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晉江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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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歡並沒想到崔朗會出現在這裏。
安垂是即將叛逃的異族。
崔朗和他熟識。
崔家有通敵賣國的行為?
孟歡怔怔地抬眼, 被關押了幾日,他未經打理顯得蓬頭垢麵,不過烏發下的一雙眼睛依然很亮, 皮膚白皙,像極了夏季裏清新怡人的深綠色。
他剛這麽猜測, 崔朗撲通跪在地上,又驚又怒:“王妃,晚輩救駕來遲!”
怎麽跪下了?
孟歡眨了眨眼,有點兒弄不清楚狀況, 崔朗轉頭怒吼:“還不解開王妃!你膽子真是太大了!”
看起來,安垂綁架孟歡的事並未告知崔朗,崔朗也很不讚同他。
不過,孟歡沒有立刻對崔朗產生好感。
這群人有可能隻是單純的價錢沒談攏, 肚子裏憋著壞水兒呢,崔家反正不可能清清白白。
崔朗臉上全是汗水, 看得出真心實意畏懼, “攝政王這幾日要發狂了,城門緊鎖, 盤查進出, 風聲放出來說是一個大官重臣的親屬失蹤,不僅動用了縣衙的衙役, 王府護士, 甚至還動了北鎮撫司的錦衣衛!你真的連命都不要!居然敢綁他的妻子!”
安垂被他劈頭蓋臉一頓罵,神色凶戾:“綁都綁了。”
“那你還不解開!”
“為什麽要解開?”安垂馬鞭輕輕抵著掌心,無所謂地聳了聳肩, “正好用他來威脅藺泊舟咯~”
“威脅藺泊舟?”崔朗看著快要一口血吐出來了, 他眼前發黑, 盡量咬字清楚:“安垂,你雖是毛誠昌的義子,但被送到崔府來實為人質,這些年,我待你不薄,你竟然要置我和崔府於死地嗎?”
一番話,又哀又重,安垂神色鬆緩:“我何時想過要置你於死地?”
“那你想過我們崔家嗎?崔家世受皇恩,為朝廷辦事,可我們府裏收納的人質竟然綁走了攝政王的妻子!傳出去難道不是通敵賣國?安垂!你認識我這麽多年,在崔府待了這麽多年,通敵賣國,這個帽子我們擔不起!”
崔朗說話時,渾身都在顫抖。
作為旁觀者的孟歡,有點兒迷惑,感覺崔朗還是一身正氣,年輕活力,不太像一個實打實的奸佞。
安垂沉默了一會兒:“我綁我的,與你們何幹?這頂帽子不會落到你頭上,後果都由我承擔。”
“錯!我眼睜睜看著你綁殺王妃,而不阻止,就已經扣上了通敵賣國的罪名,”崔朗往孟歡跟前跑,“立刻把人鬆開!”
但他說完這句話,卻被安垂扣住肩膀,猛地拽了回去,肩膀重重地撞上門板。
安垂眉眼陰鬱,殺氣騰騰:“我告訴你,人我已經綁了,要我放了他,絕無可能!”
說著,他大步近前,一把將鎖著孟歡的鏈子拽起:“大不了現在就走,再也不拖累你們崔家!”
崔朗站在原地,滿臉淒然。
他背後安垂的族人走上前來,帶孟歡出了門。
崔朗在他背後怒喊:“攝政王的鐵騎馬上就要過來了!你能跑到什麽地方!”
聽到攝政王三個字,孟歡扭頭看了他一眼,但手腕的繩索收緊,被安垂猛地拽上前,腳步輕輕打晃。
院子裏下著瓢潑大雨,他們急著趕路,沒有雨具,聽憑暴雨狂亂地砸落到臉上,將衣裳打濕,沿著耳頸流到衣服裏,又將打濕的衣裳緊緊黏在皮膚。
安垂目光斜回崔朗身上:“我在崔府待了三年,這三年承蒙你照顧,不過我永遠不屈從於漢人,時機一到,我會飛回自己的家鄉,伸展開被你們掰斷的翅膀,做天上飛旋的雄鷹。”
他聲音頓了一頓,“下次再見麵,也許是我的鐵騎攻破京師,但,我會留你一條性命。”
安垂拽著孟歡,踏入了暴雨之中:“再見。”
他們的話題終於結束。
雨水打濕了頭發,孟歡的靴子踩入了泥濘的水坑中,聽到這句話,知道安垂下定了入侵大宗的決心。
那他現在要幹的事,顯然是離開京城,回到遼東以北的朱裏真散部。
暴雨衝刷著全身,寒意入侵骨髓,孟歡牙齒微微打戰。他現在渾身的寒意,比不過對接下來的恐懼。
要是真的帶他離開了京城,藺泊舟還怎麽找他?
他還有機會再回來嗎?
事情越往後遷延,就會增加更多的變數。
——絕對不能離開京城。
可孟歡稍微走的慢一點,便又被拽緊了繩索,鞋子在水中濺起泥點,腳背變得黏濕不堪——離不離開可由不得他選擇。
走了崔府後孟歡才意識到,原來他們躲藏的地方是崔府一座自建的寺廟,崔閣老妻子向佛,以前修建的,可自從去世以後,那個廟宇便日漸荒廢。
崔府不再給他們庇佑,他們需要換個地方躲藏。
但大街上隨處都是巡邏的守備,穿戴著重甲,即使在暴雨中也沒有絲毫鬆懈,緊鑼密鼓地搜尋者。
安垂嗤聲:“娘的,還真綁了個王妃啊?來京城這麽久,還從來沒見過這麽多兵。”
他的目光轉向了陰冷濕雨中的孟歡。暴雨中,孟歡的烏發貼著白皙的小臉,唇色蒼白,可一雙眼睛還是亮的,收斂在纖長濃密的睫毛下,黑如鴉羽,垂頭靜悄悄的不說話。
安垂不知道升起了什麽心思,開始說話:“我非常討厭藺泊舟。”
“……”孟歡調整著呼吸,依然垂眼,雨水落到了眼睛裏。
誰不討厭藺泊舟呢?
“我的討厭和漢人的討厭不一樣,崔朗也討厭藺泊舟,不過討厭的是他挾持皇帝,獨攬大權;我討厭藺泊舟,是因為他有本事,這幾年你們朝廷的爛攤子都讓他收拾了,國庫充足,竟然有閑錢撥出了給遼東的軍餉。”
他往旁邊啐了一口,“他媽的!”
這就相當於給他們攻入遼東製造了阻礙。
多說多錯,孟歡選擇保持沉默。
可此時,卻礙不住安垂問他:“他撥出這麽多人來找你,看來很在乎你啊,你怎麽想?”
孟歡怎麽也清楚,在他麵前說藺泊舟的好話等於自討苦吃,咳嗽了聲,含糊地說:“我是他大街上搶進王府的人。”
“我知道,”安垂詭異地盯著他,一笑,“所以,等於我救你出火坑了?”
孟歡默了默。沒有說話。
“看他找不到你,真是爽。”安垂掃視了一圈大街,腳步輕快地躲到一旁的牆壁後。他雖然喜歡口嗨,但觀察力極其敏銳。
冒著暴雨,他們終於走到一戶人家裏,一個老頭似乎等了很久了,打開門:“快進來。”
“砰——”
孟歡後背被重重一推,進了門內,濕噠噠的鞋子掉落在地,後背泛起一陣刺痛感。他站在簡陋的房屋裏四下打量,安垂等人終於輕鬆下來,脫下了身上那層濕漉漉的皮,在爐子旁烤起衣服來。
暫時能休息了。
孟歡渾身的力氣早已耗盡,他清楚自己的位置,便抱著濕淋淋的雙臂,到牆角自覺地蹲坐下,默默地用手指擰著衣服上的水,試圖讓它幹燥得更快,同時盡量降低存在感。
他們在說話。
老頭對孟歡的存在很不解:“王子打算怎麽逃出內城?偽裝成百姓和客商是可行的,但還得帶著他。各處有人盤查,隻要他一呼救馬上會被發現。不如把他殺了吧?”
孟歡手指一頓。
安垂的身影擠在一張破舊的椅子裏,他衣服脫了下來,露出半截雄健的後背,漆黑的影子隨著火光而搖動,他麵露思索
“不行,他的用處比你們幾條人命重要多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你們死,而不是他死。”
隨從的人神色有點索然。
有人大膽地問起,“那我們要仿的到底是一封什麽信?”
安垂依然冷酷:“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不過他說完這句話,從狹窄的椅子裏站起了身。
“……”
孟歡意識到不妙,停下了擰幹衣裳水的動作,將手手指收回袖子裏,把頭垂著,一副什麽話都不敢說的樣子。
頭頂。
衣裳夾層裏取出的幹燥的信紙和墨水,“哐當!”,伴隨著刀磕到桌麵的脆響,砸在桌麵,安垂森然地俯視著他:“你還沒摹會印章?”
孟歡已經感覺到自己再說還沒學會,大可能被他砍掉手指,點頭,“會是會了,但……”
“那就現在畫!”
安垂雙手掌上了那把刀,骨骼攥緊,一股猙獰的壓迫感湧了上來。
孟歡後半句話咽回了肚子裏,他坐到桌子旁,因為冷,他的手在不停地打哆嗦,手指剛拿起毛筆,筆杆顫抖,將混著水的印泥沾染得到處都是。
藺泊舟印章用來防偽的裂紋太過特殊,重新刻製絕無可能,因此他們想到了把印章畫出來的方式,但這是一場精細活兒,看到孟歡這顫顫巍巍的手時安垂就知道這印章今天大概率又摹不出來。
但孟歡還是認真的低頭在信紙處細細描繪。
“……”
安垂罵了句:“操!”
他抿著牙槽暴躁地轉過了頭,回到火爐旁,身心俱疲,也需要好好地休息。
一盞小小的煤油燈,孟歡確認他們都睡熟後,遏製住手腕的顫動,畫出了和藺泊舟一模一樣的印章。他隻想確定自己能不能畫,現在看來,他已經能畫了。
孟歡用朱筆將印章抹掉。
腦子裏襲來一陣暈眩似的昏沉感,孟歡忍不住將下頜搭在了桌麵,但再醒過來時,腦子裏鑽出一陣刺痛感,周身的皮膚開始發熱,好像被火烤著。
他先前一直覺得很冷,現在又覺得溫暖。
因為他發燒了。
眼皮幾乎睜不開,昏昏沉沉地趴在桌子上,天色透亮時,這群異族人也陸陸續續地醒來,老頭匆匆忙忙從外麵進來,“不行,城裏開始挨家挨戶搜查了,估計很快就要搜到我們這裏來,必須想辦法,盡快出城,否則隻有死路一條!”
氣氛卻變得很沉默。
他們找不到出城的辦法了,他們完全沒有辦法了。
硬碰硬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說靠武力闖出城門,那群荷槍實彈的錦衣衛和京軍會把他們打成篩子,可是,如果隻是待在這間屋子裏,挨家挨戶搜查,絕對很快就要被搜出來。
死寂中,這群異族人感到了絕望。
但是,有人看到了一旁的孟歡:“要不然,我們先割掉他一隻耳朵,送給藺泊舟,讓開大開城門,否則我們就殺了他的妻子?”
孟歡暈乎乎地看了他一眼,嘴唇幹燥,沒有吭聲。
“不可能,”安垂深深地撐著桌麵,“你們不了解藺泊舟,他絕對不會答應這種幼稚的條件,就算答應了,也會背後使絆子,讓我們逃不出他的手指。”
安垂勾著唇,嘲諷地笑了笑,“而且,漢人的掌權者是很傲慢自大的,哪怕再容貌再傾城的美人,在他們眼裏都和玩物無疑,讓他為一個玩物做出犧牲,完全是癡人說夢。”
不得不說,安垂真的充分把握住了封建王朝的醜態。
但他不知道的是,這是一部愛情小說,如果他們真的采用這個方法,說不定藺泊舟真的會腦子抽瘋讓他們逃走——隻是孟歡的耳朵要被割掉了。
感謝安垂,孟歡暫時保住了耳朵。
孟歡鼻腔刺痛,呼吸緩慢,靜靜地聽著他們說話,沒忍住發出了兩聲咳嗽。
被聽到後,老頭走近,看了看他慘白的臉色說:“不行,他還生病了。”
族人早已急不可耐:“那更不能跟著我們逃走,隻會成為拖累!不如殺了他,把屍體丟出去,被藺泊舟找到以後,城門的警戒肯定會變得更薄弱。”
他們這群人,現在為了保命,什麽建議都敢提了。
可這人剛說完這句話,便被一刀捅進了腹中,鮮血湧出來,他微微瞪大眼,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安垂臉上沾上了剛噴出來的熱血,他將血淋淋的刀抽出來放到桌麵,神色陰沉難測,“他的命我一定要留下來!任何人再提殺了他,就別怪我手下不留情!”
那人倒在地上,屋子裏陷入了可怕的寂靜。
他們怎麽都沒想明白,安垂為什麽會為了一個外人,殺掉自己的同族人。
孟歡抬起頭,胸腔到後背震動發麻,也感到了一種難以言喻的恐懼。整間屋子裏,幽暗的燈火微微偏折,寂靜的氣氛讓所有人毛骨悚然。
鮮血的熱氣彌漫出來。
安垂閉了閉眼,說:“我想到逃出去的辦法了。”
眾人雙眼看著他,沒有一個人說話。
安垂坐回了椅子上,拿起一張帕子擦去臉頰的鮮血,他的話在這群人中最有效,相當於命令,“那天殺了酒樓老板的人,去衙門自首。”
說完,他狹窄的像鷹一樣的眼睛,盯著孟歡,“而你,寫一封信告訴藺泊舟,你是自己主動逃走,而不是被人綁架。”
這樣,朱裏真人和孟歡的關係就解除了綁定,衙門抓捕犯人的警戒會鬆弛,不會再挨家挨戶搜查;而對藺泊舟,也增添了新的憂慮。
藺泊舟會開始思考,孟歡到底是主動逃走還是被綁。
如果孟歡主動逃走,也許當天就出了城,那城門森嚴的守備也沒了用處,喘息的機會給出,安垂和孟歡可以在城內再待幾天,趁機逃走。
但是——
族人們喃喃自語:“那我們要被放棄了嗎?去衙門自首,的確可以讓他們不再搜查,可我們……就必死無疑了。”
燭火在房間裏安靜地搖曳著。
“對,”安垂的相貌有異族的血統,鼻梁高挺,他眉眼籠罩著陰影,“不過,當時正是你們醉酒惹下的禍患,本來就應該你們償還。”
“可是!”
“嘩啦——”有人拔出了彎刀,神色憤怒又悲痛,“先祖們說過,絕對不能放棄自己的同伴!安垂,你寧願保一個漢人的命也不保我們的命,你背叛了我們!”
安垂:“這不是背叛。”
他好像疲憊至極,伸手拂平了死去的同伴的眼睛,事情已經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他再不說出理由就會被這群憤怒的族人撕碎。
安垂嗓音緩慢的響起,“我要用藺泊舟的印章來偽造一封信。沒錯,藺泊舟權勢滔天,爪牙遍布大宗,任何時候,他的印章輕輕一蓋,便會擁有媲美聖旨的絕妙統治力。”
眾人的目光隨著他的走動而轉動。
“時間緊迫,目前,我找不出第二個能畫出藺泊舟的那枚印章的人,所以,我必須保住孟歡的命,並不是因為他的命比你們貴重,”安垂睜開眼,目光望著族人們,隱約有些濕潤,“而是我要拿藺泊舟的印信,去截走那筆已經運往遼東的軍餉。”
說到這裏時,眾人神色大駭,表情無不震驚。
“軍餉?”
“軍餉要怎麽截走?!”
“他們給遼東撥去了軍餉?”
“對,”安垂應聲,“朱裏真已經給大宗當了兩百多年的狗,我們一直都試圖掙脫枷鎖,掙開他們的奴役。不止如此,我們還想報仇。朱裏真人為什麽不可以征服大宗成為這禮儀之國的統治者,讓我們的族民都享受精細的食物、柔軟的被褥和蔽體的衣衫,而不是吃著粗糙的米餅,穿著獸皮,在寒冷的原野打地鋪,冬天來了就像枯萎的草木一樣被凍死。”
所有人沒說話,似乎陷入了苦寒的回憶。
“這個機會朱裏真已經等了幾十年,我們每年都向遼東總兵毛誠昌進獻美人和珍寶,我的姐姐被獻上他的床榻,遭□□致死。我們隱忍了幾十年,給毛誠昌當狗,對他唯命是從,終於靠著自貶尊嚴獲得了發展的空間,建州也從窮苦貧寒之地變成兵馬充足的強州——而這一切,毛誠昌從麻痹中清醒過來時,已經控製不住了。”
安垂左右掃視,“現在建州遍布我們的兄弟姐妹,隻要一聲令下,就能立刻組織起強悍的軍隊向大宗發起進攻,進行複仇。我確定遼東會成為大宗第一個潰爛的地方,因為毛誠昌早已腐爛不堪,行將就木,昏昏欲死。”
不遠處的孟歡白皙的鼻尖垂著,沒有發出任何動靜,甚至一副沒在認真聽他說話的模樣。
可這一切,他都聽到了,聽得清清楚楚,後背發涼。
“不過——”
安垂停頓了一刻,“毛誠昌意識到建州不可掌控,把我調到京城當質子,試圖威脅父親以免他造反生事。現在,毛誠昌顯然發現,即使我在京城建州也已經不可控製。他向朝廷討要軍餉,想開始逞英雄,想彈壓我們——但這是不可能的。”
安垂一字一度,“撥給他的那筆軍餉可以籠絡起暮氣沉沉的衛所兵,也可以修築軍備,讓他的爛命再續上一段時間,而不是被踢一腳就轟然倒塌。但,我絕不會讓那筆軍餉成為阻礙朱裏真霸業的絆腳石,所以——”
所有人都看著他。
安垂雙手撐著桌麵,環視周圍,表情沒有那麽囂張跋扈,而是換成了一種悲傷,“為了朱裏真同胞的將來,我必須截走那筆軍餉,也必須讓他活命,你們也必須死,明白了嗎?”
他說的話結束,聲音在每個人心中回響。
桌上的燭火歪折,幾乎熄滅,這個小插曲才讓所有人仿佛被注入靈魂,活動起來,左右看了看彼此的臉色。
一人之利,眾人之利。
個人性命和部族的未來。
他們似乎別無選擇。
半晌,暴怒的男子收回了彎刀,點了點頭,“我願意去自首。朱裏真的未來在你和他之中,而不是我們。”
其他人留著眼淚:“也許這是宿命,但希望將來首領的鐵騎抵達京城,能為我們收斂屍骨。”
他們的爭吵結束了。
桌麵上鮮紅的標注著“藺泊舟”三個字的印章,此時似乎不僅僅是印章,而是變成了一個別的符號,或者什麽東西。
……所以,原主那時候偷走印章,是為了幫安垂截走朝廷發放給遼東的軍餉。
雖然原主並沒有直接將錢給異族,而是握在手中自己招兵買馬,但他搶走了本該衛所兵的錢,導致異族趁其薄弱起兵,攻破遼東。
原主的麵目,好像有些模糊了。
孟歡低頭,因為發燒,腦子裏暈得要命。
他體內冷熱交替,覺得自己好像在做一場夢,分不清真實和虛假。
身旁,“啪嗒”一聲。
安垂走了過來,擺出一副毛筆和紙張,狹長的雙眼陰森森盯著他。
“現在,輪到你給藺泊舟寫訣別信了。”
一天後,城中巡邏的京軍撤掉。
兩天後,城門附近的看差人數少了一半,盤查的態度也敷衍了不少。
簡陋的小屋內,隻剩下安垂和病蔫蔫坐著的孟歡。孟歡捂著嘴拚命咳嗽了一聲,半撐著頭,手指往頭發裏插了一支木簪子。
“收拾好了嗎?”安垂走進門來。
馬上他和安垂就要出城了,現在兩人都換了一身穿著,扮做最普通的百姓,以蒙混過城門處的搜查。
孟歡病蔫蔫的,心不在焉地嗯了一聲。
那封信說自己主動逃走的信寄給藺泊舟以後,老頭每天都進門說,今天這條街道解除了禁令,那條街道也解除了禁令,城門口也解除了禁令。
孟歡不太確定藺泊舟心裏想著什麽。
也不確定,他是不是真願意放自己走的意思。
孟歡終於紮緊了頭發裏的發簪,安垂抓起包袱,帶著他走出了房門。
說實話,孟歡覺得自己表現還可以了,至少沒有偷盜印章輕輕鬆鬆讓藺泊舟失去軍餉,也沒有讓那批殺了客棧老板的惡徒離開。
孟歡就是擺爛,原來當一個有用的廢物,有用的拖油瓶,感覺竟然這麽好。
陽光微微有些刺眼,映在他褐色的瞳仁之中,孟歡閉了閉眼,忍不住,再咳嗽了一聲。
他白淨下巴瘦的尖尖,微微晃了晃頭,被安垂重重推了一把。安垂很惱怒,“你身體為什麽這麽差?”
這幾天,孟歡發燒,流鼻血,嘔吐,暈厥,生病後的痛苦非常強烈,他表麵依然十分配合安垂,實際上,心裏高興得要死。
——雖然生病很難受,但是一想到安垂無能狂怒,孟歡就開心。
但孟歡表麵依然一副慘絕人寰但又配合的樣子。
安垂沉沉地看他,心裏忍不住反省把全部身家壓在孟歡身上,等他給自己畫出印章,這是不是一個愚蠢的決定。
開弓沒有回頭箭,他在腰側別了一把刀,攙扶住了孟歡的手腕,冰冷的刀背蹭到他腰際,笑著說:“弟弟,我扶你。”
這是警告,哪怕安垂跑不掉,但他還能拉個孟歡墊背。
孟歡笑了:“謝謝二哥。”
剛組成的兩兄弟,此時緩慢地走在街道上,天剛放晴,地上有許多水坑,漂浮著被暴雨卷落的樹葉,漣漪清淡。
這一路的確如先前打探的老頭說的,巡邏鬆懈了許多,有時候走很遠才能看到關卡和官兵,但無一例外,都放他倆走了。
腳步緩慢的挪動,孟歡茫然地眨動著眼睛,禁不住想。
藺泊舟,放棄找他了嗎?
原書裏,原主攻瘋了一樣四處尋找,輟朝幾日,當時京城內非常不太平。
可……孟歡看著,怎麽覺得京城又恢複平靜了。
藺泊舟……不再找他,去上朝了嗎?
那封信,是安垂看著他寫的,寫的內容和原主受離開的理由差不多,心裏恨他,從來沒喜歡過他,對他好隻是巧言令色,心裏其實一直想逃走,終於,他好不容易有了機會,便開開心心地逃走了,讓藺泊舟再也不要來糾纏他,會很惹人厭煩的。
寫的時候,孟歡心裏酸脹不已,覺得很難受,差點就演不下去,當著安垂的麵哭了。
那藺泊舟看到這封信會怎麽想?
他會不會……真的讓自己走了?
孟歡抿緊了蒼白的唇,他和安垂已經走到了城門附近,出城的隊伍很長,前幾天被滯留在內城的百姓陸陸續續地準備出城。
人數眾多,士兵們隻是簡單地搜檢一番,便讓他們走。
“快點!”安垂催促了他一句。
刀背抵著身後,孟歡頭腦犯暈,加快了腳步,被擠在人山人海的百姓當中,
不過也就這個時候,聽到馬匹的嘶鳴。
安垂罵了句:“有病,沒想到還是能碰到巡查的指揮使。”
先前是每個城門都有駐軍,現在則變成了一列軍馬,在各個城門處來回地搜查,隻要沒被發現,蒙混著逃出去就很簡單。
守城的士兵看見督察隊來了,連忙認真了幾分,大聲詢問起來:“哪裏人氏?來京城幾天了?來幹什麽的!”
孟歡半背過身,抬頭露出自己的臉,那群人目光掃過人群當中,像是走走過場,視線漫不經心,並沒有認真看。
“……”
孟歡頗為失望地把頭低了下來。
不過也就是此時,背後再傳來了篤篤的馬蹄聲。
指揮使回頭看見後,連忙驅趕著馬匹分開道路兩側,留出當中寬敞的道路,紛紛翻身下馬:“拜見王爺!”
孟歡心髒猛地揪緊,腦子裏本來昏昏沉沉,此時像是被什麽東西揪緊了提起來,他拚命地揚起臉,望向人群的當中。
後背,抵來了安垂的刀鋒:“老實點兒。”
孟歡遏製住了喉頭的呼喊。
馬匹走動時,男人高挑的身影也慢慢顯露。
藺泊舟穿著一身利落幹脆的行服,頭發高高地束起,袍袖緊緊地紮在手腕,不像他平時儒雅的冠服,在高大健碩的馬匹上,身影顯得極度的居高臨下又疏遠。
他的眼睛不知什麽時候好了,沒有再用白紗遮住,眸子垂著,視線俯瞰城門附近的行人,臉上沒有一絲一毫的情緒。
顯得冰冷,陰沉,壓抑。
即使隔得很遠,孟歡也能感覺到他的威壓。
跪著的百姓都低著頭,不敢直視他的麵目。
藺泊舟勒緊馬匹的韁繩,隻能看到埋著的頭頂。
身旁,洛倦說;“王爺,走了。”
藺泊舟每天都來城門看,已經看了很多天,也不知道他在看什麽,那封信裏用孟歡拙劣的字跡,明明白白寫著:他走了。
是主動走的,因為不喜歡他。
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
洛倦對這一切都知情,他勸:“回去吧。”
——不要再來找了。
馬背上的男人閉了閉眼,輕輕地呼了些氣息。
他不知道在想些什麽,側頭看向暗淡的天色,唇瓣閉攏。
許久。
“噠噠噠——”
馬蹄開始往回踏。