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附加條件,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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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許遠與眾高層商討了一番,整理出了五個附加條件:
第一,朝堂百官,不得再敵視、誹謗許家莊,若有某官員總是惡意攻擊許家莊,皇帝應將其罷官去職。
“去年還借了我們一百萬呢,到現在一分未還,有道是舊債不去,新債不出,能不能先把舊債給還了?”
以方以智作為聯絡中介。
“第一次是人情債,這一次要借可以,但是得好好談談借錢的條件了。”管家趙金德道。
“管家之言,深得我心。”
許家莊。
五個附加條款看的他眼睛都快凸出來,胸口更是劇烈的起伏。
他不過是想借點錢而已,換來的居然是許家莊的挑釁和羞辱。
看看這五個條款代表的都是什麽?一旦簽了,不是喪失皇權威信,就是嚴重損害國家利益,而區區一介商賈,居然開始給朝廷立規矩,跟皇帝談條件,這不是羞辱是什麽?
喪權辱國。
這絕對是喪權辱國。
麵對這些條款,他別說是簽字,能忍住不一把撕掉就很不錯了。
當即把方以智喊了過來,對他發了一大通的火,可以說是雷霆大怒,殿中的太監宮女都不敢上前伺候,生怕觸了黴頭。
“陛下請息怒。”
方以智隻得解釋道:“許家莊提出這些條件,並不是故意要羞辱陛下,而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兩百萬銀元不是小數,設身處地一下,假如陛下你就是許家莊,要借很多的錢給朝廷,這個時候,最優先要確保的,不是借款能不能收回來,而是要確保自己的安全,萬一那天朝廷不認賬,或者尋個罪名下獄抄家,自身安危都保證不了,誰會願意借錢給朝廷?”
“誰都不想成為第二個的沈萬三,而最糟糕的情況要如何避免,隻能是簽訂契約,用契約保障己方的安全,不然錢要不回來是小事,反而落個抄家滅族的結局,敢問陛下,許家莊做出這樣的防範,真的是故意羞辱朝廷,還是單純的想保護自己的安全?如今朝堂百官,天天對許家莊喊打喊殺,彈劾奏折無數,這樣的不友好氛圍下,還要許家莊借出錢來,陛下您說,許家莊該如何是好?”
方以智問。
“這……”
朱由檢被問住了,方以智說的,好像有幾分道理。
如果連自身安全都保障不了,在債主態度極不友好的情況下,不借錢是正常的,誰都不想成為第二個沈萬三。
隻能簽訂契約作為保障——就算這份契約得不到遵守,但至少白紙黑字在哪裏,毀約者會承擔道義上的壓力,從而不會肆無忌憚。
如果沒有契約作為保障呢,那就無法進行想象了。
經過方以智的一番解釋,崇禎也逐漸的承認了,契約確實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但許家莊提出的附加條件,還是太過分了。
“朝廷可以保護許家莊的私有財產,也有正當防衛之權利,但朝堂百官議事,許家莊不得幹涉!不可繼續對外擴張,必須解散私人軍事力量,否則就是蓄意謀反,朝廷絕不會置之不理!”
崇禎朱由檢強硬的道。
也就是說。
許家莊提出的五個附加條件,他隻能批準同意兩個,另外三個堅決拒絕!
消息傳回到許家莊。
又經過一番激烈的討論後,許遠做出了一些讓步,將五個附加條款,減少到了三個:
一,朝廷保護許家莊正當利益和財產。
二,許家莊有發展壯大的權利,天經地義,但會依法納稅。
三,允許許家莊有一定的自衛能力,並保證不會危害大明。
而麵對這三個實質是對應了‘財產權’、“發展權”、“自衛權”的合理訴求。
崇禎也很難接受和答應,什麽發展權,分明是肆意擴張吞並土地的權利而已;什麽自衛權,就是為將來造反而索取的權利罷了,站在他的立場,許家莊的一切護衛力量,都應解散,有朝廷保護就行。
僵局。
雙方談判陷入僵局,誰都不太可能做出讓步。
一直僵持到五月底。
方以智無奈的道:“現在陛下最需要的就是銀子,但什麽都不想放棄,這世上哪有隻占便宜不吃虧的道理,既然要得到什麽,就得放棄些什麽,若陛下有雄心壯誌,不妨先把銀子借來,消滅了流寇建奴,解決了所有積弊,勵精圖治,讓大明國庫充裕,有了足夠銀兩,屆時還了許家莊的借款,再收回那些權利,天下有誰會指責非議陛下?莫要亂了輕重緩急之順序。”
聽了這話。
崇禎沉思良久,最後點了點頭。
許家莊目前勢力影響之範圍,不過興化、如皋兩縣而已,未來最多影響到一州、一直隸之地,擴散速度還是比較慢的——畢竟許家莊主業是種田經商,並不是造反。
而大明有上千個州縣,有無數土地,有破壞力極大的流寇四處流竄,有關外建奴虎視眈眈,跟這些問題相比,許家莊的威脅確實要小一些,何況許家莊一直在繳納稅賦,從未宣布叛亂,不能昏了頭的一定要收拾許家莊,搞錯了主次矛盾。
銀子。
現下最重要的事情,還是要搞到足夠的銀子,不然什麽問題都解決不了。
“密之,你所說言之有理,朕稍稍讓步,便依你之策吧。”
朱由檢做出妥協,為了拿到銀子,附加條款簽就簽吧,早晚有一天,他會讓這些條款全部失效,拿回至高無上的權利,屆時小小的許家莊,嗬嗬……
然而六月三日,《借款契約》正要簽字蓋印的時候。
不知道怎麽回事,可能是皇宮內保密措施不夠嚴密,皇帝再次借錢的消息,居然傳了出去,為文官勳貴們所得知,包括《借款契約》的具體內容,也泄露出去,引起文武百官的一片嘩然。
接著是無數大臣以頭搶地,竭力勸諫,或在宮門外長跪不起,以頭撞地,紛紛要求取消借款,絕對不能簽字。
甚至拿出一份替代方案,表示江南商人,願意籌款300萬兩,借給朝廷,加上每年百萬兩的鹽稅,唯一之條件,就是出兵滅了許家莊,絕不允許妖商繼續禍國害民!
麵對朝野上下的瘋狂反對,崇禎又動搖了一下。
方以智則建議:兩邊的借款都要,再簽內容相同的《借款契約》,這樣朝廷能借到500萬兩,鹽稅不變,豈不美哉?
“妙、妙啊,朕兩頭都借,契約都簽,讓江南商人跟許家莊鬥下去,朕漁翁得利!”
崇禎十分興奮,果斷采納方以智的建議。
拉扯。
接著又是一番跟文武群臣們的拉扯,崇禎想兩頭借款,群臣要求隻能選邊,必須滅了許家莊。
從六月份拉扯到七月中旬,都沒有扯出個結果,兩頭的錢都沒見到,卻陷入到無盡的口水戰中。
就在崇禎朱由檢感到不耐煩的時候。
關外忽然傳來一個噩耗:建奴大軍異動,正在調兵遣將,猛攻大淩河城,祖大壽、張春等三萬多軍民被圍!
並且這批的借款,利息也是為零,不設還款期限,也類似於人情債性質。
唯一增加的隻是五則附加條款而已,且都是正當合理的訴求,一點都不過分,相信應該不難答應。
……
第三,如果許家莊利益受到黑惡勢力的破壞騷擾,許家莊有正當防衛之權利。
第四,批準許家莊設立海港衛,允許許家莊建立護莊衛。
第五,許家莊有合法擴張的權利,但會依法納稅,成為模範守法公民。
以上這麽五條。
隻要朝廷答應了,皇帝朱由檢全部答應了,白紙黑字的簽訂了契約,蓋上了玉璽印章,200萬銀元的借款,立刻就會送到京城,送到皇帝的內帤當中。
第二,朝廷應宣布個人財產不可侵犯,許家莊正當利益,受到法律保護,神聖不可侵犯。
許遠欣賞的看了眼趙金德,道:“借錢完全不是問題,但借出多少銀子,就得附加多少的條件,不然我們豈不成了冤大頭?還款遙遙無期,還受到朝堂上下無數人的敵視,天天想著要滅我們許家莊,這樣的情況,絕對不能容忍!”
很快。
還是通過無線電波,許家莊的借款回複,擺在了崇禎朱由檢的案頭。
“200萬銀元,這次想多借一點。”
許遠的指節在桌子上敲了敲,掃視一圈,道:“此事不知諸位怎麽看?”
通過無線電報,得知崇禎皇帝又有借錢的想法和打算。
會議室內。
“兩百萬兩,大明一年收上的正稅,除各種雜色實物外,也就兩百多萬兩吧,相當於大明一年的稅銀收入了,這胃口當真是不小。”
“我們許家莊雖然有錢,但都是一分一厘辛苦賺到的,沒有半點坑蒙拐騙,就算是我們,要想賺夠兩百萬兩,也得數個月時間,皇帝輕飄飄的就想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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