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火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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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