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律師函真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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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辯,繼續狡辯,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之前點的外賣根本沒有這麽辣!你這一次明顯就是故意的,現在居然還打死不承認,你他媽的到底是不是人?你知不知道我兒子他才六歲!!】
那邊氣急敗壞。
【我不是人?你搞清楚這是我點的外賣我喜歡放多辣都可以,之前沒放是因為都有辣椒包我可以回來自己放!打包的火鍋有辣椒包嗎?還有,現在聽你說這番話很明顯你是知道你兒子偷拿別人外賣,還別說六歲的賊確實有點小,那要不我祝願他沒成年就吃牢飯?】
蘇凡冷嘲熱諷的開口道。
對方還想繼續釣魚?
隻可惜,這波釣不但釣不成還得把自己整水裏去。
畢竟他可不想以後點外賣都要照顧賊的口味!
那樣社會就真亂套了。
再者,蘇凡有個疑惑,正常來說六歲的孩子剛上一年級,放學大概率是有家長接,然而每次接孩子放學回家在小區大門口都偷外賣,這家長眼瞎?
百分百是對方縱容孩子偷的,甚至大膽點就是家長偷的也不一定!
【騎上我心愛……】
【都!】
【打你m的電話,sb!滾!】
【已加入黑名單!】
或許聽到自己這話,對方惱火釣魚未成功甚至覺得自己憋屈了,氣不過又打電話了過來想跟他蘇凡對線。
但蘇凡有這閑工夫跟你玩?
他直接給對方掛掉了。
並且友好的問候了對方一聲。
緊接著直接拉黑。
至於為什麽不是刪除好友。
因為證據他還得留不是。
畢竟這人可親口承認了自己那做賊的兒子偷了他四次外賣,難得啊。
偷雞不成反蝕把米講的就是這樣的大聰明家長吧。
醫院那頭。
那位家長看到自己的電話被拉黑,那可直接氣炸了。
他當即用自己妻子的手機添加了蘇凡的微信。
並在添加好友那一行留言威脅,如果不來醫院就等著律師函吧!
蘇凡看到這一條留言,直接拒絕了對方。
我特麽一個在律所打工的我不知道律師函是個什麽玩意?
那就是一張廢紙!
就好比二哈,擱著屏幕對你叫喚呢。
然而也就是聲音吵了點,根本對你一點實質性的作用都沒有,該幹嘛就幹嘛。
要你真是條漢子你就去法院告,讓法院給他蘇凡發傳票!
期間對方還通過物業找到了他的電話號碼。
當然,聽到對方的話他直接就掛斷拉黑一套走了。
晚上十點。
蘇凡成功將論文發給了滅絕師太。
依舊是次日一早,對方表示小論文通過。
並且看在他提前完成的份上,對方表示後邊的交給她操作就行。
聽到這蘇凡鬆了一口氣。
總算是通過了,而且還不用自己投稿。
無事一身輕啊。
這波就等著學校發的優秀畢業生和優秀畢業論文了。
他也算完成了老媽一個心願。
畢竟小地方嘛,父母親平時引以為傲以及談資大多數也是自己的子女之類的,時長會跟這個比較跟那個比較,把證書拿到對方也有麵子一些。
蘇凡伸了個懶腰。
隨後換了一身衣服準備出去吃大餐。
“都都都……”
忽然就在這一刻,蘇凡的手機響了。
又是一個陌生電話。
“喂,你好?”
蘇凡接起電話。
“您好蘇凡先生,我是春江焦點的記者藍冰冰,我們想對您進行一個專訪,您看您有時間不?”
蘇凡近段時間可是網絡熱門人物了。
特別是在春江區本地論壇,那可是有很多關於對方談論。
畢竟他幹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是送占車位還滿嘴噴糞甚至報警最後還在網上造謠企圖用輿論壓力攻擊蘇凡與警方的悍婦錢雯進去,判了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
從那以後,關於占車位的事情少了很多。
哪怕真有人占了車位,挪車的時候也是客客氣氣的。
春江區乃至整個春江市甚至全國的風氣都有所改善。
第二個是見義勇為的同時還反擊隔岸觀火添油加醋造謠吃人血饅頭的鍵盤俠許晴,讓對方身敗名裂一曲鐵窗淚。
《極靈混沌決》
就在這兩天,她發現蘇凡還接觸了一起高空拋物電梯尿尿的熊孩子桉件。
最後用非常規的方法對付這一家人,最後不但沒有被記恨而且還收獲了對方的道謝。
網上對此一片好評。
可以說對方已經算春江區的標杆人物了。
所以她們今天打算對對方進行一個專訪。
“不好意思,我還是個學生,學業為重暫時沒時間來著。”
蘇凡禮貌的拒絕了對方。
采訪什麽的以後畢業再說吧。
現在他精力有限。
自己這個別人家的孩子還沒畢業呢,學校甚至都還有課要上。
隻要答應了一家媒體,搞不好後邊還會有更多的媒體。
出名固然好。
畢竟有很多小錢錢。
但他還得拿畢業證。
那是父母和全家的期待。
他不想做一個畢不了業的‘別人家’孩子。
畢竟學習優秀這玩意他想一直保持下去。
就這樣他掛斷了電話。
晚上跟小忠、沉藥、還有阿偉三個舍友約了頓火鍋。
雖然此時是九二月份,但畢竟是大四了。
臨近畢業。
一陣感慨啊。
聊著聊著就聊到考研、保研這件事上了。
三人一致決定,社會太殘忍,他們還想要待在學校裏當個溫室裏的花朵。
並且發誓本科找不到女朋友一定要在研究生找個女朋友!
對於這個,蘇凡表示他要在社會上衝鋒陷陣!!
至於保研。
他瘋了才保研!
滅絕師太整他整得那麽慘。
自己要是保研,那玩意落在對方手上還要不要活了?
酒足飯飽,四人在寢室睡了一天。
周日蘇凡回到了家。
“快遞?”
剛到小區沒多久蘇凡接到了郵政小哥的電話。
“律師函?”
當他看到是律師函的時候其實是有些驚訝地。
因為他實在是沒有想到對方居然真的會給自己發律師函。
關鍵對方是怎麽有這個臉的。
他兒子可是偷了自己的外賣啊。
瞅了一眼,蘇凡丟到了一邊。
之前他就說了,這玩意沒什麽用。
這就好比讀書的時候同班同學給你塞了一張紙條。
告訴你,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今晚就要揍你滿地找牙!
然而你比對方還強壯。
你怕這一張廢紙條?
有本事就直接讓法院給他發傳票。
那東西才是硬核玩意。
還是用剛剛的例子舉例。
傳票就相當於對方真已經帶了人來堵你,揍你,如果你沒有能力反擊就真滿地找牙。
然而現在他證據可齊全著呢,要真告,他給你玩一個反手刑事立桉的操作。
他那天計算了一下,自己丟失的外賣已經達到了四百多元。
原則上這個如果是單次的涉桉金額的話是不能立桉的。
因為金額太小。
但因為對方偷竊的次數多。
這就可以立桉了。
現在這個社會,留桉底將來會有很多的限製,甚至對人生影響都不好,所以隻要你敢來,他一點都不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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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唉,今天寫了好多,總刪掉的也很多。唉,因為不滿意,折騰了好久才算勉強滿意,求個票吧,今天票少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