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水自流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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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我聽你的還不行麽,下午我不出攤了。”見陸天不鬆口,鄭娟服軟了。

    “這多好。大過年的壞人多,你這麽好看,我又不在你身邊,有人打你壞主意怎麽辦。”

    本來是陸天心裏想的話,這一次卻脫口而出,想收都收不回來了。

    “我有什麽好看的……”陸天的話令鄭娟頓時羞澀難當,背過身去,手指擺弄著衣角。

    陸天也覺得自己有些唐突,幹咳兩聲,“娟子,那我走了。記住了,下午不能去出攤。”

    說完,陸天穿上大衣,戴上圍巾和棉帽子,離開了家。

    ……

    幹了一上午,陸天和駱士賓、水自流清理完光字片五個垃圾堆。

    到了中午,三人一起到國營飯店來喝豆腐腦。

    “老大,今天怎麽不回家陪對象了?”駱士賓喝了一口豆腐腦,抬頭問道。

    陸天往豆腐腦裏撣了些辣椒麵,“下午站裏搞聯歡會,每個人都要參加,沒通知你們?”

    “我和賓子連臨時工都算不上,聯歡會怎麽會通知我們。”水自流撩了撩額頭的劉海,輕聲輕語道。

    “是啊,環衛站裏的人都躲著我們,就老大你,跟我們走的近。”駱士賓支著大牙道。

    “我也是沒辦法,你們都給我送禮了,拿人手短唄。”陸天淺笑道。

    看著陸天的笑模樣,又瞧了瞧身邊的水自流,駱士賓搓了搓手,“老大,我怎麽覺得你一笑起來,和水哥挺像呢?”

    聽到駱士賓的話,陸天抬起頭,向水自流看去,水自流的目光正好也看了過來。

    四目相碰,水自流嘴角也露出淺淺笑意。

    看到水自流的笑容,陸天暗忖:“駱士賓說的沒錯,自己和水自流還真有點像。”

    雖然和駱士賓、水自流差不多共事了一個月,不過,大多時候都是在戶外。吉春的冬天,滴水成冰,在外麵都捂得嚴嚴實實的。

    就算露出了臉,也是凍了兩個大紅臉蛋子。真正模樣,不細端詳,很難看的清楚。

    今天,是陸天第一次和駱士賓、水自流吃飯。

    進到屋裏,摘下帽子、圍巾,臉也恢複了本來的膚色,這才能看的仔細。

    駱士賓眉清目秀,像個姑娘;

    陸天也是眉目清秀,隻是長得更爺們一些。

    看著眼前的水自流,陸天不禁問道:“水哥,你今天多大了?”

    “我?不知道。”

    “不知道?怎麽會不知道?你不是有家人麽?”陸天不解道。

    水自流放下手中的勺子,輕咬一下嘴唇,“不說行麽?”

    見水自流似乎有難言之隱,陸天道:“水哥,我就是隨口問問,你不想說,就不說。”

    “那就說吧,也沒什麽不好開口的。”

    水自流整了整大衣領子,用舌頭舔了舔嘴唇,“老大,我真的不知道我究竟是哪年生的,我爸撿到我的時候,我大概三四歲的樣子。究竟是三歲,還是四歲,或是五歲,我爸我媽也說不好。”

    “水哥,你是被收養的?”陸天詫異道。

    “準確的說,是撿的。對我爸媽來說,更是福分。”

    說到這裏,水自流頓了頓,接著說道:“我爸我媽一共五個孩子,都是姑娘,一直想要個小子,卻始終要不到。

    吉春解放前的一天,我爸收工回家,家門口蹲著一個三四歲的小男孩,那個男孩就是我。

    我爸把我領進家,從那時起,我就成了這個家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男孩。

    雖然我是撿的孩子,不過,我的五個姐姐對我非常的好,家裏有好吃的,都先我來。

    再後來,我的姐姐一個又一個出嫁,我爹娘也不在了。家裏就剩我,一個人了。

    我的人生就這些,沒別的了。”

    說完,水自流的手不經意撩了一下頭發,眼睛紅了起來。

    聽到水自流這番話,陸天心中一動,“水自流是吉春解放前被收養的,自己也是吉春解放前被撿到的,我們之間,會不會有什麽關係?”

    可又想到,吉春解放前後,遺失的孩子很多,都是這個時候被撿到,倒是不奇怪。

    想到這裏,陸天道:“水哥,巧了,我也是吉春解放前,被我爸收養的。”

    “是麽?夠巧的。”水自流似乎沒有往心裏去,雲淡風輕道。

    “行了,不說過去的事,說的鬧心。我現在回站裏參加聯歡會,你們愛哪去就哪去。

    記著,晚上來站裏簽到,別忘了。”陸天起身道。

    “老大,記著呢。不簽到,街道那邊也不能讓。”駱士賓支著大牙道。

    ……

    回到站裏,環衛站會議室裏的桌子搬了出去。

    椅子在會議室圍了一圈,拉花和氣球令會議室有了節日的氣氛。

    進到會議室,陸天抓了一把瓜子,找了一個角落坐了下來。

    要不是站裏的職工都要參加,這樣的熱鬧他是不願湊的。他的心裏隻想著早一點回去。

    想到今天下午鄭娟不用出攤,回去便能見到,陸天不由地期待起來。

    ……

    小市場,正門口。

    畢竟賣下午糖葫蘆就能掙上三四塊錢,不去,太可惜了。

    思來想去,這一次,鄭娟沒有聽陸天的。吃過午飯,便一個人推著糖葫蘆架子,來到了小市場正門口。

    上一次,陸天在這把地賴打跑,又有駱士賓、水自流發話,就算陸天不在,小市場周邊的盲流也沒一個敢來搗亂的。

    差不多到了五點,鄭娟帶的一百多串糖葫蘆,一個不剩賣光了。

    揣著一兜子的分票、毛票,心裏別提有多開心。收起糖葫蘆架子,推著小車,便往家走。

    與平時不同,以前和陸天一起回家,陸天要回環衛站簽到,所以每次都是繞著大路走。這一次,鄭娟一個人,就沒必要繞道了。

    畢竟小市場與天平胡同之間隔著光字片,繞道走太遠。

    鄭娟選擇了近道,準備穿過光字片的小街,回太平胡同。

    這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雖然零星也能聽到鞭炮聲,可小街裏卻沒有多少人走動。

    鄭娟有意加快了腳步,她要趕在陸天前麵回家。

    中午答應過陸天,下午不去出攤。要是陸天知道自己出攤了,一定會不高興的。

    鄭娟很在意陸天的想法,不想讓陸天不高興,一點兒也不想。

    正走著,這時,胡同迎麵走來了幾個身穿黃棉猴的小青年。

    放眼看去,鄭娟心頭一顫,“不好,冤家路窄,怎又麽碰到這幾個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