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臣提議,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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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朝,皇帝下聖旨需要一套完整的程序。
首先是翰林擬詔,然後交給皇帝審閱,有不合理的地方適當修改,再加以修飾潤色,定稿之後拿去內閣票擬。
所謂的票擬,就是幾位大學士投票,討論是否通過。
這也是內閣區別於宰相之處,宰相是一個人說了算,而內閣卻是集體投票決定。
而且,大明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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