那位極其自負高傲的功勳王爺居然不下四次提到李棠的名字,並且都是褒獎。

    更何況前幾天王府之風波,    他自然也聽說了。

    不過翁書明不在乎什麽愛恨情仇,那種格局太小了,他抓取的核心是——李棠以一劍誅殺六品武師。

    後續有人給他辟謠,說什麽李棠壓根不是一劍殺的。

    是兩劍……

    所謂書生惜英雄,翁書明雖然本人隻是八品武師,徹頭徹尾的凡人。

    但他對於武俠軼聞頗為感興趣,時常接待各路俠士,甚至發表尋俠令,就為了廣為結識俠士。

    雖然也曾上當受騙,    但他樂在其中。

    所以他對於對於李棠的印象介乎好奇與仰慕之間,總而言之,他想先見一麵。

    “此事倒也可以,不過我想親眼一睹棠公子的風采。”

    翁書明說道。

    “好,我去安排。”

    李辰罡一口答應。

    “世子殿下,此事務必拜托了,如今環視四周皆暗潮洶湧,我想保留蓬萊一地之安寧,為此我可做出一切犧牲。”

    翁書明的語氣無比真摯。

    對此,大世子李辰罡點頭表示允諾:“放心吧,翁公,這是大封的蓬萊,也是我們的蓬萊。”

    李辰罡揮手道別,他的身影挺拔偉岸,如玉鬆似華煙。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然而守國者,注定不會是俠。

    另一邊,    烈怒夫看著小乞丐蹲在一處泥潭前,隨後大把大把往自己臉上抹臭泥。

    “你在幹什麽?”

    烈怒夫疑惑道。

    他來到蓬萊這邊聽聞有種珊瑚泥可以敷在臉上美容,但沒聽說臭泥有同樣功效。

    “我是為了自保啊,我又臭又醜,那樣就沒人打我主意了。”

    小乞丐回道。

    跟那幫一輩子沒見過女人的乞丐相處,需要莫大的勇氣和一定程度上的犧牲。

    她親眼見過那幫從出生起都不一定在他們娘親懷裏捂熱過的乞丐,哄搶一塊兒女人月事的布條。

    那時候她還小,到後來她明白了自己可能會遭遇很不好的事。

    於是她特意扮醜,故意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甚至有些時候不得已,還得往褲襠裏揣一把臭泥。

    她必須硬生生地將企圖對自己不軌的男人惡心走,以至於時至今日,小乞丐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模樣。

    如果自己能醜得出奇就好了,就怕自己還長了一副人樣。

    “弄好了嗎?”

    烈怒夫問道。

    這會兒小乞丐頂著一張臭氣熏天的黑臉,就連烈怒夫都在與她保持距離。

    不過他也擔心這是小乞丐的計策,就怕自己躲遠後,小乞丐乘機逃走。

    於是他隻能一隻手捏著鼻子,另一隻手拽著小乞丐的手。

    “哎,    你這毛鬼子真是……”

    小乞丐也無奈。

    “你之前摸的那一把得付我五兩黃金,我那發育挺好的,    平時吃的都長那去了,你可得付錢啊。”

    小乞丐反複叮囑道。

    實際上她完全不知道五兩黃金的具體購買力,就是隨口說個數。

    為什麽不往更大的說呢?因為她不識字也不識數,掰著手指頭數就是她數學計算能力的上限。

    所以她說不出去成百上千的數字,教育水平的高低會限製一個人的野心與,此言不虛。

    順帶一提,就算五兩黃金,也足夠買下一位波濤洶湧的丫鬟,日日夜夜隨意上手把玩。

    “走吧。”

    小乞丐帶路,他們向鎮子的方向走去。

    大約過了兩個時辰,中間翻過一座不算多麽險峻的矮山,終於看見了官道。

    沿著官道走就快了,前麵一個多時辰爬山,後續半個時辰就能看到鎮子。

    期間小乞丐因為出汗,臉上的臭泥掉落了不少,但汗味與臭泥原本的味道加以混合,逐漸變得分外微妙,介乎於腥臭之間,令人難忍作嘔。

    “略——”

    烈怒夫幹嘔著,他之前從未出過如此醜態,那臭味可想而知。

    小鎮的牌匾寫著“翠崗鎮”,完全沒有存在感的小鎮,作為鎮子門口最牌麵的幾棟建築,也顯得十分破舊。

    “這裏是乞丐鎮,大家基本都靠乞討為生。”

    小乞丐說道。

    “田地呢?”

    “有,但水土都不好,種不出莊稼,反倒野草長得旺盛,除不過來。”

    烈怒夫一瞥,田壟之下乃是水田,但水質發黑發臭,與小乞丐臉上那股味道出自同源。

    他又想“略”了。

    “既然此地如此貧困,哪有何乞討的必要。”

    倘若大夥都窮,那第一個餓死的肯定是乞丐。

    相反隻有平均生活水平較為富庶之地,才會有成群結隊的乞丐。

    這也很諷刺,某個側麵看來,乞丐數量就是當地生活水平的標杆。

    可轉念一想,好端端的人不做,跑去當乞丐,這又是被什麽東西逼的呢?

    “你待會要小心點,我那個丐頭,很凶而且生吃過人肉。”

    小乞丐警告道。

    對此,烈怒夫隻是點了點頭,雖說他的真氣依舊幹涸,但此時的他已經擁有一戰之力。

    脖子上掛著的烈日之徽,承載著許多奇跡,若是沒有它,恐怕自己早已經死在沙月國邊疆的沙塵之中。

    進入小鎮之中,此地確實是乞丐窩,到處都是衣裳襤褸的乞丐。

    他們不知從那搞來了酒,所有人醉醺醺的,整條街道彌漫著腐爛的味道。

    “我們的隔壁鎮,非常非常富庶,種什麽長什麽,牲畜養得又大又肥,鎮民各個都很有錢,我們一般去哪行乞。”

    小乞丐說道。

    “隔壁?”

    “沒錯。”

    幾裏地之隔,此鎮如此貧苦人人都是乞丐,隔壁鎮卻人人富庶衣食無憂。

    這是否……

    “說實話,我覺得你們走錯了道路,你們不應該做乞丐。”

    烈怒夫突然說道。

    “那做什麽?”

    “拿起刀劍,賭上頭顱,你們應該落草為寇,不需要隔壁鎮施舍你們,你們要去搶‘回來’。”

    烈怒夫語氣鏗鏘道。

    小乞丐倒是聽懂了,可為什麽是搶“回來”呢?

    隔壁鎮明明不欠他們什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