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試婚合同,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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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把將試婚合同搶過,仔細的看了起來。這合同足足有十條,可完全就是不公平條約啊。
    第一,試婚期間,男女雙方需要住在同一屋簷下。
    第二,試婚期間,女方需要無條件的幫助男方洗衣做飯收拾家務。
    第三,男女雙方不得幹涉對方工作上的事情。
    第四,女方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可在試婚期間與第三方異性來往頻繁或曖昧,發生戀愛行為或者性行為。
    第五,因試婚為女方需求,所以女方不得隨意終止試婚過程。
    第六,女方不得帶朋友回家聚會,吵鬧,男方好靜。
    第七,女方請尊重男方的個人隱私,男方不想說的,不能問。
    第八,男方需肩負起養家糊口的超級重任。
    第九,女方可以隨意刷男方的卡,但不能用在第三方異性身上。
    第十,如果女方想要與男方發生性行為,男方必須隨時進行,不得延誤。
    後麵按了兩個手印,一個是她的,另一個可想而知了。
    “這個……這個絕對不可能是我按的。這完全就是坑死我自己不償命的節奏嗎。再說了,這不平等啊,憑什麽隻規定女方不許這樣不許那樣的。男方就沒有義務了嗎?”
    邵昀霆勾唇淺笑:“試婚是你方要求的。”
    隻這麽一句話,就可以秒殺掉她所有的顧慮。
    都說喝醉酒的人像是神經病,難道她就是這一掛的?
    “可是……我還是學生呢。我不能跟你共居的。”
    “現在大學生都能結婚生子了。”
    林小月嘟嘴:“那……我有房子的,我不用非得住在你這裏吧。總不能讓我的房子空著,是不是?”
    的確,她有房子的,郝臣哥哥留給了她一套已經付完全款的兩室一廳的房子。那是她全部的財產了。
    “正好,我這房子房租快到期了。我搬去你那裏。我這個人做事一向比較認真。試婚嗎,就要真誠點。不然怎麽能試出對方人品好壞,你說呢。”
    林小月臉真的黑了。
    她是瘋了才招惹了這樣的男人吧。
    可是等等……
    “吭。”她掐腰忽然一本正經了起來。
    “大叔,你連套房子都沒有啊。怪不得你這麽大歲數了還沒有娶上媳婦呢。現在的女孩兒都多現實啊。我也一樣,我要跟有車有房的男人結婚。所以我們不用試了,我們不合適。”
    “第五條。”
    邵昀霆不說其她。
    林小月拿起合同一看,臉更黑了。
    “給我收拾東西吧,我下午搬去你那裏。”
    他說著在桌上放了一張卡:“這卡裏的錢是我們的生活費。還有,林小月,你記住了,我叫邵昀霆,不叫小韜。如果你下次再在我麵前叫我小韜。我就按照合同第十條辦了你。”
    邵昀霆說完就轉身走了。
    林小月連忙低頭看了看合同第十條。這個大叔真不要臉。
    等等,他怎麽知道她叫林小月的?
    難道昨晚喝斷片兒忘記的不是隻有簽了合同這一節兒?
    邵昀霆出了家門口後就給許特助打了電話。
    “給你一天的時間,調查一下陽光孤兒院的林小月。”
    他仰頭看了看頭頂陰鬱的天空。
    今天天氣真是不錯,連帶的心情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