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人和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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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牧回到別墅後,本想返回大殷朝的世界,但想了想,決定再推遲一兩天。

    把現實世界的事情全都處理好了,再去大殷朝,自己也少了些心思。

    於是一個人在別墅待了一晚上,到了次日早上,聯係王金瓶的時候,王金瓶已經到了啟文大廈,正在熟悉業務呢。

    這麽大一個商廈,李牧說給就給她了,讓王金瓶感動的同時,也有很大的壓力。

    其實這棟樓的運轉非常好,王金瓶隻需要每月,或者每季度收房租就行。

    可這些房租的價格和收租形式,其中到底有多少在搗鬼,那就不是光收個租就能看出來的。

    王金瓶聰明的很,既然接手了這麽一棟樓,那她就有義務看好這棟樓,萬一被人把錢私下截留了,那到時候損失的可就是自己。

    因此早晨起來後,王金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去啟文大廈學習業務處理,而不是去找李牧。

    “那好吧,你先忙吧。”

    李牧聽到王金瓶正在學處理辦公業務時,忍不住想笑:“那我先去忙我的事情去了。”

    王金瓶:“忙吧,忙吧,回頭再聊。”

    小姑娘第一次接手這麽大一攤子業務,正是幹勁滿滿的時候,對於男女之情都看淡了:“先掛了啊。”

    李牧;“……”

    看來如果想讓一個女人不再糾纏你,最佳的方法,就是給她一個產業,或者說,給她一棟樓……

    既然王金瓶沒有時間陪李牧,那麽李牧正好可以聯係江明月:“明月,今天有空嗎?”

    江明月:“肯定有空啊,你來電話找我,我沒空也得有空啊。”

    相比還是小棍娘的王金瓶,江明月對於李牧則更為在意。

    她已經二十七歲了,眼看就要三十歲的人了,李牧又如此的優秀,她現在隻想緊緊抓住這個男人,不再與他分開。

    就算是李牧有別的女人,她也不會在乎。

    反正就憑她如今的體力,也根本承受不了李牧的折騰。

    與其這樣,還不如大方一點呢,讓出另外一個肩膀給別人,自己輕鬆點,李牧也能高興點。

    男人嘛,在外喝酒賭牌打架都沒事,隻要記得回家就好。

    江明月與李牧分開後,經曆了很多事情,見識了人世間的很多醜陋和美好,愈發覺得李牧的重要與不可替代。

    現在她雖然是明珠集團的董事局成員,幾家珠寶店的總經理,但對她來說,工作再重要,也沒有李牧重要。

    易尋無價寶,難得有情郎。

    江明月深以為然。

    她不缺錢,缺少的是自己中意的對象。

    李牧就是那個完美對象。

    半小時後,李牧驅車來到了明珠大酒店的大門口。

    江明月從大廳裏走了出來:“李總,今天咱們有什麽安排?”

    李牧笑道:“今天準備送你一份禮物。”

    江明月喜道:“是什麽呀?益壽延年的靈藥?還是增加功力的靈丹?”

    李牧搖頭道:“都不是。”

    江明月道:“難道是你煉製了一件法寶?”

    李牧笑道:“這件禮物跟修行界沒有關係,隻是世俗界的一件禮物。”

    江明月看向李牧的儲物袋,好奇道:“到底是什麽呀?”

    李牧哈哈笑道:“這件禮物可裝不進儲物袋裏,現在沒法拿給你看。”

    江明月笑嘻嘻的看著李牧:“算了,不問了,到時候自然就知道了。”

    在她的記憶中,李牧送她禮物的次數非常少,基本上都是她送給李牧禮物。

    比如情人節了,她會送李牧一些鮮花,而李牧最多請她吃頓飯,然後兩人去酒店開房,關鍵那酒店還是江明月家裏開的……

    一想到以前的那些事情,江明月就覺得好笑,看著麵前的李牧,眼中流出萬眾柔情:“李牧。”

    她輕輕喊了一聲李牧的名字,笑道:“你今天是不是要請我吃飯?”

    李牧看了江明月一眼,見她臉蛋發紅,含情脈脈,忍不住笑道:“發情了?”

    江明月狠狠打了李牧一拳:“去你的!狗嘴吐不出象牙!”

    李牧哈哈大笑,開著車子一路開到了靈泉廣場。

    將車子在地下停車場停好,李牧帶著江明月向樓上走去。

    江明月坐上電梯,從電梯裏俯視遠方:“咱們有多久沒來這裏了?”

    靈泉廣場是文城的標誌性建築之一,在李牧與江明月上大學時,靈泉廣場那時候剛對外營業,兩人在周末的時候,經常來這裏遊逛。

    這個地方是文城的最中心,每年來往的遊客極多,有售賣奢侈品的櫃台,也有親民的東西,是吃喝玩樂的綜合體商場。

    “應該有好幾年了吧。”

    自從與江明月分手後,李牧就再也沒來過這裏。

    他買東西,逛街什麽的,完全沒有必要來這裏。

    這座商城距離他原來的住處,起碼得有十多裏地,又是市中心位置,人多的要死,他吃飽了撐的,才會來這裏購物。

    男人,隻要有遊戲玩,有地方住,有車子開,那特麽就可以一直在一個地方待下去。

    對於吃的穿的,李牧根本就不講究這些。

    什麽名牌奢侈品之類的玩意兒,他更不會在意,因此如非必要,他是不會來靈泉廣場的。

    也就隻有老家來人,他才會陪著他們在文城逛遊一圈,然後在這裏吃上一頓好的,也算是對老家人的款待了。

    他和江明月一起來到了七樓,從電梯口走了出來。

    江明月看向李牧:“這七樓是靈泉廣場的業主自留的辦事處,你來這裏做什麽。”

    明珠集團的金店,就在這裏開了一家,就在一樓的珠寶櫃台設立了幾個櫃台。

    因為是市中心的位置,這一家明珠珠寶的銷售量還是比較可喜的,江明月經常前來視察,因此與靈泉廣場的業主非常熟悉,自然對於他們的辦公樓層也非常清楚。

    李牧笑道:“這個綜合體,現在已經姓李了,我準備讓它姓江。”

    江明月一愣:“啊?”

    她片刻之間,反應過來,張大了小嘴:“你……你把這個綜合體收購了?”

    李牧糾正道:“不是收購,是有人把這綜合體送給我了。”

    江明月:“啊?”

    李牧拉著她的手,向裏麵走去:“一會兒去簽署一個接手文件,這靈泉廣場,就是你的了。”

    江明月又驚又喜又是難以置信:“這麽大的一棟商業綜合體,光是一年的租金都要兩個來億啊,你真送給我了?”

    相比王金瓶,江明月對財富的看重和渴望,還是要強一點。(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