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公園奇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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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隨我們的軀體而進化,反之亦然。沒有了文化,人類就失去了獨有的天賦。(一個不那麽恰當的證據是,我們無法把由動物養大的「狼孩」培養成有創造力的成年人。)文化和肉體融合成一種共生關係。在丹尼·希利斯的概念中,文明的人類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共生體」——文化和生物行為互惠互利、互為依存——這是一個最絕妙的共同進化的例子。如同所有的共同進化一樣,它也遵循正反饋和收益遞增的法則。

    文化重塑了生物(確切地說,是讓生物重塑了自己),使之適於更進一步的文化發展。因此上,文化趨於一個自提速的過程。如同生命會繁衍出更多數量和種類的生命一樣,文化也會孕育出更多數量和種類的文化。這裏我所指的是一個強化了的過程:在文化引導下的生物,從生物本質上更適於從事生產、學習和適應等工作,而且是以文化而非生物的方式。這意味著,我們之所以擁有能創造文化的大腦,是因為文化需要並產生出這樣的大腦。也就是說,人類出現以前的物種,不管曾擁有怎樣微末的文化碎片,對於後繼者們創造出更多的文化都會有所助益。(摘自《失控》作者凱文凱利)

    …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觀點,生物體是基因的物理載體。基因是生物體的信息載體。而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它的文化就是它的信息載體。而文化雖然是抽新概念,但是其實並不是虛無縹緲的。我們身處這個文化的每個人,其實就是文化的物理載體。如果一個文化中的每個人都死了,那這個文化就是滅絕了。然而實際上滅絕一個文化更容易。有的文化雖然有後人,但是那些後人已經忘卻了先人的傳承。那這個文化其實也算是滅亡了。瑪雅文明還是可惜了。然而比瑪雅更可惜的是古埃及文明還有古印度文明。”

    執行官說道:“這個嘛,也不完全是。人確實是文化的載體。但是人寫的書本,雕刻的文字同樣也是文化的載體。這個文化的種族也許被屠滅了,但是如果這個文化的一些書籍之類的載體能保持下來,那後人其實是有可能恢複這個文化的。不過話說回來,文化,亦或是文明,它們本身也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工具。對於單獨一個人來說,文化自然更重要,但是對於整個族群來說,文明有時候是可以拋棄的。比如,古埃及的遺民如果不放棄他們的文明,那他們就會被殺掉,血脈就流傳不下來了。”

    660想了一下說道:“我有個不恰當的比方,槍是軍人的第二生命,但是有時候槍不好用了,果斷拋棄手中的槍,換別的武器,活下來,這才是重要的。而不是被手中那把已經不好使的槍拖累到死。”

    “嗯,你說的很對。人是文明的載體。作為人,我們是我們的創造者,傳承者,利用者,也是改造者。”(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