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勞改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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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大孫所說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麽關係嘛。”
    朱元章不由問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並稱三法司。
    遇有重大桉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
    在職權上,都察院相當於後世的檢察院,大理寺相當於後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則負責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
    對於大孫突然提出單獨弄一個法院出來,朱元章沒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釋道:“三司的職責明確,在律法上也沒有什麽漏洞,在這其中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員本身上。”
    “孫兒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開皇家之外的所有人,無論士農工商,勳貴,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縛。”
    “想要達到這般的效果,就必須單獨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徹底的分割開來,並且不斷的完善細節。”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為主,兼有訴訟,民事等方麵,而孫兒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訴訟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涇渭分明。”
    大明律法對於主審官來說,更大的程度是參考,桉子怎麽判決,無須依據什麽律法條文,大概能搭上邊就可以了,一切解釋權,俱歸主審官。
    在遇到審判桉件時,主審官的個人偏向,將會決定桉件的最終結果。
    比如一個重刑犯,他但善於辯解,演戲,隻要能打動主審官,本來夠死刑的標準,指不定都能當庭釋放。
    當然,一般情況下,打動主審官的,還是看銀子的份量,份量越重,自然就越容易感動到主審官。
    像是知縣,幾乎是集三司合一的存在,很多更加誇張的桉件,就是這麽判出來的。
    加上官職調動,時間長了,自然就形成官官相護。
    而朱英想要做的,就是打破這個慣例,讓百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遭受到不公的時候,也可以和官員抗衡。
    在這一步,朱英也是有所準備。
    治安司的存在,就是先剝奪知縣的武裝力量,現在要幹的,就是拿走他們的審判權。
    這樣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對官吏的特權進行了削弱,即便是地方官員,也不敢肆無忌憚了。
    從而將大明的以人治,變法治。
    朱元章聽完後,並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在心中仔細斟酌其中的可行性。
    大孫的想法對於現在的大明來說,幾乎是徹底的變革了。
    司法的獨立,這就意味著人才的選拔,將會出現分流,科舉考試的項目,也要進行分流。
    這最終的走向,是要慢慢將官員的來源進行科舉化,逐漸替代舉薦。
    朱元章對於製度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整個大明的製度,幾乎都是由他親手打造。
    而現在大孫的想法,對於朱元章的製度是很大的衝擊。
    從商業到軍政,再到現在的司法,給朱元章一種推倒重來的感覺。
    不過這樣的感覺,倒沒有讓朱元章有所反感,反而覺得很有道理。
    朱元章也逐漸的反應過來,大孫和自己不同的觀點,很大程度上源自於核心不同。
    朱元章打造的大明製度,是上下等級森嚴的重重製度。
    從皇家,到官吏,到將士,到士,農,工,商,層層分明。
    大孫這裏就完全不同了。
    在大孫這裏,隻有兩個等級,皇家,以及皇家外。
    也就是說,除了皇室成員,其他的不管是官吏,百姓,亦或是所有階層,都是相同的,且沒有太大的區別。
    這樣的想法,倒是給朱元章一種醍醐灌頂的感覺。
    這樣子似乎能更好維護對大明的統治。
    想到這裏,朱元章說道:“大孫的法院和治安司,當是相輔相成的存在,咱看便就先按照治安司的路子,先在蘇、鬆地區辦起來,而後看看成效如何。”
    朱英回道:“爺爺,現在法院新建,孫兒的想法不若是趁此機會,將刑訊中的一些酷刑予以廢除,這些酷刑孫兒覺得有傷天和。”
    朱元章對此倒是比較讚同,道:“大俗說得在理,咱也看了許多的卷宗,很多大臣辦事不按法典,大誥,肆意用酷刑逼供,即便查清了無罪,對於百姓來說,也幾乎是半廢之人了。”
    “便就將黥、刺、非刂、劓、閹割等有傷天和的刑罰全部廢除吧。”
    朱英聽到這話,起身作揖道:“爺爺如此,定當受到天下百姓的感激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