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幫我化個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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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促跟秦箏共同飽餐一頓之後,很快就回秦箏所住的客房投入了學習狀態裏。
    同一平行時間,常樂卻在自己的房間裏做著俯臥撐。
    在簡單吃過早餐以後,由於外麵下著雨的緣故,常樂並沒有出門。
    他選擇了在自己房間內健身,主要還是因為閑得沒事幹。
    “兒子啊,我幫你跟倉庫那邊說了,你晚上就別去白塔夜市送貨了。再說了,我看天氣預報顯示這雨到晚上都不一定停,那些人估計今晚也不想去夜市擺攤了。”
    常歌貼心的為常樂安排好了一切,以便今晚這場晚餐能夠順利進行。
    今天是星期六,常樂的父母都在家。
    就連常歌也推掉了本來安排好的交際應酬,可以說對於今晚與林初墨的共進晚餐,常樂的父母都十分重視。
    常樂和唐促秦箏不同,他當然不在乎下周就要到來的期末考試,應該說他對於即將到來的暑假生活充滿期待。
    隻是目前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處理,那就是他已經邀請了林初墨來自己家裏吃晚飯,林初墨也已經答應了,當然是以朋友的身份。
    事實上異性朋友到家裏吃晚飯,得到的待遇就是跟同性朋友不一樣。
    青春期的異性關係往往撲朔迷離,除了那些明戀暗戀三角戀以外,戀愛的萌芽階段,往往更加容易決定兩個人的未來走向。
    常樂不是那種會吊著別人的渣男,問題是他之前確實當麵拒絕了林初墨的告白。
    現在林初墨也知道常樂喜歡的人其實是陳晴柔,可林初墨對於常樂的態度並沒有什麽改變。
    更何況現在林初墨馬上就要來他家吃晚飯了,這一來二去更說不清楚了。
    常樂邀請林初墨來家裏吃晚飯的事情連唐促都還不知道,可想而知常樂對此有多糾結了。
    在原地做了五十個俯臥撐以後,常樂起身走到窗邊,看著窗外的綿綿細雨逐漸變密,心裏覺得有些不安。
    常樂知道,林初墨一定會來。
    別說隻不過是下大雨,就是刀山火海她也一定會毫不猶豫奔向自己,隻因為她是那個林初墨。
    如果當初常樂在實驗樓跟陳晴柔學口琴時,林初墨沒有在陳晴柔離開之後接替了教常樂學口琴的任務,或許常樂還能在今天吃完晚飯後,找個機會跟林初墨說清楚。
    可現在,他好像有點說不出口了。
    他心裏知道他喜歡的人是陳晴柔,但卻總覺得他心裏不隻有陳晴柔了。
    畢竟陳晴柔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音樂天才,大概率是不會出現在他每天送貨的白塔夜市裏的。
    今天是周六,銀行不上班,常樂的媽媽李宇清在家裏為晚上的豐盛晚餐提前做準備。
    在正式烹飪晚餐之前,李宇清借著休息日,在家裏四處打掃著,以便這個幹淨的家能夠給即將到來的林初墨留下個好印象。
    在清潔地板時,李宇清偶然從常樂的房間門口瞥見了常樂正站在窗邊看窗外大雨的身影,常樂雖然才上高二,身高已經達到一米八了,比常歌和李宇清都要高出很多。
    雖然常樂平時學習成績不好,但他的父母並不計較這些,隻以兒子開心快樂成長為主。
    哪怕常樂在班級裏的考試排名次次和天幺九離得不遠,但他依然是爸媽對其他人提起時,他們口中的那個寶貝兒子。
    李宇清是從常歌口中聽到林初墨這個名字的。
    那天常歌在染千秋餐廳吃完飯回到家以後,他跟李宇清簡單描述了一番在染千秋餐廳裏,偶遇常樂和他的同學們時的場景。
    李宇清的想法是,既然常樂已經拒絕了林初墨的告白,哪怕是出於避嫌,怎麽著也不應該還坐在一張桌上吃飯,肯定會覺得有些尷尬。
    所以既然他們還能在放學後坐在一張桌上吃飯,就證明目前他們兩個還不算是徹底沒戲。
    再加上常歌收到了林初墨送給他的會員卡,常歌又大肆渲染了一番當時林初墨極具魄力的發言,所以最後就促成了常樂的父母對林初墨的印象都十分良好的結果。
    哪怕李宇清甚至還沒見過林初墨,可她已經對這個勇敢的女孩子充滿期待了。
    直到現在為止,身為母親的李宇清都沒有跟常樂單獨就林初墨的問題聊一聊。
    原本李宇清是想著等晚上跟林初墨見個麵稍微了解一番之後,再以母親的身份跟兒子好好聊聊。
    隻是現在看來,這個時間或許得提前了。
    “常樂,幹嘛呢。”
    突然出現在常樂身後的李宇清一開口就嚇了他一跳。
    隻是常樂很快就看到了李宇清手中的拖布,他便像往常一樣想要把它接過來。
    “媽,給我吧,我幫你整。”
    “不用,我自己來。你那個小女同學不是晚上就要來家裏吃飯了嗎,我看你怎麽一副好像不太開心的樣子啊。”
    李宇清原本是想要用小女朋友來形容林初墨的,隻是她看到常樂的表情有些不太對勁,這才改成了小女同學。
    “沒啊,我就是覺得我跟她又不是那種關係。這樣叫人家來家裏吃飯,又不想跟人家談戀愛,就覺得有點那個……”
    常樂支支吾吾地說道,他還是第一次跟媽媽聊起戀愛話題。
    李宇清伸手拍了拍常樂的肩膀,表情欣慰。
    “你能這麽想很好,這至少證明你是個負責任的好孩子。那媽問你,你覺得你邀請那個叫林初墨的女孩子來家裏吃飯,她會覺得開心嗎?”
    常樂微微一愣,旋即點了點頭。
    “她……她應該會感到很開心的。”
    “人家喜歡你,是你的福氣。你就算不喜歡人家,也至少不要讓人家傷心。”
    “你別有太大心理壓力,我和你爸隻是想請人家吃個飯,也不是什麽名貴大餐,就是我做的家常菜而已。你們就算談不成戀愛,最起碼不還是朋友麽,你說對吧。”
    其實在現代社會,很難想象父母不僅不反對高中生兒子談戀愛,還帶有些許支持態度。
    顯然,常樂的父母就是如此開明。
    高中生最重要的當然是學習,但在學習成績之上,常歌和李宇清更願意把兒子的快樂放在第一梯隊裏。
    常歌是沉城最大的酒水經銷商,李宇清是銀行裏的部門經理,常樂的家庭條件可以說是極其優秀了。
    常樂其實不用為未來擔憂,生活也沒有太大壓力。
    甚至他能主動提出去白塔夜市幫忙送貨,對於常歌和李宇清來說都是很值得高興的事情。
    否則的話以常歌的實力,不可能連雇個送貨工人的錢都沒有,還得靠剝削自己兒子的勞動力。
    與此同時,林初墨從自己的房間衝進了客廳,站在了正在敷麵膜吃瓜子的媽媽麵前,用身體擋住了她媽看電視的視線。
    “媽,幫我化個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