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家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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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叔,我爺爺呢?”
黎染的聲音雖說有些輕,倒還是清脆,叮叮當當的聲音透過話筒,傳到了四九城黎家。接電話的是黎老爺子的秘書,王秘書。
“錦衣小姐,老爺子出門訪友了。”
聽得王秘書的稱呼,黎染微微的頓了頓,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往家裏打電話了,自從她莫名其妙的重生之後,她每天總要給老爺子打一個電話的,隻是老爺子一直不曾接過就是了。
這是王秘書第一次又稱呼她為‘錦衣小姐’,這個稱呼不光代表著她的名字還在族譜上,也代表著老爺子已經逐步的對她心軟了。
老爺子名正言順的紅二代,不曾征戰,走的是政治的路子,老爺子也算是有魄力的,要不然也不會在老爺子父親早逝之後還穩穩的站住了腳跟,在四九城裏提起黎家,即使不是如雷貫耳,也是不容小覷。
“……王叔叔,那,那爺爺什麽時候能回來呢?”
黎染看了一眼輕手輕腳的上了樓,小心翼翼的朝她揮了揮手的淩媽,微微的點了點頭,聲音卻還是一貫的清脆平穩。
“這就說不定了。還有,錦衣小姐,請您不要再打電話回來了。老爺子說了,他不愛聽這電話鈴聲。”
王秘書這話說的十分平靜,要不是黎染經曆了一場死亡,許是已經火冒三丈,滿心都是不滿和不甘了。
隻是她已不是原來的她,也不再抱有那無知無畏的期盼,她隻是頓了頓,聲音有些飄渺,“……是嗎?”
“嗯。”
一直等到黎染掛了電話,淩媽才輕手輕腳的走了過來,隻是看著自家小姐一臉的疲憊,卻不知道要怎麽開口。
“淩媽,怎麽了?有事兒?”
黎染輕輕的揉了揉眉心兒,看向了一直欲言又止的淩媽。黎染也知道,在她往家裏打電話的時候,要不是有什麽要緊事兒,淩媽是不會來打擾她的,畢竟在淩媽和伍媽看來,什麽也沒有能回四九城重要。
她們,終究是要回去的。
“小姐,您不是吩咐說了,要是有人上門來投宿就趕緊告訴您一聲兒嗎?”
聽淩媽如此說,黎染才有了些興趣,麵上的疲憊一掃而空,聲音雖然還平穩,但是細細聽來,淩媽就聽出了黎染語氣中的期待,“是啊,有人來了嗎?是個男的還是女的?”
“是一個女的。跟小姐您差不多的年紀,長的眉清目秀的,滿身的書卷氣。”
淩媽到底是不懂,既然自家小姐說她有的是錢,那為什麽要費盡心力的開一間什麽客棧呢?她們又不可能永遠留在這裏,且不說這個客棧能不能掙錢,小姐這樣的身份就不該如此糟踐啊。
而且現在客棧還沒裝修好,哪裏會有人上門呢?偏還讓小姐說中了,一個還不是客棧的民居,竟然還有人當成客棧來投宿,這樣的人,又哪裏值得小姐如此激動了?
黎染還沒下樓,就有些急切的從回廊上往下望去,一個眉眼清秀,氣質淡然的女子靜靜的坐在庭院的藤椅上,拿著一本厚厚的書本,不言不語。
“……新夏。”
自她那天早上莫名的醒來,因為等到了許維寧,所以肯定了重生。因為等到了顏新夏,所以安心放鬆。
這一顆懸在半空中的心,終於安安穩穩的落了下來,原來新夏還在那裏,如此靜美。
黎染腳步很輕,又加上穿的是軟底兒單鞋,所以踩在青石板路上悄無聲息。
等到顏新夏覺得被陰影籠罩了抬起頭的時候,就看見了一個洋娃娃般的女子,眼角含淚,唇角帶笑,殷殷切切的望著她,仿佛她就是這女子生存下去的唯一的浮木。
女子越抓越緊,讓她的心也隱隱的有些感同身受。
“你好,請問……你是這裏的主人嗎?”
黎染越加的努力,使盡了全身的力氣,才忍住了眼角的淚珠滾落。
唇邊的笑容越加的燦爛,聲音都輕了幾許,但是其中的快活任是誰也都聽得出來,“恩,是我。是你想在這裏投宿嗎?……為什麽選擇這裏呢?”
“因為很安靜呢。”
前世的時候可不是如此答問的。那個時候的黎染用盡了心思,隻顧著纏著許維寧。要不是許維寧開口,她是不會留下新夏的,即使新夏的家族讓許家都隱隱生敬。
顏新夏的父親為顏回的第七十九代嫡長孫,顏家久居寶島,這些年下來,已經在那裏紮根了。雖說不是什麽紅色貴族,可是這樣代代傳下來的世家,才是最難能可貴的。
“我叫黎染。歡迎你來我家做客。”
黎染的手圓潤小巧,顏新夏的手纖細如玉,黎染首先伸出了手,顏新夏沒什麽猶豫的就搭了上來,有時候友誼來的莫名其妙,兩人不過相視一笑,就對對方都有了好感,執拗的覺得對方能成為自己的朋友。
“我叫顏……暖衣。”
顏新夏,字暖衣,在寶島時,人人隻敢稱顏小姐或者暖衣小姐,而新夏這個名兒,就是顏家親眷,也是少稱的,因為顏新夏不許。
女子閨名嬌貴,既然顏新夏不讓稱,顏家也就恪守規矩,隻稱暖衣。
“縱收風中絮,難暖客中衣。……暖衣?《新夏》?”
當初為了這個名字,黎染是百般的不願,因為黎染叫錦衣。本來‘錦衣’這兩個字兒黎染是極喜歡的,可是跟‘暖衣’比起來,不但差了意境,也差了風骨。
驕傲任性的千金小姐,又怎麽能忍得下這樣的擠兌和自己想象出來的諷刺?兩人的關係一度的冷到了冰點。
“嗯。你可以叫我……新夏。”
要是讓普通人聽來,隻會覺得理所當然,不過是個名字,叫了也就叫了,隻道是平常。
黎染十分高興,甚至眼睛裏都盛滿了笑意,她隨意的坐到了顏新夏的旁邊,無比的歡喜。別人不知道,可是黎染卻十分清楚,在這個世上,能稱呼顏新夏一聲兒‘新夏’的,不足一個巴掌。
“當然,新夏,你叫我染染吧。”
黎染親自帶顏新夏上了樓,選了一間明亮溫馨的房間,雖然黎染想把這裏改成客棧,可是前麵這一進卻是不曾推倒重蓋的,現在收拾的是後麵的那一進,為了蓋成黎染的閨樓。
要是按著以前的性格,黎染並不喜歡顏新夏這樣安靜的人。好似一本書,一杯茶,顏新夏就能在院落裏坐一個下午。
《女論語》中有言“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行莫回頭,語莫掀唇……”
古語也雲:“行不露足,踱不過寸,笑不露齒,手不上胸。”
顏新夏其人,標準的大家閨秀。即使她熱愛大自然,熱衷於世界各地的旅遊,即使她言辭犀利、一針見血,她也一直都是寶島貴女的典範。隻要說起顏氏暖衣,隻有誇讚和讚歎,生不起半點妒忌。
“新夏,嚐嚐我這裏的茶,武夷大紅袍。這還是我從家裏來的時候帶來的呢,……現在再想尋,卻是不能了。”
黎染不愛烏龍茶,甚至不愛茶,喝得多的也不過是幾種花茶,向來愛的是奶製品。
可是顏新夏愛茶,愛各種各樣的茶,偏愛烏龍茶,以大紅袍為最。
黎染這裏的茶還真是當初被發配出來的時候帶上的,那個時候豬油蒙了心,還以為即使她被發配出來,也是會有一向玩兒的好的朋友來找她的,其中有幾個也是愛茶的。
這茶還是她最得寵的時候,黎老爺子賞給她的呢。
顏新夏看了坐在她對麵的黎染一眼,安靜的執起了素淨的茶盞,細細的品味,果然是極品呢,品質好,保存的也好,這泡茶的手法也是一絕。
“……存了挺長時間了吧?味道香醇柔滑。不可多得呢。”
她倒是不知道,不過是隨意的走了走,借宿於一家民宅,也能遇見如此女子,也能品上如此香茗。
自她有自己的想法以來,她就隻愛華衫,她的氣質素雅,偏偏喜著華衫,要不是她性子堅定,也是撐不住這份豔麗的。坐在她對麵的女子也著華衫,女子的氣質可愛嬌俏,本不該著豔麗的衣衫,可偏偏這女子就跟她一樣,也著了華衫,還渾然天成。
她自小成長於規矩而傳統的家庭,她自喝水就喝茶,不過是茶種不一,濃淡不同。她偏愛烏龍茶,最愛大紅袍,隻是那總共三縱六株的母樹上的大紅袍卻是太難得了,她長這麽大,也不過是僥幸品過幾次,這茶即使比不上那幾次品的,卻也不遠了。
這女子可不是普通女子,這茶也不是普通的茶,在這裏,這樣的女子,該稱太子女吧?這樣的茶,該是上貢的吧?
“許是三五年有餘了吧。淩媽向來愛擺弄這些,存的仔細,我一直不太偏愛的。”
黎染也陪著裝了裝樣子,輕抿了一口,口感不錯,卻是真心不喜。
對於顏新夏,黎染是要當最好的朋友的,所以她從來不曾想著要隱瞞,直接就開了口,她是真不喜茶。
顏新夏也不在乎,這世上,愛茶之人不少,可是要說隨隨便便就遇上,也是不能的。既然對方不愛,她也不會強求,這樣幹淨利落的性子,她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