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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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以前,李凡隻是單方麵地考慮社會規範與規則的時候,他可能會感到緊張,畢竟他是軍人出身,對國家的法律還是有一定了解的,他知道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必須是經過法律的審判,再由專門的執法者來給他們執行死刑,任何私下的奪取他人性命的行為都是非法的,程序不對不行,執法者不對也不行,這是法律的尊嚴。但現在他並不感到緊張,因為他已經有了自己的行為準則——為國為民才是一切行為準則的根本!這要做到這一點,他就可以問心無愧!
    但是,也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麵對外麵的執法者,依法治國是一項基本國策,雖然未必就可以做到絕對的沒有遺憾,卻也是社會進步的必然選擇,起碼相對於人治來說,法治可以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這一點沒有疑義。所以,李凡心中仍然有矛盾。
    敲門聲響起,這就來了嗎?
    開門,進來的卻是陳小麗!
    陳小麗看著他:
    “外麵有很多警察。”
    李凡點頭:
    “我需要一個答案:你認為我們做的對嗎?”
    陳小麗說:
    “這還用問嗎?打擊壞人,是你們的本分,有什麽對不對的!”
    李凡歎息:
    “可是,我們並不是經過授權的執法者!”
    陳小麗驚訝地說:
    “難道你們不是警察?”
    李凡說:
    “不是!”
    陳小麗看著他:
    “可是……”
    李凡打斷她的話:
    “有些事情你不用知道得更多,我也沒時間向你解釋!”
    陳小麗說:
    “我不是學法律的,也不懂這中間的區別,我隻知道你們為肅北做了一件大好事,也救了我的命,我謝謝你們!”
    李凡看著窗外的遠山平靜地說:
    “算了,可能我們處事的程序不太對,但隻要結果對老百姓有利,我也認了,我可以接受曆史和人民對我的審判,就算是這審判讓人灰心也沒什麽,佛家有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小麗,你可以走了,這個時候,你不能與我太接近!”
    小麗抬頭:
    “我不怕!我可以幫你作證,證明你是在做好事!”
    李凡笑了:
    “我們做的事情無法由哪一個人作出評判!”
    小麗脹紅了臉:
    “我一個人是無法來評判,但公道自在人心!”
    李凡哈哈一笑:
    “好!公道自在人心!為了這個公道,我也將某些規則作一個我自己的解釋!我們出去!”
    祁州公安局長張中輝坐在警車裏,他本來已經理順了自己的思路,這次有尚方寶劍,而且師出有名,沒什麽顧慮的,但隨著等待的時間的延長,他反而越來越不安。這個人不同於任何一個人,他會怎麽說?會怎麽做?如果他反抗,結果會是怎麽樣?可以肯定一點,如果他不合作,自己是很難有機會控製局麵的,上麵隻說用法律來製裁他,並沒有說如果發生意外怎麽辦,他以前從沒遇到這樣的情況,從來都是警方出動,局麵全在控製之中,最多是有一些小意外,被犯罪嫌疑人漏網逃脫,但主動權卻不可能失去。但這次卻不同,主動權好象並沒有掌握在警方手中,他能否成功地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取決於這個人的態度——對法律的態度!
    張中輝沒有時間多想,因為目標已經出現了,一個高個子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看不出他的心思,因為他臉上隻有平靜。
    李凡大步走下樓梯,直向大廳門口而來,站住,因為門口站著一大群警察,他的目光落在一個四、五十歲的男人身上,這個人剛從車裏下來,他顯示出來的氣派表示他就是領頭者。
    李凡看著他,不發一言。
    酒店的經理和服務人員也不敢出聲,緊張地看著這個人,大街上也聚集了無數的觀眾!各門店的大小老板也放下了手上的事,關注著這邊。
    張中輝清清嗓子,用一種很沉穩的聲音說:
    “對不起,本市昨天發生了一起驚天大血案,有證據表明與你有一些關係,你得和我們走一趟!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
    李凡平靜地說:
    “不必調查!西北狼的一百餘名核心成員全是我殺的!”
    此語一出,全場登時炸了窩,無數的觀眾議論紛紛。
    “西北狼完了嗎?”
    “怎麽可能?一個人滅一個幫派?”
    “他是誰?”
    “西北狼這些年做了那麽多的壞事,活該!”……
    張中輝一揮手,“嘩啦”聲響不絕,無數支槍指向李凡!
    李凡神色不變,淡淡地說:
    “我不喜歡人家用槍指著我!”
    張中輝冷冷地說: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者必須接受法律的製裁,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李凡平靜地說:
    “我沒打算例外,但我手上還有一件事,等我把這件事做完,我會給你們一個交待!”
    張中輝看著他:
    “你還打算走?”
    李凡微笑:
    “走又如何?不走又如何?”
    張中輝被激怒:
    “你能走得了?”
    李凡抬頭看著天邊:
    “為民謀利,無欲無求!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人群中一個老漢站出來:
    “警察同誌,我想說幾句:西北狼這幾年來壞事做盡,這位同誌如果真的滅了這個幫派,那他倒是一個大英雄!”
    “對!大英雄!大英雄!”人群中呼聲四起。
    小麗也上前一步說:
    “他所做的事是正義的事,為民除害!”
    “你們自己無能,讓西北狼這些年來橫行霸道,人家出來製服了這些家夥,你們倒來挑人家的刺,什麽意思?”
    “偶像!偶像!”這是一些少年的聲音!……
    張中輝揮手止住:
    “鄉親們!你們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不管是誰,隻要他沒有經過法庭的審判,就不能認定他是有罪的,更不能私自去殺他!否則就是違法!這個人私自殺了一百幾十人,是建國以來絕無僅有的重罪,是對法律尊嚴的極度挑釁,必須繩之以法!”
    人群慢慢安靜下來,普法教育已經多年了,農村或許還對法律不太熟悉,但大都市的居民見識畢竟不同,他們都知道這個公安的話有道理,盡管他們內心不願意接受這個大英雄是一個重刑罪犯的事實,但他們也明白:他是違反了現行法律!
    李凡看了看四周的鄉親說:
    “我說過,我會接受法律的審判、人民的審判和曆史的審判,但不是現在,現在我手上有一件事要完成,我不能說清是什麽事,但我可以保證這絕對是利國利民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們能給我一段時間!”
    張中輝冷冷地說:
    “你想得太天真!我們會給一個極度危險的犯罪分子再次犯法的機會?”
    李凡冷淡地說:
    “你真的以為這種局麵下,你就可以按你的想法來做事?”
    張中輝怒極:
    “我雖然不想在公眾心目中留下一個暴力執法的印象,但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也不得不如此了,如果你稍有異動,我們隻有開槍了!”
    李凡點頭:
    “好!我們就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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