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查探

字數:4402   加入書籤

A+A-




    “搶走我珠寶的家夥,竟然是來自貪狼幫,嘖嘖,難道是之前我殺死那幾個盜賊,被他們知道了?”
    李牧站在巨鷹背上,看著遠處撲麵而來的巍峨群山,心中念頭急轉:“不然的話,滿街買賣人,那麽多店鋪,為什麽偏找我一家店鋪來搶?”
    相比現代社會的束手束腳,這大殷朝的世界,更適合他在的性情和行事方式。
    生性暴躁愛殺人。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鮮衣怒馬,揮劍行文,這才是李牧想要的生活。
    他心中一直被現代社會束縛的豪俠心性,來到這大殷朝之後,便漸漸的蘇醒了過來。
    “老子生在那個李家村,
    清河縣內倒是有不少貪狼幫眾,但殺死幾個嘍囉,除了引起貪狼幫的警覺外,並沒有什麽意義。
    還有就是,現代社會與大殷朝的時間流速相差太大,一些李牧本來覺得並不著急的事情,但因為在現代社會度過了一天,就導致大殷朝已經過去了兩三個月,有些事情便露出了端倪。
    “以後睡覺這麽浪費時間的事情,決不能在現代社會進行了!”
    李牧操控著腳下的傀儡巨鷹,精氣神一點點的收斂起來,腳下的巨鷹也隨之變小,慢慢的化為正常鳥兒大小,載著李牧緩緩下落。
    在斬殺那傀儡門的老者,得到了傀儡門小傀儡術的傳承後,李牧對小傀儡術很快就能上手,那老者遺留下來的紙人紙鳥傀儡,直接為他所用。
    尤其是他身懷純陽真氣,精氣神比那老者起碼高出十幾倍來,輕而易舉便能洗掉老者原本留在紙傀儡上的精神烙印,將之變成了自己的紙傀儡。
    隻不過他體內真氣太過霸道,一般的傀儡經受不住他的真氣,隻有幾個高品質的紙傀儡,才能承受李牧的純陽真氣而不至於當場自焚。
    這巨鷹傀儡的材質奇特,不是紙質而是某種皮革,應該是那老者從別處得來的傳承之物,憑那老者自身的修為,怕是不足以駕馭這麽一隻巨鷹。
    否則的話,在當初李牧破了老者的傀儡術時,那老者完全可以操控這巨鷹傀儡,遠走高飛,也不至於被李牧當場打死。
    此時李牧落腳之處,便是青龍山腳下。
    他在山下穿好防護服,戴好手套頭盔等等防護設備,這才手持雙鐧向山中走去,走到半山腰時,找了一個山洞,鑽了進去。
    隨後取出一隻紙鳥,真氣灌入其中,輕輕抖了抖,這紙鳥發出一聲啼叫,變化成一隻真正的小鳥,從李牧手中猛然飛出,衝出山洞,消失在半空。
    他聽胡芸娘說了這貪狼幫老巢的大致位置,但畢竟不太詳細,因此還是決定自己重新探查一下。
    他本來儲物葫蘆裏帶著無人機和遙控小車,但現在獲得了小傀儡術後,這些無人機什麽的,都暫時用不上了。
    以傀儡術煉製的傀儡小鳥,在空中飛行,如不特意凝神觀察,根本就看不出與正常小鳥的區別。
    李牧神念與傀儡鳥相合,操控著小鳥在空中疾飛,在空中查探究竟。
    驅使這傀儡之時,神念與傀儡相依,傀儡的眼睛便成了李牧的眼睛,當真是探查消息的絕佳手段。
    他駕馭這小鳥飛過兩座高山,便看到了附近山腰處一大片建築。
    正要驅使飛鳥前去查看清楚時,忽然眼前一黑,心神之中顯露出一絲疲倦之意。
    李牧吃了一驚,知道自己的神念自此已經到了極限,不可再拉遠距離,當下小心的操控飛鳥緩緩返回。
    等閑傀儡門弟子,操控傀儡時,決不可距離傀儡太遠,否則的話,神念不能及遠,傀儡便不受控製。
    就像是之前暗殺李牧的傀儡師,能隔著幾條街,操控傀儡殺人,已經算是比較厲害的高手,但因為距離太近,功法反噬之後,便被李牧察覺了出來,由此被李牧幹掉。
    現在李牧也修傀儡術,神念可及的距離遠超那道人,這飛鳥接連飛過兩座高山,遠去十多裏,這等操控距離,即便是放在傀儡門中,那已經是超出築基高手的層次,完全不遜色金丹大高手了。
    “看來隻能再往前走走才行!”
    李牧在山洞中取出清水、燒雞、牛肉等鹵味小吃,又取出一瓶酒來,慢慢啜飲,待到吃飽喝足之後,方才放出紙鳥去外麵監視四周,自己則緩緩起身,向剛才發現村寨的地方走去。
    翻過一座山後,另一座山腰處的建築已經映入他的眼簾,當下再次尋找了一個山洞,將山洞用石塊堵住,隻留下一個小口。
    隨後取出帳篷,鋪床疊被,舒舒服服的躺在帳篷裏,這才放出傀儡鳥兒,再次查探。
    這傀儡鳥兒貼地飛行,飛過山頭,落在了那村寨之內,在村裏上躥下跳,時而飛到樹梢,時而飛到屋簷下,眼觀耳聽,已經將村寨內的人物看了個仔細。
    這村寨規模不大,但看情況也有三四百口人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乏神情彪悍之輩,某些院子裏還關了不少神情憔悴的女子。
    李牧操控的這隻小鳥在村寨內停留了好一會兒,已經確定,這裏確然便是貪狼幫的總舵,他欲要靠近最中央的一棟院子時,心靈深處卻生出一股危險的感覺來,便知道其中定有高手盤桓。
    當下驅使小鳥悄悄回返。
    “這裏麵至少有三百人馬,其中可能還有厲害的修士,想要幹掉他們,不可力敵,隻能智取。”
    李牧收回紙鳥,思忖片刻,已經有了決斷。
    “好在老夫有先見之明,提前買了不少毒鼠強,嘿嘿,正好毒死這一窩大耗子!”
    這種想法是好的,但受限於一些客觀條件,因此一直沒能成行。
    一則是李牧對自身修為的不確定。
    不知道自家的實力在如今的世界裏,算得上什麽水準,畢竟他來到這大殷朝的世界裏,滿打滿算,也就兩三個月時間。
    轉念又想:“或許他們早已經殺到我們宅院門前了,可能被芸娘打跑的那一批人中,就有貪狼幫的人!這次來搶珠寶,當是事先設好的一個局!”
    他第一次殺人,殺的就是六個入戶搬運東西的盜賊,事後消息靈通了,才知道那六個被埋在後花園的盜賊都是貪狼幫的人。
    知道是貪狼幫的人之後,李牧便已經生出了一個想法,那就是提前出手,滅掉貪狼幫!
    畢竟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貪狼幫六個幫眾被殺,這件事對方肯定不會善罷甘休,早晚能查出是李牧做的。
    在這種情況下,提前對貪狼幫出手,主動殺敵,那肯定比被動挨打要好的多。
    旋即又想到:“如果真的是想要為幫眾報仇,為何不自己殺到宅院?搶珠寶固然來錢,但若殺了我,豈不是能解恨?”
    在這個大殷朝的世界裏,行事百無禁忌,心中無有拘束,對他來說,這才叫大自在。
    隻是修煉了兩三個月的家傳武功,要是對上貪狼幫據說修煉了幾十年的一大群高手,李牧可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
    二則是,貪狼幫的老巢非常隱秘,李牧縱然想要主動對貪狼幫出手,找不到他們的巢穴,那也徒呼奈何。
    半空之中,李牧站在巨鷹背上,俯視萬裏山河,狂風吹動衣襟,白雲繞身翻滾,禁不住豪情迸發,放聲高歌!
    他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前期擔心自己與本界居民不一樣,萬一露出馬腳來,怕是要被人弄死,因此蜷縮爪牙,不敢露出本性。
    先斬妖魔順心意,
    再殺城隍鳥官人……”
    後來修為日增,膽氣便大了許多,但畢竟還是現代人的行事風格,如無必要,從未與人發生過激烈衝突。
    直到前段時間,斬殺了幾個偷竊自家東西的盜賊,手上有了人命,心中豪情陡然迸發了出來!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