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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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當然有,甚至,成果還相當大。
    “不死之血內,應該蘊含著某種可怕的能量。”
    一滴差不多就是臨界點,至少都得有一滴不死之血,野豬才會有反應,才能蛻變。
    當太陽漸漸下山,山穀裏已經一片狼藉。
    但就算是一滴不死之血,野豬堅持時間長一點,最終還是會爆體而亡。
    整整一天的時間,譚千陽都在對不死之血進行研究。
    “嗚嗚嗚……”
    譚千陽對羅寶說道。
    “對了,這些野獸的屍體都盡量火化,畢竟都被不死之血侵蝕過,誰知道會發生什麽?”
    譚千陽又叮囑道。
    為了以防萬一,但凡被不死之血侵蝕過的野獸屍體,都必須火花,燒成灰,以免出現什麽意外情況。
    “我知道了。”
    羅寶點了點頭,表示知道。
    “好,三天後見!”
    譚千陽交代了一番,就迅速下山,找到了綠柳,乘坐馬車慢慢悠悠的返回了安陽縣城。
    回到城內,天還沒有徹底黑下來,隻是傍晚時分。
    譚千陽正要回到譚府。
    忽然,一名身高體壯,臉蛋胖嘟嘟的丫鬟攔住了譚千陽的馬車。
    “譚少爺。”
    丫鬟朝著馬車喊道。
    看來,她早就知道譚千陽在馬車裏。
    “嗯?你找我?”
    譚千陽掀開了車簾,看到著胖胖臉丫鬟時,臉上還充滿了疑惑的表情。
    他的記憶中,似乎沒有這個丫鬟的印象。
    “譚少爺,我是替我家小姐送信的。”
    “信?”
    譚千陽看了一眼丫鬟手中的信封,有些遲疑的問道:“你家小姐是哪位?”
    “我家小姐是阮家千金。”
    “阮家?”
    譚千陽臉色微微一變。
    阮家隻有一個大小姐,那就是阮秀秀!
    三天前,母親譚李氏還和譚千陽提到過阮秀秀,隻是,譚千陽早就忘了這茬。
    沒想到,阮秀秀居然追到了譚府?
    看著阮家丫鬟就在身前,還拿著阮秀秀的信,接還是不接?
    譚千陽有心不接,但這終究會失了體麵。
    罷了,看看阮秀秀到底說了些什麽?
    於是,譚千陽接過了信,並且打開信封。
    信封很精致,甚至信封上似乎還撒了某些香粉,讓人一聞感覺神清氣爽。
    阮秀秀的字一點也不像其人,反而非常娟秀、靈動,都說字如其人,如果真看到字,恐怕就滿腦子幻想了。
    可是,譚千陽早就見過了阮秀秀,實在是連一點幻想都沒有。
    信裏的內容很簡單,就是讓譚千陽去風雅居坐一坐。
    譚千陽知道,一旦去了風雅居,肯定是和阮秀秀見麵。
    本來譚千陽想拖著。
    但既然阮秀秀都這麽直接,那他就不好拖著了。
    還是當麵去說清楚一些更好,以免以後造成阮、譚兩家的一些誤會。
    “好,去風雅居。”
    譚千陽也就沒有回譚府,調轉馬車,朝著風雅居趕去。
    ……
    風雅居,“湖畔”雅間。
    雅間裏,有兩名形體相差很大的女子。
    一名身材魁梧,膀大腰圓,整個人氣勢十足,但卻偏偏穿著繡花長裙,披肩長發,整個人顯得有些不倫不類,頗為滑稽。
    而另一名女子則體態嬌柔,皮膚白皙,就如同水做的一般,有種嬌弱的美感。
    這是阮秀秀與其閨中密友何曉琳。
    “曉琳,你再看看,我這一身穿著打扮怎麽樣?”
    阮秀秀顯得頗為緊張。
    何曉琳白了一眼,長歎一聲道:“秀秀,你這已經是第十三次問我了。其實你就不需要打扮,展示一個真實的自己就行了。”
    有一句話何曉琳沒有說,就何秀秀這外在條件,怎麽打扮都是白搭。
    何曉琳知道阮秀秀是在等譚千陽。
    她身為阮秀秀的閨中密友,自然知道今天是怎麽一回事。
    阮秀秀看中了譚千陽。
    但從譚府傳來的消息卻有些模棱兩可。
    譚家似乎並不拒絕,隻是,譚千陽本人有點抗拒。
    因此,阮秀秀這才決定親自見譚千陽一麵,好好“挽回”一下譚千陽。
    何曉琳勸過阮秀秀,最好不要見麵。
    不見麵的話,或許還能稍微有點轉機。
    一見麵,那真的什麽轉機都沒了……
    以阮秀秀這副身材模樣,隻怕是個男人都想轉身逃跑吧?
    但這話,何曉琳不敢說,因此隻能硬著頭皮,陪著阮秀秀來見譚千陽一麵了。
    其實,何曉琳也對譚千陽有所了解。
    畢竟,安陽縣城就這麽大。
    譚千陽和陳玉,“紈絝大少”之名,那可是響徹安陽縣城。
    何曉琳對此是嗤之以鼻。
    她是瞧不上譚千陽這樣的紈絝大少。
    她都不知道,阮秀秀中意譚千陽哪點?
    “咚咚咚”。
    外麵傳來了敲門聲。
    阮秀秀與何曉琳互望了一眼。
    “請進。”
    阮秀秀神情一正,立刻正襟危坐,一臉的肅穆。
    雅間的門打開,譚千陽一個人走了進來。
    他抬頭一看,一眼就看到了阮秀秀。
    就阮秀秀這身材,想不引人專注都不行。
    至於旁邊的何曉琳,本來姿色也算不上太上乘,但被阮秀秀一對比,立刻就美若天仙了。
    “阮小姐。”
    譚千陽不認識何曉琳,隻是微微點頭示意。
    何曉琳看到譚千陽時,眼神微微一亮。
    雖然譚千陽名聲不怎麽樣,但這長相嘛,還真是出眾。
    尤其譚千陽練武後,身材也漸漸強壯了起來,但並不是那種非常魁梧,虎背熊腰的那種,倒是很符合許多女人眼中對男子的審美。
    阮秀秀看到譚千陽,居然臉色微微一紅,平時她都很大方,說話也是直來直往,但在譚千陽麵前,她卻怎麽也放不開。
    “譚公子,請入坐。”
    譚千陽看著阮秀秀。
    其實阮秀秀並不胖,而是壯!
    真的太壯了,阮秀秀才是真的虎背熊腰,胳膊比大腿都粗,而且還很高,目測起碼超過了一米八以上。
    這樣的“強壯”女子,在整個安陽縣,甚至這個世界都屬於是“異類”,不被常人所接受。
    譚千陽也隻想快刀斬亂麻,於是硬著頭皮一咬牙,直接開口道:“阮小姐,有些話我就直說了。”
    “恐怕,我們不太適合。”
    “我觀阮小姐的模樣,實在沒有褻瀆之心,反而感覺很親切。”
    “就像……就像兄弟!”
    “要不,以後我們可以做兄弟?”
    譚千陽一鼓作氣,將話直接挑明。
    做夫妻不可能,做兄弟或許還行!
    他真想每天都在這裏做實驗。
    隻可惜,今天的時間已經到了。
    他必須得下山回安陽縣城了。
    “所以,牛大三人想到了用人的血液來中和不死之血?思路是對的,但太極端了,人的血液能中和不死之血,那麽野獸的血液應該也能中和!”
    譚千陽最終還是回到了“中和”這個思路上來。
    思路是正確的,但其實用人和用野獸的鮮血,沒什麽區別。
    “不死之血的確很強大,但隻要取出不死之血,那麽野獸的蛻變迅速就會結束,如果取的足夠早,那野獸甚至還能活下來!”
    這是譚千陽實驗的第二個成果。
    “這種能量能夠野豬或者人蛻變成怪物,這種怪物力大無窮,渾身無比堅韌,甚至還有某些神異的能力,但一般野獸的身軀或者人的身軀,無法承受這種能量。”
    各種數據也都詳細的記錄了下來。
    否則的話,譚府的人一定會發動人手來找他,到時候知道他進了臥牛山,那可就麻煩了。
    “羅寶,天色已晚,今天就到這裏吧,我先下山,三天後再來。”
    野豬畢竟皮糙肉厚,能承受住最多三滴不死之血。
    但不管是一滴還是兩滴亦或是三滴,野豬都會蛻變成為怪物。
    什麽野雞、野兔甚至野豬,都在一陣哀鳴當中死去。
    最後死的是野豬。
    區別隻是量越多,脫變成怪物後,野豬能堅持的時間就越短。
    如果量太少,那野豬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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