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這個婚,不離!

字數:4674   加入書籤

A+A-




    陳卓咬了一口香瓜,又香又甜!是他吃過的水果之中最好吃的一個,沒有之一。

    更神奇的是,一個香瓜吃完,全身的疼痛感奇跡般的消減不少。

    往時隻要是他不按時吃中藥,這種級別的疼痛要持續到下一個服藥時間才緩解。

    本來算好時間回到花城剛好是吃藥時間,隻不過人算不如天算,車胎爆了。

    方若也在啃香瓜,吃完一大隻,正好能上車。

    才剛坐好,陳卓這次主動找方若說話,“謝謝。”

    方若淡淡的笑了一笑,“不客氣。”

    “請問還有香瓜嗎?我想換幾個。”

    陳卓說話間眼睛不經意的掠過方若放在腿上的那隻挎包,鼓鼓的,一看就還有好幾個。

    他都那麽明目張膽了,方若不好意思說沒有,“你拿什麽換?”

    隻聽見哢的一聲,陳卓把手表給取了下來,“你看這個可以嗎?”

    方若接了過來一看,脫口而出,“勞力士蠔式恒動白金……”

    趕緊收住。

    穩住,穩住,誰規定農村姑娘不識貨呢?

    陳卓的臉上終於有了冷漠與痛苦之外的別樣表情。

    “你懂表?”

    “我不懂,隻是無意間見過並聽說,感覺有點像,說錯了別介意。”

    “它是,一個月前在香江上市,國內專櫃還沒有上架。”

    “是嗎?那好巧。”

    方若把表小心翼翼的放回陳卓手上,一副生怕弄壞了賠不起的樣子。

    現在裝得再像,在陳卓眼裏已經不像了,就憑她剛才脫口而出的話。

    隻不過陳卓沒點破。

    “那不知道能不能換?”

    “自家地裏種出來的東西,不值錢,算我送給你吧。”

    其實方若想說你倒不如給點錢,她可不會拒絕錢,偷偷給了又不是出去做小販。那塊表,限量版的,還是算了。

    方若把帆布挎包裏剩下的五個香瓜全給了他,至於要手表,不合適。現在還不能公開買賣,但等價交換不違反規則。

    可那也是建立在等價基礎上,也不會相差太遙遠,幾隻瓜換人家勞力士白金表?

    就,很離譜。

    陳卓也不勉強,然後把表又戴回去,“謝謝!請問小姐怎麽稱呼?家住哪裏?”

    “方若,平安村。”

    陳卓點頭,說了個好字,便沒了下文。

    方若眯了有大半個小時,直到大巴入站,乘務員大嗓子吼:到站啦,各位乘客記得帶齊行李物品下車……

    方若背著個空了的帆布包下車。

    陳卓把抱著的五個香瓜給了他身後隨行的兩人拿著。

    省城就是熱鬧,不管幾十年前或者幾十年後,車站都是人來人往,非常擁擠。

    沒走幾步,同座的兩人已經相互看不見對方的身影。

    方若在站前公交站看站牌時,陳卓的其中一個隨從找了過來,塞了一遝十元大鈔到她手裏,點了個頭,就默默的走了。

    好奇怪的做法,在車上時那人沒帶錢?

    也行,香瓜怎麽著也是對他有點效果的,看他吃完後的反應就知他不疼了,收他的錢方若倒是收得很安心。

    一遝嶄新的十元,拿在手上感覺有三十張,方若把三百元收入挎包,就當壓包底了,不放空間。

    可手一摸到包底,觸手是一隻表。

    是那隻白金表。

    他什麽時候放進來,既然表都給了為什麽還要給錢?

    不得而知。

    想不通的事,方若習慣先不去想,看好公交線路就上車,去東山區惠民街。

    惠民街一號是一個帶大花園的洋房,占了一條街的三分之一。

    望著門上陳園兩字,陳園?很熟悉,得想想。

    方若先是把頭發再抓幾下,弄亂些,把退給人家的一千元從空間拿了出來放回挎包,準備妥當了,深呼一口氣,再醞釀一下情緒,按響了精致鐵門上的門鈴。

    “你找誰?”

    是個保姆阿姨出來開門,保姆阿姨上下打量了方若許久,倒是沒有把她當要飯的踢走。

    “我找陳卓,陳卓在不在家?讓陳卓給老娘出來!”

    “不許大吵大鬧,趕緊走!”

    保姆臉色立馬黑了,陳卓才回來剛服下藥,這會有人吵,她得丟工作。不管認不認識,就是不讓進門。

    方若才不走,趁著保姆阿姨還沒來得及把門關上,她一個閃身,麻利的進了花園。

    “嘻嘻,哈哈,陳卓,陳卓,給我出來,陳卓……”

    “什麽人大吵大鬧?趕緊請出去!”這人聲音蒼老,聽著給人十足的威震。

    保姆阿姨追上方若,拽住她就往外趕。

    “快走吧,趕緊走,老爺子生氣不得了。”

    好不容易來,哪那麽容易走?

    鬧,鬧就完了,一個傻子沒什麽事做不出來的。

    當然,也可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跟這家人說離婚,但,那是傻子的作派嗎?不能崩了傻子的人設不是?

    “讓陳卓出來,不出來我不走,不走不走就不走!”

    瞧這地板比自己身上衣服還要幹淨,方芳一屁股坐地上,耍賴。

    那樣兒,像極了要不到糖吃的小孩。

    碰見傻子了,保姆沒撤,跑進去喊人。

    一會,一個老爺子背著雙手氣洶洶的出來。

    “什麽人?找陳卓幹什麽?”

    “老頭,你又是什麽人?”

    坐地上的方若仰著頭,天真無邪的眨巴著眼睛,在老爺子瀕臨崩潰時又嘻嘻的笑了,“你是陳卓?”

    方若自然知道他不是,結婚證上,陳卓今年24。

    “我是陳卓的爺爺!”

    “爺爺,哦爺爺,爺爺好哇。”

    方若騰的一下從地上起來,伸手就去扯陳卓爺爺那一茬剛剛能捏得住的短胡子。

    “胡鬧!”老爺子一手就把方若推一邊去,哪裏來的傻姑?

    但大喊大叫找陳卓,陳老爺子總得問問清楚,“你找陳卓幹什麽?”

    方若一拍腦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從帆布包裏拿出戶口本,結婚證,最主要是梁大隊長給的蓋了章的說明,事件從頭到尾很詳細,她都不用細說。

    “大隊長說,給你們自己看就懂了。”

    陳裕景看眼梁隊長出的證明,又看眼這個傻子,原來是這麽回事,眉頭皺得越來越緊,“這婚,不離!”(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