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失之東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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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淩晨三點,江百麗小心翼翼地扭動門把手,躡手躡腳地走進門,看到洛枳抱膝坐在下鋪的床上,隨身聽屏幕閃著光芒,照亮了她的臉龐。
    “還不睡?”
    “你去哪兒了?”洛枳的聲音完全沒有睡意,“我打你的手機,你一直關機。”
    百麗不好意思地笑,然後慢吞吞地說:“手機沒電了。我……和一個新認識的朋友一起出去玩了。”
    “新認識的朋友?玩到淩晨三點?”洛枳幹脆關掉了隨身聽:“你瘋了吧?!”
    “真的……很投緣。”
    “男生吧?”
    “是男的……不是男生。”
    “……大……叔?”
    “也不是大叔……他今年三十一歲了……他不是壞人。”
    最後一句話讓洛枳翻了個大大的白眼,盡管她知道百麗看不到。
    “下次這種事情小心點兒,你真以為自己小白護體天下無敵啊。”
    百麗咯咯地笑起來:“洛枳,你越來越話多了。你是擔心我才一直等到現在的嗎?”
    洛枳的嘴角彎起來,聲音還是平板的:“我失眠,跟你沒關係。快睡覺吧。”
    百麗洗漱換衣服,折騰了半天終於爬到床上。洛枳沒有猜錯,江百麗有了桃花,一定不可能安分睡著。她在上鋪挺屍五分鍾,突然一個翻身,對下鋪的洛枳小聲說:“你睡了沒?”
    “要自八就趕快。”
    百麗傻乎乎地笑起來:“你知道嗎?其實他是……他是學校今年的讚助商。剛剛也參加那個酒會來著。”
    “哦,那是看到你腦袋上麵的聖母光圈,然後注意到你了?”
    “別胡扯。我們沒有提今天晚上的事情,我覺得他應該沒看到我和他們……”
    “他姓顧吧?”洛枳毫不遲疑地打斷她。
    那麽恭喜你,你的聖母光輝他從頭沐浴到尾。她最終還是忍著沒說。
    “我真沒想到,他後來和你……這男人有宗教情結嗎?”
    洛枳很努力地想要讓自己的語氣平靜點兒—本來男人在會場上鍥而不舍地跟她搭訕已經不可思議了,現在居然又看上了江百麗—她居然真的和江百麗成了雙胞胎姐妹花?
    實在非常傷自尊。
    “你認識他?!”百麗激動地拍著欄杆。
    “你先別管,你跟我說,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江百麗輕輕地躺回到床上,許久沒說話,隻是幽幽地歎了一口氣。
    靠。洛枳在心裏默默地說。
    “如果沒有他,我的鼻涕就要凍成冰錐了。” 江百麗的開場白足以說明,她之前的猶豫不決並非做作,實在是出於少女的羞澀。
    江百麗正在小路上默默地走,邊走邊怨念為什麽沒有帶包麵巾紙出來。止不住的眼淚可以用袖子擦,但是鼻涕怎麽辦?冷風吹在臉上,淚痕雖然很快就幹了,卻使皮膚仿佛黏住了一樣,緊繃繃的,做個表情都困難。
    她正在躊躇到底是不是要拿袖子擦擦鼻涕,突然背後有個男人的聲音傳過來:“同學,麻煩問一下,這條路是通往那個皇家園林的嗎?”
    “什麽皇家園林?這條路肯定不是,你要是不走出學校圍牆,哪條路也到不了頤和園。”她不敢回頭,掛著鼻涕回頭一定不會有好事發生。
    “不是頤和園……聽說你們學校東南有一片挺漂亮的保護建築,原來是皇家園林的,有假山有湖……”
    “那邊。”她伸出左手胡亂一指,仍然不回頭。
    背後的男聲沉寂了一會兒,笑了起來—笑聲倒真是好聽。“你怎麽始終不回頭啊,我該不是撞到無臉鬼了吧。”
    江百麗忍耐得青筋直暴,還是沒了底氣,小心翼翼地問:“那個……你有麵紙嗎?”
    男人走近一步,輕輕地碰了碰她的胳膊。她接過來才看到,是一條淺灰色手帕,質感極好。她猜到價錢一定不菲,雖然logo她不認識,但是好東西摸都摸得出來。
    無論如何,她很絕望。
    “那個……你有沒有……麵紙?我說麵紙,一元錢一包的心相印!這個就不用了……”
    你要麽趕緊滾,要麽給我麵巾紙,我挺不住了!江百麗在心裏哀號,一邊顫巍巍地以一種極為扭曲的姿勢,把手帕朝背後的男人遞過去。
    “沒有。別磨蹭了,手帕送給你了。”
    男人的聲音帶著笑意,雖然有點兒捉弄的意味,但仍是善意的。她狠了狠心,展開手帕,先裝模作樣地抹了抹淚痕,然後極快地擦了鼻涕,努力做到一點兒聲音都沒有,緊接著迅速地把手帕揣進兜裏,回頭朝對方討好地一笑。
    立時僵在那裏。
    橙色路燈下,黑色大衣包裹著的帥氣男子,眉眼間有種穩重豁達的氣質,正朝她綻開一臉洞悉一切、促狹又善良的笑容。
    江百麗突然想起很久之前那輛把小混混兒都趕跑的黑色轎車,和那個裝酷的少年。也是這樣的橙色路燈,也是在她狼狽的時候,也是這樣的黑色身影。她哇地哭出來,蹲在地上抱住雙腿。這次,真的是無法收場。
    她不是聖母也不是複仇女神。她隻是普通的江百麗,普通到那個男孩子對她說“分手吧”的時候,她既沒有辦法淡然地掉頭走開,也沒有能力帥氣地揚手甩一巴掌解氣。想要高姿態一點兒,最終還是沒出息地濕了眼眶,問他為什麽。他不提陳墨涵,隻說對不起,隻說沒有為什麽。而她偏偏隻執著於一個問題,為什麽。
    他無奈道:“你真想知道,我現在就給你編一個好了。”
    連理由都不肯給一個。
    那個男人蹲到她身邊輕輕地拍著她的肩膀,帶著無可奈何的口吻說:“不就是擦鼻涕嗎?一點兒都不丟臉。”
    “我被甩了,”她哽咽著說,“我也不知道到底哪個更丟臉。其實最丟臉的好像是,全世界都知道我特別愛他。”
    他就這樣溫柔地拍著她,溫柔地說:“全世界知道什麽啊?一天隻有二十四小時,沒有人願意分神來看你。所以你也不要把自己的時間都用在看你前男友身上。”
    他陪她慢慢地走著。江百麗很不好意思地把那條擦過鼻涕的手帕又掏出來用,但是這次沒有回避他。
    “你是誰?”她的鼻子堵了,發出的聲音像感冒了一樣。
    “我叫顧止燁,是你們學生會今年的讚助商派出的代表,來參加今天晚上的酒會的。”
    “我叫江百麗,”她高興地說,“現在讀大二,在經濟學院。剛才我也在那個酒會裏麵啊。”
    “那太好了,能不能陪我找回剛才開酒會的地方?我的車停在那兒。我覺得氣氛無聊,自己出來逛的,結果迷路了,你們學校的路七拐八拐的讓人糊塗。還好碰到你。”
    她笑著說“沒問題”。他的車停在交流中心的大樓後院。她看著他走向一輛奧迪。她分不清什麽a6a8的,她隻知道那是四個圈,隻知道那是戈壁出現在她眼前時坐的車。該死的眼淚,手帕已經被她團得皺巴巴的了。
    他打開車門的時候抬手看了一眼表,說:“你要是不想回去,反正距離新年還有差不多三小時呢,我們一起去喝一杯好不好?”
    江百麗想對洛枳發誓,她當時的確是考慮了一下的—可是他笑得像個大男孩,舉起雙手投降一般對她說:“我不是壞人,也不是怪叔叔。”
    她立刻堅定地點了點頭,生怕點頭點得晚人家說她矯情。
    其實她去的並不是酒吧。他突然改變了主意,說酒吧太亂了不適合她,問她有沒有什麽想去的地方。她想了半天才說,你看哈根達斯怎麽樣?說完又覺得大冬天的自己怎麽這麽犯二,恨不得把舌頭咬下來。她希望他否決,又怕他笑她。
    沒想到,顧止燁毫不在意地笑笑說,走吧。
    走吧。
    百麗很感激他的態度。戈壁總是對她冷嘲熱諷的,好像她說什麽都不對。所以,她覺得顧止燁說“走吧”的時候簡直太淡定、太男人了。其實她也不知道應該跟他聊什麽,隻是在他麵前她很安心,他比她大很多,早就褪去了戈壁他們那樣的男孩子身上的焦躁和尖銳,懂得分辨紳士和軟弱、霸氣和裝酷之間的區別。
    “平常除了學習之外,都喜歡做什麽?”
    百麗努力地想了一下自己能稱得上業餘愛好的行為,得到的結論很沮喪:“在線看小說,bbs潛水,看韓劇,我還喜歡上天涯八卦……”
    沒想到,顧止燁並沒有笑,反而繼續津津有味地問:“喜歡看什麽小說?”
    百麗更窘迫,她很希望自己能喜歡上點兒什麽xx流派的代表作,或者xx屆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早期作品一類的。和這樣一個溫文的男人麵對麵坐著,是應該談論一下這種話題的吧?但是,她還是決定說實話。
    “言情小說。尤其是台灣的早期小言。”
    當初一直在陳墨涵麵前掩藏著怕為她所不屑的那句話,終於還是光明正大地講了出來。說了又怎樣,她想,有品位沒品位難道是你說了算?
    她以為他會滿臉迷惑地問她那是什麽,沒想到,他皺著眉頭苦惱地長歎一口氣。
    “就是那種小開本的言情小說吧?封麵花花綠綠的?”
    她點頭。
    “我也覺得挺好玩的,怎麽辦,你會不會笑話我?一個三十一歲的大男人?”
    他愁眉苦臉的樣子誇張得好像演戲,卻很可愛。百麗啞口無言了半天,隻能輕輕地說:“其實……你喜歡看這個,是有點兒變態……”
    她的坦白逗得他一笑。
    “我大學時有個女朋友很喜歡這些東西。我一直懷疑這種口袋書有什麽讓人著迷的,看封麵就覺得頭疼。那時候我工作壓力很大,別人聽起來是家族企業,好像我是個闊少,隻需要到夜店燒錢就行了—甚至連我當時的女友也這樣想。其實,煩心事很多,錢再多也不是我的,而我父親對我要求非常高,其他幾個叔叔也都在爭……”他停下來,喝了一口水,看向她。
    “跑題了,說這些幹什麽?總之,我那個小女友總是傻乎乎的,捧本書窩在沙發角落,一會兒哭一會兒笑的。她一點兒都不漂亮,身材也是胖胖的,但是我很喜歡她的單純天真。隻不過,久而久之,這種單純讓我覺得是在養女兒,她絲毫沒有去工作或者成長起來的打算,隻想靠著我這棵樹。何況那時候我也沒錢,連棵樹都不是。我累了。
    “後來分手了。她有二十幾本書落在我家。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說的什麽台灣小言。很久之後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她—那時候我接觸的女人都是……不說也罷。總之我很懷念她,所以就隨便拿起一本書來看。書其實挺有意思的,沒那麽多鉤心鬥角,比現實生活誇張了許多,的確也就哄哄女孩子。不過更重要的是,我在那裏看到了我那個普通又單純的小女朋友。”
    百麗長長地歎了一口氣:“對不起,我不會安慰別人。”
    “幹嗎要安慰我?”他笑,目光放遠,整個人沉浸在回憶中。
    百麗笑起來:“要是我室友在就好了,她特別毒舌,不過說話挺有道理的,雖然冷了點兒,但是是好心人。”
    “你室友?”
    “嗯,其實今天晚上,她是陪我去參加的酒會。我本來是去砸前男友的場子的。”
    她的後半句讓他笑噴了出來:“砸你們學生會的場子?好歹我也是讚助商之一啊,後來你砸了沒?”
    “沒有。”她搖搖頭。
    那時候她還不知道自己竟然無心導演了一出借刀殺人,最後成功地砸了場子。
    “我以前是典型的沒大腦,隻會三板斧——哭,鬧,說分手。今天……洛枳說我終於學得聰明點兒了,但是我不喜歡這樣。我覺得我變了。”
    百麗咧嘴想笑,可嘴角是向下的,她及時收住。她在會場外漫無目的地晃蕩了半小時,一直在告訴自己,愛情不是無私奉獻嗎,不是成全嗎,不是隻要他過得好就好嗎,那她又何必這樣?即使他學生會的“仕途”有她陪著往上爬,但是那段灰頭土臉的日子過去了,站在頂峰一覽眾山小跟他並肩的不該是麵黃肌瘦、姿色平庸的糟糠妻—你看你看,會場中那一對璧人,她幹什麽討債一樣耿耿於懷?她是不是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有點兒恨。她覺得已經被掏空了。她已經給了他一切,想要再白手起家,已經不可能了。
    然後她就遇到了劉靜—劉靜怎麽會放過這樣一個打擊她的機會?戈壁利用過劉靜,江百麗在又哭又鬧之後得到了戈壁的賠罪和回心轉意,而曖昧過的劉靜在學生會拉票結束之後就被戈壁當作棄子了。麵對咄咄逼人又不冷靜的劉靜,江百麗有生以來第一次有了智商。她裝作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成功地把火力引向了會場中的陳墨涵,但是在最後仍然輕輕地對她說:“我可跟你不一樣,即使和他新女友相比,他還是更心疼我的,誰讓我對他那麽好?”
    劉靜終於怒了。江百麗沒有猜錯,劉靜想要利用自己來打擊陳墨涵,既讓百麗難堪,又讓陳墨涵沒麵子—學生會誰不認識戈壁和江百麗?戈壁還是要往上爬的,而劉靜已經漸漸被邊緣化,一個大二的副部長,別人不在乎她,她自然也不在乎別人,鬧一場又怎樣?
    江百麗要的恰恰就是這樣的場麵。她要所有人知道戈壁辜負她,也要所有人—包括戈壁在內,都知道她江百麗曾經對戈壁全心全意,如今仍然以德報怨。她的這番行為,旁人看起來固然覺得愚不可及,但是論同情分,一定飆高。
    最最重要的是,她最終的砝碼是,她相信,戈壁還有良心,戈壁也不是完全不愛她。
    即使不愛,她陪他走過的時光,也沒有通通喂了狗。
    “後來……後來留了聯係方式,他送我回來的。”
    “心裏很爽吧。”洛枳懶洋洋地說。
    “在路上撿了一個新朋友,這麽投緣,我當然……”
    “喂,三十一歲正是有魅力的時候,既青春又成熟,溫柔多金,帥氣體貼,你居然用‘新朋友’來概括,真能扯。”
    “別鬧了。對了,他還說下次叫上你一起吃飯呢。”
    算了吧。洛枳想起晚上跟她的耳機過不去的男人,就頭皮發麻。
    “其實……如果他真的不錯的話,我覺得你……”洛枳遲疑地開口,卻落不下結尾。
    上鋪的百麗對洛枳的省略號良久不言,最後重重地翻了個身。
    “他是個好人。可是我愛戈壁。”
    洛枳語塞,第一次覺得江百麗酸不溜丟的愛情宣言讓她沒有嘲諷的勇氣。
    江百麗剛剛在水房裏細心輕柔地洗幹淨了那張灰色的手帕,把它掛在床邊的欄杆上,洗衣粉的清香悠悠傳到枕邊。這兩個人都曾經在路燈下站著,同樣的場景,並不能同樣心動。世界上的確是有“非你不可”這種事情的,即使把所有的男人都拉到橙色路燈下擺同一個pose,她也隻愛一個不知道好在哪兒的戈壁。
    “對了,洛枳,那個盛淮南……”
    百麗開口,遲遲沒有聽到回音,有些詫異,探出頭去看向下鋪。洛枳正在翻手機,屏幕的白光映照到她的臉上,毫無表情。
    隔了很久,洛枳才輕輕地開口說:“睡吧。”
    窗外又飄起清雪。她們都以為對方已經入睡,卻在淚眼模糊的那一刻聽到另一聲啜泣。
    序 他們問,後來呢
    dear diary:
    我曾經給tiffany和jake念過一個安徒生寫的童話。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皇帝。傳說他領地內有一隻比一切都美妙的夜鶯,可他竟從不知曉。一群仆從曆盡千辛萬苦將夜鶯捉來,將傳說變成現實,夜鶯的歌聲風靡全國。然而鄰國進貢的一隻機械仿製品,因為曲調流暢、易於模仿,身上又鑲滿了珠寶玉石,很快就取代了夜鶯的地位。夜鶯在大家對仿製品的膜拜和圍觀時,翩然而去。
    我念到這裏,兩個孩子滿臉悵然,不停地問:“就這樣嗎?就沒了嗎?後來呢?後來呢?”
    後來呢?後來大家忘記了夜鶯。後來仿製品發生故障,修理,又故障。後來皇帝病危,所有人都在談論他的死期和未來的新帝,隻留他一個人在病榻上,看著月光下的死神一步步走近。這時候他聽見了夜鶯的歌聲,在窗外,一如當初般美好,流瀉的旋律不是仿製品的匠氣可以捕捉模仿的。死神請求夜鶯繼續唱下去,為此貢獻了自己的王冠和鐮刀,因此無法再收割皇帝的生命。
    我知道兩個孩子在期待什麽。他們期待國王重新認識到夜鶯的可貴,期待夜鶯像夜晚的王者一樣歸來,期待短視淺薄的臣民在夜鶯麵前垂下頭,羞愧於自己當初令明珠蒙塵。
    然而,故事的後來並不總能讓他們如願。
    夜鶯打消了皇帝要砸碎冒牌貨的念頭。它說自己會在想來看看皇帝的時候,棲在黃昏的樹枝上,歌唱那些美滿幸福的,也歌唱那些受苦受難的。它歌唱善,也歌唱惡。它將停留在窮苦的漁夫身旁,飛向遠離皇帝和皇宮的每個人身邊去。
    它說:“相比皇冠,我更愛您的心。”
    “不過,我想請求您答應我一件事:請您不要告訴任何人,說您有一隻會把什麽事情都講給您聽的小鳥。隻有這樣,一切才會美好。”
    於是夜鶯飛走了。
    而皇帝站起身,對那些進門查看自己死狀的侍從說:“早安。”
    我知道這個故事對tiffany他們來說,遠沒有快意恩仇的故事好聽。也許很久之後,他們長大了,當過國王,也當過夜鶯,才會明白,旁觀者眼中的團圓,未必是戲中人願意承受的。
    有時候最美好的故事就是無人知曉的黃昏裏,樹梢上婉轉的低語。
    那是我給他們講的最後一個故事。他們家那時已經辭退了司機,工作結束後,我獨自乘地鐵回學校。在黑暗的地道裏,白色的鐵皮世界隨著軌道搖晃,我看著冷清的車廂中僅有的幾個乘客,揣摩他們那張麵孔背後的故事。
    也許僵硬的表情下潛藏著對一個人的思念;也許一邊看報紙一邊腹誹不給錢的加班;也許九死一生,終於與過去揮手道別,過上了普通人汲汲營營的生活。
    我們都是一樣的人。庸庸碌碌,看上去不配擁有出眾的故事;被生活撮成一堆,甚至無法分辨出幾許不同。
    然而我們都知道自己那個獨一無二的秘密。概括起來,是幾句雷同的話;鋪展開來,卻有千差萬別的紋路與質地。它像一個胎記,凝結在衣服下麵,平常你不會刻意想起,卻總在獨自一人的私密時刻,脫衣,洗澡,低下頭,忽然望見。
    秘密讓每個人變得不一樣。
    所以夜鶯的歌,不必唱給殿堂。
    如果有一天,輪到我來把秘密講成故事。
    我想說的故事叫作“我喜歡過一個人”。
    這句話也許讓很多人唏噓。
    而他們真正想聽到的是,後來,我們有沒有在一起。
    如果我說,後來我們在一起,然後吵架,然後分開,然後又在一起,後來分別有外遇,後來因為買房子的事情互相猜忌,後來領了證,後來婆媳大戰。
    如果我說,後來我表白了,對方卻沒有理會,然後我們反目成仇,然後我們冰釋前嫌,各自幸福了。
    當然,我是瞎編的。我的故事裏沒有那麽多現實到逃無可逃的後來。故事講得好的人,總是知道在哪裏結尾,裁剪冗餘,留下最好的。
    直至故步自封,退而結繭。
    這樣,我的秘密就美不勝收。它叫作暗戀,叫作青春,叫作遺憾,叫作見好就收,叫作不老的少年。
    可我不是那樣的人。
    很多人都愛過一些自己得不到的人,又或許因為得不到才愛。
    而我要的並不是美麗的遺憾。
    我原來並不知道我是個這樣勇敢的人。
    後來呢?
    後來,每個黃昏,夜鶯落在窗外的樹梢上。
    這麽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來竟是這些,而不是那個人。
    ——摘自洛枳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